为什么理解不透“道法自然”?都是“一道到底”惹的祸!

三棱心爱文学 2024-08-05 01:41:14



《道德经》中“道”这个字出现了多次,具体多少次,因版本不同可能结果也不同。但其具体的含义和用法肯定不是相同的;而且我相信大多数学习研究者也是认同这个论断的——不认同的请举个手。

但是在具体的学习研究过程中,多数学习研究者却并没有自觉地分辨每个“道”的不同之处,有意或无意地忽视了“道不同,则不能一道到底”的原则。有些地方的“道”,如果理解了“道”的不同含义,其意直白自现、一目了然,但如果“一道到底”,则不得不自找逻辑、自圆其说,结果却是自相矛盾、首尾乖互,既尴尬又无奈,既困惑又迷惘。比如“道法自然”“道者,万物之奥”、“大道氾兮,其可左右”……

那么,《道德经》中的“道”有哪些含义呢?我认为有三个,分别对应“道可道,非常道”的三个“道”,而这三个“道”里边,第一个是作为认知对象而存在的,可以认为是“先天之道”,后两个与认知主体有关,可以认为是“后天之道”。为了一目了然,我还是用图表进行表达:

“道”的不同含义相互交织、互为补充,共同构成了《道德经》中丰富而深奥的“道”的哲学体系。

“道”在《道德经》中的具体含义需要根据上下文来判断。而且,《道德经》作为一部深奥的哲学著作,其语言具有多义性和模糊性,这也是其魅力所在。但也正是因为此,也造成了阅读理解上的障碍。所以我冒昧地猜想:为什么有多数解读者明知“道不同”,却还是不自觉地坚持“一道到底”?有两大原因——要么是因为懒、不愿意深入思考;要么是因为理解能力差,辨别不出来“道”的不同含义。

我在这里举一个最热门、争议最大、也最有说服力的例子,比如“道法自然”:这里的“道”和天、地、人这“四大”都是“后天之道”,为什么是后天之道?因为第25章讲得再明白不过了(可参阅我的文章)。而“道法自然”中的“自然”指的就是“先天之道”,指宇宙自然的运行之道、认知对象和认知本源。“后天之道”相对于“先天之道”来说,难道不“道法自然”吗?

而且这样理解实践意义非常重大,它告诉我们:不管在生活、工作和学习当中,还是在社会管理、国家治理当中,你必须要遵循物质世界的运行法则,否则就是主观妄为,容易出现偏差和失误。

需要强调的是,不但不能“一道到底”,而且有时候一个“道”就包含了多重意义。比如“道生之,德畜之……”这一句里“之”指什么?指的是“万物的非常道”,也就是第③个“道”:万事万物的方法、规则、门道儿以及主义、思想、理论、制度等等这些“后天之道”。“后天之道”是从哪里产生的?当然是认知主体我们人类从认知对象的“先天之道”中产生的。所以这里的“道生之”意思是“道可道而生之”,一个“道”同时包含了道①和道②两层含义。如果不这样理解,把“道生之”理解为“先天之道生了什么什么万物”,解释出来的东西必定是猜想+臆想+虚构+假设+……不信的话,你可以回到第51章,分别按我的理解和传统的理解,沙盘推演一下试试。

理解了不能“一道到底”的原理,我们还要问一个问题:“道”有没有标准?“道”有没有路径?

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因为我们时常见到这样的表述:按照道的标准、按照道的法则、依道行事、依道治理……这样的表述有没有可操作性?在我们实践中的指导意义什么?如果有,那我们人类探索“大道”的意义又在哪里?如果没有,那这样表述的目的和意义又在哪里?

所以,我的论断是:这样的表述是没有意义的,是不负责任的,乍一看是地道的唯物主义,其实是不折不扣的唯心主义“道崇拜”(当然,这样表述没有错,这一点是肯定的)。“先天之道”中,肯定有固定的、永恒的、主宰一切的运行法则,但需要人类去认知、去探索、去运用,所以重点是认知、探索和运用,而不是“按照道的标准、按照道的法则、依道行事、依道治理……”诸如此类“千真万确”的废话,这样的废话的言外之意就是:我只认那个“恒道”,其它的都是妄谈!虽然他们没有明确地这样说,但隐含的就是这个意思。

问题是:你只承认的那个“恒道”,它不认得你呀。要不然的话,它怎么不给你个标准答案呢?你只按照它给的标准答案生活和工作,不就行了吗?现实是不行呀,生活的门道儿还是需要自己去摸索,而最终也是自己摸索出来;国家的治理之道最终也是摸着石头过河,经过了无数的成功和失败后,趟出来的!

而人类经过认知、探索和运用后形成的“非常道”,更不是固定不变的,更没有什么标准,也没有固定的条款,所以类似“按照道的标准、按照道的法则、依道行事、依道治理……”这样的表述更是无从谈起。第51章“故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描述的就是“非常道”为什么是“非常道”,而不是“常道”的原理。试想,如果“道”有标准、有法则、有条款,那我们现在还要说什么“道路之争、理论之争”?还说什么“道路自信、文化自信”?全世界都按照“道的标准、道的法则、依道行事、依道治理……”不就完了吗?

所以,我建议不要再“按照道的标准、按照道的法则、依道行事、依道治理……”这样表述了!这样的理解是经不起推敲和实践的检验的!

走的人多了,也便有了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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