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让情人生下孩子,送给情人一套房。生下孩子后,情人与另一男子产生感情,要卖房回老家

阿亮谈人生 2024-12-02 17:34:19

“你要卖掉我送你的房子?带着我的儿子和别的男人离开?”张先生气得浑身发抖。“房子是你送我的,我爱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徐女士态度强硬。一场始于不伦之恋的悲剧,最终闹上法庭。这起案件不仅涉及赠与合同效力问题,更折射出人性的复杂。这场官司,法院会如何判决?

1.

案情回顾

从穷小子到富商的蜕变

张明(化名)年轻时是个穷小子,与现任妻子王芳(化名)相识相恋。尽管王芳家境优渐,却不顾家人反对嫁给了他。婚后两人携手打拼,张明的生意越做越大。

不伦之恋的开始

2022年初,在一次商务应酬中,张明认识了年轻貌美的徐婷(化名)。

两人很快陷入不正当关系。

几个月后,徐婷告诉张明她怀孕了,并提出要求:“要么和你老婆离婚给我名分,要么我就打掉这个孩子。”

一纸房产证的交换

张明和妻子多年无子,得知有了自己的孩子,他不愿放弃。但念及结发妻子多年付出,他想出个“两全其法”的办法-送徐婷一套房子换取生下孩子。

2022年8月,张明在某小区购买一套价值280万的房产,直接登记在徐婷名下。2023年初,徐婷生下一个男孩。

意外转折

孩子出生后,徐婷对张明越发冷淡。直到有一天,张明发现徐婷竟与小区邻居陈强(化名)暗生情愫。更让他愤怒的是,徐婷打算卖掉房子带着孩子和陈强一起回老家生活。

2.

法律分析

赠与合同效力分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本案中,张明将房产无偿赠与徐婷并完成产权登记,构成有效赠与。

赠与撤销条件

民法典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撤销赠与。但张明无法证明此次赠与对其生活造成重大影响。

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本案房产已完成过户登记,权利已经转移。

附条件赠与认定

虽然张明主张这是为换取生育而进行的附条件赠与,但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协议约定相关条件。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张明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赠与附带条件。

最终,法院判决:房产赠与有效,房屋所有权归徐婷所有;但考虑到孩子利益,徐婷如需出售房产需征得张明同意。

3.

案件看法

网友们看到这个案子都忍不住感慨:“贪心不足蛇吞象,结果人财两空。这男的太傻了,一套房就换来这么大教训,也是活该!”也有人说:“这就是典型的因果报应,对不起原配的下场。”

0 阅读:0

阿亮谈人生

简介:听他人故事,看世间百态,品人情冷暖,悟人生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