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出去打个工,你们居然把我给'弄死'了,还把房子卖了!”一个衣衫褴褛的中年男子怒气冲冲地站在法庭上,指着对面的妻女大声质问。这位在上海“消失”了21年的男子,回来后发现自己不仅已被宣告死亡,名下的房产也被卖掉了。他一怒之下将妻女告上法庭,要求赔偿260万房款。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法律又该如何评判这场家庭悲剧?
2000年初,王建国(化名)和妻子李梅(化名)住在上海的一套小房子里。为了改善家庭生活,王建国决定外出打工。
“你就放心去吧,挣了钱早点回来。”李梅送别丈夫时说。 “放心,我去外面挣了大钱就回来。”王建国信心满满地说。
起初几个月,李梅还能收到丈夫的电话,但渐渐地,电话越来越少。王建国彻底失去了联系。李梅四处打听丈夫的下落,但始终音讯全无。
“妈妈,爸爸是不是不要我们了?”女儿小王(化名)经常这样问。 “不会的,他可能是太忙了。”李梅强忍泪水安慰女儿。
等待是最煎熬的。8年过去了,生活的重担压得李梅喘不过气。2008年,在与女儿商议后,李梅向法院申请宣告王建国死亡。法院经过调查,认定情况属实,依法作出了死亡宣告。
2010年,考虑到生活压力和女儿的教育费用,母女俩将继承的房子以260万的价格卖掉,各自添置了新居。
“没想到他真的回来了。”2021年的一天,一个衣衫褴褛的男人出现在李梅家门口。这个失踪21年的男人就是王建国。原来他这些年在外地经商,不仅赔光了本钱,还欠下巨额债务。
“你们居然把我的房子卖了!这是我的财产!”王建国暴怒,随即将妻女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房款260万元。
本案涉及死亡宣告和善意取得两个核心法律问题。
《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四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李梅在王建国失踪8年后申请死亡宣告,程序合法有效。
关于财产处理,《民法典》明确:“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财产由继承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善意取得的,不返还。”李梅和女儿基于生活需要处分房产,属于善意取得。
对于婚姻关系,法律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王建国的诉讼请求,房产买卖合法有效,李梅和女儿无需返还房款。
案件看法网友们对此案反响强烈:“这男的也太自私了,失踪21年连个电话都不打,现在就为了钱回来告妻女,还有点人性吗?”“换位思考下,如果是你独自抚养孩子21年,现在反倒要被讨要260万,你能接受吗?”也有人说:“法律虽然冷冰冰的,但是真相大白时,正义终将得到伸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