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印发,将于2025年8月10日起施行。该实施细则在《江苏省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基础上进行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分包的有关要求,全面规范了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分包行为及其监督管理。
明确职责分工,进一步规范施工分包程序。一方面,明确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所属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的监管职责,并规定了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分包人相关责任义务;另一方面,进一步规范施工分包程序,明确包括提交分包申请、监理人审查、发包人审核及后续合同管理等各阶段工作程序,确保施工分包及其管理流程闭环。
明确分包时点及劳务合作等规定,进一步落实上位法规要求。一方面,优化施工分包时点,删除了承包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拟分包工程类别、规模、分包人的规定,明确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均可按照规定程序依法开展施工分包;另一方面,调整了施工分包、劳务合作的定义,并进一步明确有关转包、违法分包、以劳务合作名义进行施工分包等的具体情形。
完善不得分包的范围和合同示范文本,增强可操作性。明确公路水运工程不得分包的主体和关键性工作范围,其中,公路工程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施工分包负面清单(2024年版)》执行;水运工程,根据《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指南》《关于联合公布有关行业领域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目录的通知》等规定,经充分调研论证、参考兄弟省市做法,进行了补充明确。同时,同步修改完善了施工分包合同和劳务合作合同示范文本等,方便相关单位参考使用。(厅建管处厅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