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回了一趟老家,配合弟弟把母亲留下来的一套房子过户给了他,并且做了公证。 有人可能会问,凭什么你母亲的房子就给你弟弟一人?你不是也有份吗? 这话说起来太长了,我只能简单明了的说明一下。 我们老家农村,习惯家产传男不传女,也算是约定俗成吧。 关键我父母还特别重男轻女,在他们的认知里,娘家有难处,我这个做女儿的,必须要跟儿子分担。 因此,我父母先后生病,看病的钱,都是我跟弟弟一人拿一半。 也或许我弟弟拿出来的那一半钱,根本不是他的,而是我父母的。 可我不想追究,如果追究的话,势必要闹矛盾。 我父亲先去世,母亲后去世,她是在睡梦中走的,什么遗嘱都没有留下。 这样一来,她住的这套房子,就存在了争议。 我不想跟弟弟闹矛盾,在他与弟媳提出来过户时,我想了想,还是答应了。 如果不答应,那就要闹到法庭上,这是我父母最不愿意看到的场面,他们能跑到我梦里来骂我。 再说了,我家的生活条件比弟弟好很多,没必要跟他争,到头来弄的给人看笑话,何苦。 所以,我很大度的抽了几天时间回去老家配合弟弟办了所有手续。 一切尘埃落定,弟弟弟媳这才露出笑模样,对我的态度,客气了三分。 临走,我只对他们说了一句话: 你们两人争口气,好好生活,不要再给人看扁。 他们连连点头,一个劲的道谢。 我很想得开,如果用几十万能买来姐弟之间的和平相处,我认为值得。 钱财这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够用就好。 而亲情,花再多钱也买不来。 你们认为我说的对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