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入刑十几年,争议之声不绝于耳,特别是反对者的声音在逐年提高。作为规则的制定者,也已经意识到该问题对社会生活的深刻影响,搞了很多相关的内部调研。可是,实效并不明显,争议与矛盾甚至愈演愈烈。 交警测酒执法,醉驾嫌疑人驾车冲卡造成警察殉职。一方面给酒驾醉驾者敲响警钟,另一方面也提醒执法者:生命重于一切。这样的悲剧,希望不要再重演。 建议改变目前的测酒治理模式。类似定点设置摄像头以治理超速、压线等交通违法行为,设置定点测酒检查站,依法公示,在规定的地点不定时测酒,同时规定不得在未经公示的地点测酒。这样一来,既可以节省警力也可提高效率,谁还敢酒驾经过测酒路段?酒后暴力冲卡抗拒检查的一定不会再有。有人可能会说,不测酒路段如何确保杜绝酒驾醉驾?对此我要说,任何违法行为都不可能完全杜绝,站在治理者的角度,应该以是否造成严重后果为判断标准。像驾车超速,如果摄像头拍上了,那罚款即可,没有拍上又没出现事故的,偶尔超一点速也不一定要大张旗鼓地处理。 支持笔者观点的,可作进一步交流探讨。反对的,也可提出宝贵批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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