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印刷体和所谓的创新艺术相比本身就属于耍流氓,印刷体所承担的功能就是便于知识的传播与交流,难道在考试及书籍中也要求去使用所谓创新的“乱书”与“射书”吗?所以不同的书写风格,适用于不同的场景,只要放对位置,无论什么体,都会有它存在的价值。在书籍中使用印刷体,令人看起来赏心悦目,这就是艺术的力量,这就是印刷体的价值。所以如果没有统一的使用场景与评判标准,把两种书写风格强行放在一起进行比较,不是耍流氓是什么?
拿印刷体和所谓的创新艺术相比本身就属于耍流氓,印刷体所承担的功能就是便于知识的传播与交流,难道在考试及书籍中也要求去使用所谓创新的“乱书”与“射书”吗?所以不同的书写风格,适用于不同的场景,只要放对位置,无论什么体,都会有它存在的价值。在书籍中使用印刷体,令人看起来赏心悦目,这就是艺术的力量,这就是印刷体的价值。所以如果没有统一的使用场景与评判标准,把两种书写风格强行放在一起进行比较,不是耍流氓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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