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中,有两个最为特殊的字眼,还有一个最为特殊的名字。这两个字眼,便是“红玉”,这个最特殊的名字,便是林红玉。
“红玉”这两个字实在是太特殊了,它基本上贯穿《红楼梦》之始终,可以称得上是整篇小说的纲目。
贾宝玉住的怡红院,本来叫作“红香绿玉”,而贾宝玉自己也是一块货真价实的“红玉”。
贾宝玉小时候有一个外号,叫作“绛洞花主”;因为住在怡红院,所以又被称作“怡红公子”;脂批中又称之为“茜纱公子”。
不管是“绛”还是“茜”,都有红色的意思。也就是说,贾宝玉的三个外号都与“红”有关,而且他自己又有个爱红的毛病。
贾宝玉的名字里面有个“玉”字,他身上又佩戴着通灵宝玉,他和“玉”的关系自不待言。所以,贾宝玉就是一块十足的“红玉”。
不仅如此,其实就连通灵玉本身,也是一块红色的玉。
小说第八回,薛宝钗观赏通灵宝玉,作者描述通灵玉的颜色外观,写道:“大如雀卵,灿若明霞,五色花纹缠护”。
在“灿若明霞”四字之下,甲戌本脂批着一个“色”字,是提示我们这代表的是通灵玉的颜色。一般来说,“明霞”指的应该是红色。
第三十五回,莺儿给通灵玉打络子,宝玉问应该打什么颜色的合适,薛宝钗提到“大红又犯了色”,这再一次印证通灵玉的主色为红色。
这就说明,通灵玉也是一块“红玉”。
通灵玉的外观,应该是以红色为主色,周遭有五彩的纹饰。
通灵玉是由女娲石幻化而来,女娲石才是它的本相,而“女娲石”在古籍之间确实有记载,《南康记》曰:“山石红丹,赫若彩绘”,这说明女娲石也是红色的。
古代玉、石为同类,所以女娲石才能幻化成通灵玉,所以女娲石也可以视作一块“红玉”。
作者在描述女娲石的时候,说它是“高经十二丈,方经二十四丈”,“十二”之下脂批曰:“照应十二钗”,“二十四”之下脂批曰:“照应副十二钗”。
这两处脂批很费解,因为“照应”两个字不应该是数字上的偶合,只有两者之间存在某种关联才能称之为“照应”。
既然脂砚斋用到了“照应”二字,那么女娲石和十二钗之间就应该有所关联。
联系到脂批中称呼作者为“石兄”,贾宝玉谐音“假宝玉”也是一块“石头”,作者应该有以石喻人的用法。
所以,女娲石之所以能够照应十二钗,应该是作者用女娲石来比喻十二钗。
贾宝玉在太虚幻境中看到的金陵十二钗册子,只有正册十二、副册二十四,所以十二正册加上二十四副册,就相当于完整的金陵十二钗。
同理,“高经十二丈”加上“方经二十四丈”就是完整的女娲石,也就是说,女娲石等同于十二钗的合体。
既然女娲石是块“红玉”,那么金陵十二钗应该都是“红玉”。
林黛玉作为十二钗之首,前身为绛珠仙草,“绛”字的意思是红色,“珠”字能够拆出一个“玉”字,所以绛珠仙草——即林黛玉也是一块“红玉”。
脂批曰“(钗、黛)名虽两个,人却一身”,这说明薛宝钗同样也是绛珠仙草的化身,那么薛宝钗同样也可以视为一块“红玉”......
整部《红楼梦》,可以说是“条条大路通‘红玉’”,“红玉”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石头记》本为“裙钗”作传,十二钗的背后,隐藏着曹雪芹生命中一位重要的女性。十二钗合为一体就是女娲石,女娲石是一块“红玉”,那么“红玉”应当就是那位女性在小说中的隐藏的一处真身。
然而, 小红的名字偏偏就叫做“林红玉”,这就说明,小红就是隐藏在《红楼梦》中的那位女性的真身。
因此,小说中有关小红的故事情节,很有可能就是那位女性真实经历过的。
而我们前面的文章分析过了,作者创作《红楼梦》最重要的目的,就是要为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位女性作传。通过我们之前文章的推论,我们得出结论,这位女性其实就是脂砚斋,脂批当中很多女性口吻的批语就是出自她之手。
关于脂砚斋,周汝昌先生认为,她应当就是小说当中的史湘云,这其实是不对的,史湘云充其量只是她的一个幻影而已。
而根据本文的分析,小说中真正有资格作为脂砚斋真身的一个角色,只有小红——林红玉,她才是隐藏在小说之中的脂砚斋。
“脂砚”二字,“脂”代表胭脂,胭脂是红色的;“砚”代表砚台,砚台是石头做的,而小说中的石头和玉是同类。所以,“脂砚”实际上也是一块“红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