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受制于经济大环境的影响,一些个人或家庭经济收入受到较大影响,以前还款都正常的个人贷款,如住房按揭贷款,现在无法正常归还,开始出现逾期。按照大多数银行规定,只要逾期超过90天就会起诉至法院,同时资产保全,然后就是执行。这些做法本身没有错,但如果不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简单的将起诉作为处置个人逾期贷款唯一手段,那就过了,银行社会责任担当在哪里?银行的人民性又如何体现?
白某,女,1979年9月出生,是一名小县城的科级公务员。
2022年7月18日,在甲银行获得一笔16.9万元的信用贷款,年利率为4.28%,到期日为2025年7月18日。2024年2月,因为生活遇到困难(注:根据白某提供给法院居民医学死亡证明,笔者推测大概率存在家人生病花费较大),贷款利息出现逾期,截至2024年6月7日,白某结欠利息2529.74元、罚息425.31元、复利26.64元。
2024年6月19日、9月19日,法院一审二审均判决白某应归还结欠的贷款本息,同时要求白某承担律师费8543元以及一审二审的受理费共计5832元。
结束语
白某在一审后之所以会二审,上诉是希望银行能够借新还旧,并且白某表示自身还是有实力的:公积金余额173994.65元,每月实发公司七千多,有跃层房一套,平台未到手的投资及分红35.5万元。为此,白某希望甲银行能够提供一笔年化利率为3%的30万贷款,这样她不仅能将逾期16.9万元归还,还能另外两家银行较高利率贷款共计14万元。
从白某表述来看,白某还是有实力的,只是遇到一时生活困难,无法归还贷款利息,不是哪种因为生活不良习惯或者乱投资导致的逾期贷款。(注:不过白某增量贷款的要求,大多数银行都无法满足,毕竟她是逾期客户)
对于像白某这样有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且只是暂时出现资金困难的客户,笔者认为,银行还是要更多从客户层面出发,给予其借新还旧,或者参照疫情期间可延期还款付息的政策灵活处理,当然采用这种方式进行处理,一定要纳入统一管理,权限上收一级,统一跟踪监测,这也是银行的人民性真正体现。
最后,笔者呼吁广大银行在处置个人不良贷款,特别之前都一直正常归还的,请在原则性的基础上,增加一点灵活性,不要简单把起诉法院作为唯一处置手段。
算了吧,银行盈利机构不会雪中送炭,只会落井下石
算了,不谈借旧换新,能指望在自身出事的时候不被抽贷就谢天谢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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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钱不还,这个叫老赖
用公积金还了不就行了吗?
[静静吃瓜][静静吃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