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通常认为“道”或“德”为《道德经》的核心概念,但第二章全文不见“道”“德”二字,却接连出现了六个“不(弗)”字,也许你没在意,正是这些“不”“弗”以及他们的同义词“勿”“毋”等,共同构成了老子的思想主旨“无为”。
原文释义第二章原文:
天下皆知美为美,恶已。皆知善,斯不善矣。有无之相生也,难易之相成也,长短之相形也,高下之相盈也,音声之相和也,先后之相随,恒也。是以圣人居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而弗始也,为而弗恃也,成功而弗居也。夫唯弗居,是以弗去。
释义:
1、本章集中出现了“美恶”、“善不善”、“有无”、“难易”等对立概念,被很多学者认定为老子的“对立统一”思想,这是以西哲概念套解老子思想,只能是圆凿方枘,削足适履。
老子之道是一个纯自然之物,它是一种思想,一种主张,如同一片云,一滴水,一棵小草,它没有人们意识中的阴阳、善恶、是非等对立概念,这些概念是人才具有的。“一阴一阳之谓道”的易经之道,也是人们赋予事物的属性。
所以,“美恶”、“善不善”、“有无”等对立概念,都是出于人的好恶倾向和价值判断,人皆有好恶,对于同一事物,会因各种个人好恶、情感倾向和利益关系等的作用,表现出不同的价值判断,采取不同的对应措施。
客观世界的一切都是自然存在,并没有高低贵贱的价值之差,有道权力不主导价值,更不打击异己。但是无道权力必然会彰显其威权,以它的好恶为标准,影响和主宰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
所以当权力者以自己的偏好(美、善)来统一天下价值的时候,这本身就是一件大恶,因为人为的统一标准,破坏了价值判断的个性化、多元化,社会的多样性、多元化、自由性,会被权力强力压制,把他自以为是的价值观强加于百姓。
这就是“上礼为之而莫之应,则攘臂而仍之”的暴力统治,是典型的“有为”,所以老子说“天下皆知美之为美”“皆知善”,“斯恶已”、“斯不善已”。
2、就如同上文中的“美恶”“善不善”,你喜欢的可能正是别人厌恶的,比如你喜欢吃蛇肉,别人会恶心;而你认为是善的事物或行为,可能别人会认为大恶,比如放生。
接下来的“有无之相生也,难易之相成也,长短之相形也,高下之相盈也,音声之相和也,先后之相随,恒也”,表意相同,一切看似相互对立的存在,都是同根同源、自然而然的存在,它们之间并不存在高低贵贱之分,但凡存在,都源于人为确定的价值认知。
这六个对立的概念,不同于易学中的阴阳互根互化,比如“有”与“无”两者是相比较而体现出来的认知印象,比如,“道”相对于“万物”,它是“无”的,因为“道”看不见摸不着。
但是换个角度看,万物又是“有”的,作为“万物”之母的“道”,必然也是“有”的。这个“有无”只是相比较而言,不存在互根互化的问题,老子要表达的是:它们都是自然而然的客观存在。
“难易”“长短”“高下”等等也一样,都是比较出来的认知,也不存在互化的问题。后文的“福倚祸伏”“正奇善祅”也是如此,不是互化,而是人的不同价值造成的不同认知。
“恒也”,老子把这种相对现象定义为“恒”,是说这种相对现象是永恒的——只要有万物,就必然存在这种看似对立,但却是一回事:没有这个,就没有那个。
所以,所谓“对立”,都是出于人的价值判断,并非事物的本质,你所认知的美善、高下等,换一个角度或场景,就会颠倒过来。
老子列举这些所谓的对立概念,旨在说明:自然存在的事物属性,其实它还有另一面,不可偏执于你所认为的这一面。只要存在这个,就必然存在那个,不可偏执一端。
本章高频词:“不”所表达的思想,才是老子“无为”的核心本章出现了六个“不(无、弗)”字:“不言、弗始、弗恃、弗有”等,都是对“无为”思想的高度提炼和集中注释,也是“圣人”“以道莅天下”的基本行为规范。
整部《道德经》以“不、无、弗、勿、毋”等开头的论述句式有百句左右,所有这些论述,都是关于“无为”的论述。
“是以圣人居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这句话是从上文中的“美恶”、“善不善”、“有无”、“高下”等自然存在中得出的直接结论,在这些看似强烈对比的概念中,以“道”观之,则完全不存在所谓的“美恶”“高下”,因为它们本就是一回事,即王弼所说的“喜怒同根,是非同门”。
将自然的道理落实在圣人之治上,执政者与百姓就应该没有彼此,没有高下、尊卑的上下等级之差,在执政行为上,就应该不干涉各行各业的自由发展、自主创造,让天下百姓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从而实现尽可能多的价值创造,老子称之为“无不为”。
实现天下人的“无不为”,是建立在当权者不干涉基础之上的,如果都以当权者的意愿为意愿,百姓受制于当权者的意愿,就没法实现“无不为”,我们可以比较一下“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这两种制度,前者就是“有为经济”,后者就是“无为经济”。
关于两者的区别,年龄稍大一些的都知道,具体可参照。
也就是说,要想天下“无不为”,必须权力者“无为”。
简单说一下“无为”。“无为”是老子的思想核心,是指权力者“以百姓之心为心”,不干涉百姓的自由生活和发明创造,“不以兵强于天下”而实行暴政、侵夺民利,为百姓的自由发展和自主创造社会价值提供宽松环境,可参阅?
所谓“行不言之教”,不是“身教重于言传”的家长里短式的说教,也跟孔子的“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不是一回事。
孔子之说在于伦理教化,老子的“不言”不是不说话,而是“不命令”,不依赖政教礼法制度来实行教化,老子说“我无为而民自化”,只要权力无为不干涉,民众在没有“天下多忌讳”的自由环境下,才会自然发展提升。
“万物作而弗始也,为而弗恃也,成功而弗居也。夫唯弗居,是以弗去”
这是从“道”与“万物”的关系,推导出来的“圣人”与“百姓”之间关系。老子论道之目的,就是为了落实在社会实践上的圣人之治,因此“圣人”对应于“道”,“百姓”对应“万物”。
“弗”,“不……之”之意。所谓“弗始”,就是“不为之始”,就是尊重人民的首创精神,而不主导、不主宰人民群众;所谓“弗恃”,就是“为无为”而不有所依仗;“弗居”就是不居功。
圣人之责在于“能辅万物之自然而弗能为”,即辅助百姓自由发展,但不主宰百姓,百姓在“下知有之”的自由宽松环境下,“万物作”而各尽所能、各得其所,无需一个人到处指导这么做那么做!
作为“一家之长”,帮助“子女”成家立业,自我发展取得的成绩,哪里需要在“子女”面前夸夸其谈,有所依仗呢?
辅助、扶持“子女”自由发展获得的成就,是作为“父亲”的职责,哪能把它作为功劳挂在嘴边呢?不居功,反而功劳“弗去”。反之,则会被“子女”所厌弃,有功变得无功,还带来“家庭关系”的紧张。
作者说六种对立,不同于易学中的阴阳互根互化,不存在阴阳互根互化问题。我之观点:1从道从无的角度可以这样说的,万有同出同源,平等无差别,又归于道归于无。2从有从物角度,是有差别,有阴阳转化的,有因果规律的。易经的阴阳转化也是对物对万有而言的。当然这种万有的阴阳转化源于人,源于心。心能转物和心被境转,当然有善恶吉凶的相互转化,因果不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