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一号文件未提及的城中村改造,工作报告“加力”提了!

智勇评社会 2025-03-07 13:11:39
此前发布的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聚焦“乡村全面振兴”和“农村深化改革”,却并未提及城中村改造,这不禁令一些长期关心此领域的朋友们略感担心。不过事实证明,这种担心是多余的。 日前,“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用罕见的“加力”一词形容城中村改造的实施,给等着盼着拆迁住新房的朋友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显然,城中村改造尽管涉及“村”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但却并未被视为“三农”领域问题,而是被放在了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房地产市场的话语体系下。1号文件是管三农的,所以才没有提。 “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因城施策调减限制性措施,加力实施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充分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潜力……” 《政府工作报告》中的这段关键性表述,显然不应被孤立地解读和看待,而是应当联系上下文去做深入的理解。 从下文新型城镇化战略的角度不难看出,“持续推进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看上去在一些地方的解读语境下和城中村改造有相似或者重合之处。 但二者的关键区别在于是否有“拆除新建”房屋的动作,还是只是相对保守的拆整结合甚至单纯的环境整治。 一些此前的报道显示,在延续若干年来“不允许大拆大建”原则的思维下,“拆除新建”类项目在广东省一些地区的新项目中占比只有10%左右。但笔者认为,随着此类项目的不断展开,“拆除新建”的占比将会有显著上升。 笔者的理由之一在于,从《政府工作报告》中的表述看,城中村改造的定位明显侧重于“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是一种市场语境下的行为。 而只有“拆除新建”项目达到一定的规模和比例,才能促成对房地产市场的积极影响。光是修修补补、换管道加电梯的“城市更新”,显然不够解渴,反而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房地产市场的止跌回稳。 而从此次《政府工作报告》和住建部此前对城中村改造的表态上看,“大拆大建”一词已不见踪影,取而代之的是“调减限制性措施”和“充分释放需求潜力”。而这样的表述几乎是前所未有的! 我们似乎可以乐观地预计,捆绑束缚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因素已被客观实际所否定,由城中村改造“拆除新建”带来的货币化安置、房票安置、“一户至少一套存量或者新开工安置房”等补偿模式将大行其道,房地产市场的“阳春”或将离我们并不遥远。 在明律师要提示广大现居于“城中村”中居民的是,一定要牢牢把握住这一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期,积极参与城中村/危旧房改造项目的征询意见等启动阶段程序,善于在“依法征收”的法定程序框架内和征收方展开协商谈判,用更加灵活变通的接纳度去看待货币化安置或者房票安置。 一旦出现补偿安置方案标准畸低,无证面积或者安置人口不被认定等不利局面,要能够沉得住气稳得住神,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寻求解决对策,用市场“交易”的心态去面对所遇到的纠纷。我们相信,“加力实施”的红利将会惠及每一位被征收人,在明律师也将始终与大家并肩站在一起!(王小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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