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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紧急救助

江苏无锡,男子酒后与网约车司机因上车地点发生争执,男子的2名朋友见状担心男子与网

江苏无锡,男子酒后与网约车司机因上车地点发生争执,男子的2名朋友见状担心男子与网

江苏无锡,男子酒后与网约车司机因上车地点发生争执,男子的2名朋友见状担心男子与网约车司机打起来,便上前拉住、劝阻男子,期间男子向后倒地受伤。转眼2年过去了,男子声称是被2名朋友拽倒受伤的,将2名朋友告上法庭,要求2名朋友赔偿10万余元损失。法院判决令人点赞!(来源:裁判文书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据悉,2022年2月19时许,周某喝完酒后叫了个网约车。随后,因上车地点问题与网约车司机发生争执。争执中,与周某同行的2名朋友王某、丁某对双方进行劝阻,期间周某受伤倒地。转眼2年过去了,周某声称,自己受伤是被王某、丁某拉倒的,也将王某、丁某二人告上法庭,要求王某、丁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等共计10万余元损失。面对周某的控诉,王某、丁某辩称,事发时因周某与网约车司机发生激烈的争执,周某用手机对着网约车司机拍摄,说要进行投诉举报,然后网约车司机将周某的手机拍到地上,并要下车与周某争论,在将要发生激烈的肢体冲突的情况下,自己二人才进行劝架,自己二人的行为是为了阻止更大的损害后果的发生,该行为不具有违法性,也没有侵害周某的故意。周某之所以起诉,系因周某扣着王某的货款没有给,被王某告上法庭。对此周某表示,自己当时与网约车司机并没有发生肢体冲突,王某、丁某两人拉着自己劝自己,怕自己与网约车司机打起来,然后把自己拉倒摔断了腿。虽然王某、丁某二二的初衷是好的,但是将自己的拉倒摔伤也是不争的事实,应当承担责任等等。法院怎么判呢?为了查明案件情况,法院调取了当时的出警记录和情况说明,其中当时的出警记录大致内容是,网约车司机报警称有人醉酒闹事,民警赶到现场后,网约车司机表示与乘客周某因上车地点问题发生纠纷,周某同行朋友王某、丁某均在现场,双方未发生肢体殴打行为,周某则声称其腿脚受伤,后由其朋友丁某拨打120送医,民警将王某、网约车司机带至派出所进一步调查处理。经民警调取监控视频,询问当事人反映,周某因琐事对司机心生不满,虽在其朋友王、丁两人多次劝解下,但连续与司机争论,王、丁两人在周某身旁两侧拉着未果,后双方站在网约车前争论,司机在没有接触周某情况下,周某突然向后倒地。民警将事实经过告知王某、网约车司机,同时告知二人待周某伤情检查好后,如需调解,双方可再到派出所处理,随后二人各自离开。情况说明内容与出警记录大致一致,同时表示由于事发至今已超过2年,执法记录仪视频已过期、现场监控也已经灭失。法院指出,《民法典》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认为本案中,周某与网约车司机因琐事发生争执,王某、丁某为制止矛盾冲突进一步升级,而多次劝架,并上前拉架,目的是平息周某与案外人之间的矛盾。根据公安机关的接处警记录及各方陈述,王某、丁某拉架未果,周某挣脱后到车前与网约车司机继续争论,可见周某在用力挣脱,王某、丁某用力拉拽劝阻具有合理性,王某、丁某的行为并未超出明显必要的限度。周某主张系被王某、丁某拉倒腿摔断,与接处警记录描述的经过不符,不予采信。因现场监控已灭失,周某因何原因受伤已无法查清。即使周某系在王某、丁某拉架过程中不慎受伤,但王某、丁某在拉架中并未采取明显过激的行为,也没有致他人受伤、扩大矛盾的故意。因此,王某、丁某的拉架行为属于自愿实施的紧急救助行为,不具有违法性,也没有侵害周某健康权的故意。综上,最终驳回了周某要求王某、丁某承担赔偿责任的主张。一审判决后,周某表示不服,又提起上诉。周某认为“紧急救助”条款目的在于鼓励见义勇为,使处于危难状况的他人能及时脱离危险,自己只是与案外人网约车司机有口头争执,并未发生肢体冲突,双方均赤手空拳,此时对于自己来说,并非处于重大和急迫的危难状况需要王某、丁某施行紧急救助。因三人均有饮酒,不能排除王某、丁某在酒精的作用下作出错误判断(认为矛盾升级),从而实施了明显超出必要限度的拉拽行为,造成自己骨折。尽管“紧急救助”条款最终将救助人的免责范围笼统概括为“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但绝不能将此机械地理解为对救助人的绝对免责等等。由于双方均未提交新证据,二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二审法院认为周某与网约车司机因琐事发生争执,虽然未与司机发生肢体接触,但由于事前曾喝过酒,在王某、丁某多次劝解未果,周某仍继续与司机争论的情形下,存在矛盾冲突进一步升级的可能性,故王某、丁某的拉架、劝阻行为具有现实的紧急性。即便周某系在王某、丁某拉架过程中不慎受伤,但王某、丁某并未采取明显过激的行为,也没有扩大矛盾的故意,符合自愿实施紧急救助的特征,依法无须承担民事责任。最终再次驳回了周某的上诉,维持原判。这事你怎么看?注:图片来源网络

乘客突感不适司乘人员紧急救助

近日,阳泉公交公司司乘人员联手救助患病乘客的事迹,获得了车上其他乘客的一致好评。事发当天,阳泉公交公司二分公司驾驶员张伟驾驶8路公交车,从郊区河底返回滨河公交车场途中,行至李家庄公交站点附近时,乘客发现一名女...
“漂亮的判决!”上海,一男子雨天乘地铁站扶梯,不料前面的女乘客脚下一滑,突然向后

“漂亮的判决!”上海,一男子雨天乘地铁站扶梯,不料前面的女乘客脚下一滑,突然向后

“漂亮的判决!”上海,一男子雨天乘地铁站扶梯,不料前面的女乘客脚下一滑,突然向后倒去,男子及时扶住她,借力后撤了一步,结果导致身后一女子和几个乘客接连摔倒,女子摔成骨折后气不过,把好心扶人的男子和脚滑的女乘客,以及地铁公司全部告上法庭,索赔5万多,法院最终判决让众人拍手叫好。8月8号,半岛晨报报道,那天下雨,冯女士像往常一样,乘着地铁站的自动扶梯上楼。可能是鞋底打滑,她一个没站稳,整个人猛地向后倒去。站在他身后的刘先生眼疾手快,一把扶住冯某的胳膊,想把她稳住。可扶梯上空间狭窄,刘先生被冯女士的重量一带,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这一步,踩在了正站在刘先生身后的丁某脚上。丁某没抓稳扶手,一个踉跄往前扑,连带着后面2位乘客也摔成了一团。等大家爬起来,丁某已经摔得直不起腰,整个人倒在地上喊疼。丁某被送到医院后,被查出肋骨以及胸骨骨折,需要休息一阵子,医药费加上误工费,得花不少钱。丁某越想越不甘心,要不是冯女士没站稳,刘先生往后退,她也不会摔成这样。地铁公司也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得负连带责任,这三方都得赔!于是,丁某一纸诉状把冯女士、刘先生和地铁公司告上了法庭,索赔5万多。冯女士接到传票时,相当不服,说我当时就是脚滑了一下,根本没想到会连累别人。刘先生救我,我感谢他还来不及,怎么反而成了被告?刘先生更委屈,说我那是见义勇为啊!我要是不扶冯女士,她再摔下来,后面的人也得遭殃,不得比现在这个情况严重多了?我怎么就成了责任方了?那么,从法律角度,该怎么看待这场纠纷?刘先生应该负责吗?《民法典》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刘先生为救助向后倾倒的冯女士,本能后撤导致丁某摔倒。法院审理后认定刘先生的施救行为属于“自愿实施的紧急救助行为”,符合《民法典》第184条的要件。该条款旨在鼓励见义勇为行为,保护救助人免于因合理救助行为陷入法律纠纷。具体到本案,刘先生的救助是对突发危险的自然反应,目的是防止冯女士直接摔伤,具有道德正当性。刘先生后退一步是紧急情况下的本能动作,未故意扩大伤害,符合“必要限度”要求。丁某的摔倒虽是刘先生后撤引发,但与刘先生的救助行为无直接故意或重大过失关联,而是多方行为叠加的结果。《民法典》第1173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原告丁某受伤的责任划分涉及“过错相抵”规则,法院通过以下维度适用该条款。首先,冯女士未站稳扶好导致连锁反应,构成损害发生的直接原因。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冯女士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丁某乘坐自动扶梯时未紧握扶手,降低了自身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法院认为其未履行合理安全注意义务,符合《民法典》第1173条规定的“被侵权人过错减轻责任”情形。法院审理后认为,这起事故的关键在于“因果关系”和“过错程度”。冯女士作为直接引发事故的人,确实存在过错。她没站稳扶好,导致后续连锁反应,得承担主要责任。刘先生的行为属于“紧急救助”,是见义勇为,法律上应当鼓励。他救人时后退一步是本能反应,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不该赔。而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合理的管理义务,扶梯没故障,事后也及时处理,不能因为“结果不好”就强行让它担责。同时法院指出,丁某自己也有责任。他乘扶梯时没抓稳扶手,遇到突发情况没及时应变,属于“未充分注意自身安全”,可以减轻冯女士的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冯女士承担70%的赔偿责任,丁某自己承担30%。5万多的赔偿总额,经依法核算后确认3万余元,冯某需赔2万余元。这个判决既惩罚了冯某的疏忽行为,也警示乘客需注意公共场所的自我保护义务。有人说,这样的法官才是好法官,懂法理知人情,不和稀泥,点赞!本身上自动扶梯就应该和前面行人有间隔,这是最基本意识。和路上行人一样,放松的前提是你的有必要的保护自身安全意识和身体力行能力。我从来跟随他人上自动扶梯都是地面隔两个踏板,这也与隐私和避讳相宜。助人者免责,这是几年来最正确的一次判决,这个法官是正常的法官。这起扶梯连锁摔倒事件,折射出公共场所安全责任与道德行为的复杂交织。法院判决既体现了法律对见义勇为的明确保护,也就是刘某紧急救助冯某虽引发后续意外,但因无主观过错而免责,彰显了鼓励善意救助的立法导向。也通过“过错相抵”原则合理分配责任,冯某因自身失衡负主责,丁某未抓稳扶手自担部分损失,符合公平原则。
太原地铁2号线大南门站工作人员紧急救助晕倒乘客

太原地铁2号线大南门站工作人员紧急救助晕倒乘客

本报讯(记者司勇)7月31日,太原地铁2号线大南门站内,一名乘客突发晕厥倒地,车站工作人员、驻站公安迅速联动,因救助及时,乘客送医后已转危为安。11时18分,大南门站站台传来急促呼救声—一名乘客在候车时突然倒地,面色...

地铁2号线大南门站紧急救助晕倒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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