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够判刑,那就高额罚款!”中国人大李玫瑾教授去年建议,凡是扶了老人被要求天价赔
“不够判刑,那就高额罚款!”中国人大李玫瑾教授去年建议,凡是扶了老人被要求天价赔偿的,在老人拿不出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可以按“敲诈勒索”起诉进行严惩!扶老人过马路、助人解围、见义勇为,都是社会文明的重要体现。善良和正义,是维系和谐社会的基石。近年来频发的“扶老人反被讹”事件,让许多本想做好事的人望而却步,甚至心生恐惧。当一个人出于善意帮助他人,却可能被恶意诉讼,要求赔偿高额损失,甚至背负沉重的法律责任,这种反差极大地打击了社会的善心力量。法律的根本目的,是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而不是让好心人变成“受害者”。因此,法律必须明确规定,对于在无明确过错情况下的见义勇为行为,要给予充分的保护,避免被恶意利用。只有保护好人的权益,才能激励更多人勇于行善,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与此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部分个别老年人利用社会对老人的同情和保护,故意编造事实、夸大损失,甚至谎称受伤,以此敲诈勒索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败坏了社会风气,也损害了其他老年人的形象和权益。“为老不尊”的恶劣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针对恶意讹诈的老人,必须加大法律打击力度,依法追究其敲诈勒索责任。通过高额罚款、刑事处罚等措施,大幅提高他们的违法成本,让这类行为付出沉重代价,才能有效遏制此类现象的蔓延。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类似案件的审查,严格证据标准,避免恶意诉讼得逞。只有做到“零容忍”,才能维护法律的权威和社会的公平正义。保护见义勇为者,不仅是法律的职责,更是社会文明的要求。见义勇为是每个公民应有的美德,是社会正能量的源泉。保障好人权益,就是为整个社会树立榜样,传递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如果社会对见义勇为者的保护力度不够,甚至让他们成为被讹诈的对象,无疑会削弱公众行善的热情,导致社会冷漠、互助减少。相反,如果通过法律和政策手段,切实保护见义勇为者,给予他们法律的支持和社会的尊重,必将激励更多人伸出援手,形成人人见义勇为的良好氛围。李玫瑾教授提出的“高额罚款”建议,体现了提高违法成本、震慑恶意行为的法治思路。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明确见义勇为免责条款。对于无重大过失的见义勇为者,法律应规定免责保护,避免被恶意起诉。建立恶意讹诈的法律惩罚机制。对恶意诬陷、敲诈勒索的行为,特别是老人索赔无理取闹者,依法从重处罚。引入高额罚款制度。对于被证实的恶意讹诈行为,除刑事处罚外,应征收高额罚款,既补偿被害人损失,也起到惩戒作用。完善司法鉴定和证据审查机制。加强对案件的鉴定和证据把控,防止恶意诉讼和虚假证据误导司法。加强社会宣传和引导。倡导尊重老人、关爱好人的社会风气,同时增强公众对恶意讹诈行为的警惕和识别能力。社会文明的进步,离不开每一个人的善良与正义。法律作为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必须切实保护好那些见义勇为的好人,不能让他们因为善行而遭受不公。与此同时,对于为老不尊、恶意讹诈的行为,必须加大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形成强大震慑。只有保障好人权益,才能激励更多人勇于行善,维护社会的正义和谐。让我们共同期待,通过法律的完善和社会的努力,建设一个既充满善意又公正有序的美好社会。来源:极光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