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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未成年人犯罪

深圳15岁男生小区内持刀杀害同班女生,检方提起公诉2025年4月8日下午放学后

深圳15岁男生小区内持刀杀害同班女生,检方提起公诉2025年4月8日下午放学后

深圳15岁男生小区内持刀杀害同班女生,检方提起公诉2025年4月8日下午放学后,深圳市龙华区某小区内,一场悲剧突如其来。14岁女生优优(化名)在自家楼栋门口被同班同学钟某某持刀捅刺数刀,虽经全力抢救,仍不幸离世,生命永远定格在了如花的年纪。案件细节令人痛心,也充满荒诞。优优和钟某某不仅是同班同学,还住在同一小区。出于邻里互助,优优的母亲曾女士一家接送钟某某近三年,接送钟某某姐姐一年。案发当日,陈某某父亲将三人送至小区大门后离开,优优和陈某某一同进入小区,陈某某回家后,独自准备上楼的优优遭遇了钟某某的致命伤害。根据深圳市检察院起诉书,钟某某作案过程极度残忍。他携带网购的黑色折叠刀,先持刀质问优优,优优倒地后又朝其背部、胸部连捅数刀。听到优优呼救,钟某某折返跪压在她身上朝脖颈处继续捅刺。作案后,钟某某扔掉刀具,回家竟谎称自己“见义勇为”被砍伤双手。法医鉴定显示,优优身上有20多处伤口,因心脏贯通创、双肺破裂、锁骨下静脉破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关于作案动机,警方透露,钟某某嫉妒优优成绩好、家庭环境优越,将优优视为“假想敌”,觉得自己被优优看不起。曾女士表示,优优成绩中上,钟某某成绩较差,且钟某某家经济条件更好,他们实在想不通钟某某为何下此狠手。起诉书称,钟某某因生活琐事对优优心生不满进而作案。此外,针对“恋爱分手”的传言,曾女士也予以否认,称优优与钟某某接触甚少,并无早恋情况。案件发生后,曾女士一家陷入了无尽的痛苦之中。过去5个月,曾女士和丈夫常常在梦中与女儿相见,醒来后却只剩悲痛。曾女士会用女儿的微信号给自己发消息,仿佛女儿从未离开。而钟某某的父母,案发后从未联系过曾女士一家,也未表达歉意。2025年7月,深圳市检察院以钟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等重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曾女士表示,钟某某作案手段极其残忍、恶劣,希望法院严惩,同时也希望借此案推动社会关注未成年保护,完善相关法律和制度,建立更科学的责任认定与矫治机制。这起案件再次给社会敲响了警钟。法律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坚持“宽容不纵容”,在依法惩处的同时,更应注重预防。加强对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矫治体系建设刻不容缓,家庭、学校、社会需多方协同,共同关注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和成长环境,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上演。

随县青年工作联席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组专项工作会议召开

9月9日,随县青年工作联席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组专项工作会议召开。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王超出席会议并讲话。会上,县公安局通报了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相关情况。县委宣传部、县检察院、县法院、县教育局、县...
武邑多方联动开展法治宣传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武邑多方联动开展法治宣传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司法局工作人员与派出所民警结合真实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同学们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核心内容。围绕“什么是不良行为”“如何远离违法犯罪”“遇到侵害怎么办”等关键问题,通过互动提问引导...

宜春袁州区检察:首次检校共商!“同心袁”共解未成年人“千千结”

8月27日上午,宜春市袁州区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犯罪“同心袁”工作检校座谈会在宜春市实验小学召开,一场检校共融座谈会拉开序幕。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杨宜出席会议,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余勇出席...

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近三年来护航678名未成年人重启人生

未成年人检察部专门负责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检察案件,以及开展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近三年来,未成年人检察部共办理各类未检案件693件,坚持把精准帮教贯穿办案始终,...
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丨社区联动“警社法”为开学季注入“法治能量”

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丨社区联动“警社法”为开学季注入“法治能量”

现场,社区工作人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开展互动问答。通过一个个贴近校园生活的问题,逐步拆解法律赋予未成年人的权利与义务,让学生明白“法律既是保护自己的‘盾牌’...
四男子抢超市!这事如果不严肃处理,以后有更多的未成年人做累似的事,犯罪团伙也可以

四男子抢超市!这事如果不严肃处理,以后有更多的未成年人做累似的事,犯罪团伙也可以

四男子抢超市!这事如果不严肃处理,以后有更多的未成年人做累似的事,犯罪团伙也可以教唆让未成年人去抢劫…,深思极恐…应重格处罚。大家觉得呢❓
预防少年歧路行四维聚力护星辰—汕头市濠江区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主题宣传活动

预防少年歧路行四维聚力护星辰—汕头市濠江区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主题宣传活动

共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7月29日,汕头市濠江区司法局、区普法办联合中共汕头市濠江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网信办、区妇联、区法学会和滨海街道在钱塘社区开展汕头市濠江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主题宣传活动。...

南昌青云谱区打造全链条式保护机制,共筑未成年人守护生态

此外,创建了“小青柠”未检办案团队、“检察官+社工”帮教小组,对罪错未成年人开展帮教,并构建了未成年人犯罪分级处置机制。区公安机关“打防并举”,严厉惩治教唆、引诱未成年人犯罪行为,从源头阻断违法犯罪路径。对符合...
江油霸凌事件:当“20分钟出来”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通行证!

江油霸凌事件:当“20分钟出来”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通行证!

江油霸凌事件:当“20分钟出来”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通行证!2025年8月,一段令人震惊的校园暴力视频在网上广泛传播,画面中,14岁的女孩赖某某被几名同龄女孩围殴、侮辱,视频中的施暴者甚至公然挑衅法律:“我们进去十多次了,没两天就出来了,你能把我们怎么样?”这一事件不仅揭露了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空白,也引发了公众对未成年犯罪惩罚不力的广泛讨论。一、事件回顾:从暴力到公然蔑视法律1.暴力细节:有预谋的侮辱与伤害根据江油警方的通报,事件发生在2025年7月22日下午3点。15岁的刘某甲因与赖某某发生矛盾,联合两名同伴,13岁的刘某乙和14岁的彭某某,将赖某某诱至一处废弃楼房进行殴打和侮辱。视频中清晰显示了施暴者对赖某某的恶劣行为:肢体暴力:施暴者轮流扇耳光、踹腰部,甚至强迫赖某某下跪,并用脚踹背,造成头皮和双膝的挫伤,经鉴定为轻微伤。精神虐待:施暴者不仅逼迫赖某某脱衣,还在殴打过程中边数数边拍摄视频,事后威胁她不要告诉家长。施暴者还在视频中得意洋洋地炫耀自己“进去十多次”,言辞中充满了对法律的蔑视。更令人心寒的是,赖某某的母亲为聋哑人,家庭监护能力弱,这使得赖某某在事件发生时未能及时获得帮助。2.警方处理:轻微处罚引发质疑8月4日,江油警方通报了处理结果:主犯刘某甲和彭某某被处以治安处罚,并送往专门学校进行教育矫治。从犯刘某乙和其他围观者则接受了批评教育,并责令监护人加强管教。然而,社会的广泛质疑集中在施暴者为何能“多次进出派出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轻微伤的施暴者应处5-10日拘留,但由于这些施暴者未满16岁,法律仅能对其监护人进行处罚,实际惩戒力度严重不足。二、法律困境:年龄保护与惩戒疲软的恶性循环1.轻微伤认定与惩罚天花板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轻微伤通常指头皮和双膝的擦伤,不符合“轻伤”的标准,因此,施暴者仅受到治安处罚。而未成年施暴者通常不面临拘留,最严重的惩罚也仅限于“批评教育”。这一“轻微伤+年龄保护”的组合,使得许多施暴者抱有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可以逃避真正的法律惩罚。2.专门学校的效果与矫治问题此次,施暴者刘某甲和彭某某被送往专门学校进行教育。然而,全国专门学校的数量非常有限,且大多数学校缺乏个性化的矫治方案,这使得矫治效果存疑。尽管有数据显示,部分专门学校矫治效果较好,但依然存在不少漏洞,例如重庆忠县的案例表明,矫治后的施暴者仍然继续实施暴力行为。3.法律修订:新法能否弥补空白?2026年将实施的新《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在一些方面进行修订,明确规定14-16岁未成年人若在一年内多次违法或情节严重(如结伙暴力、传播暴力视频),可被执行拘留。如果按新法,刘某甲和彭某某很可能面临拘留处罚,而现行法律框架下,他们仅能接受轻微的教育惩戒。三、社会反思:法律失守与家长责任缺失1.受害者的二次伤害赖某某的母亲聋哑,父亲也只是普通工人,家庭背景让她在维权方面处于弱势。事件发生后,12天内并未及时向警方报案,这也使得施暴者有恃无恐。类似的案例屡见不鲜,例如2023年河南南阳霸凌案,受害者家长因不懂法律而未能及时获得帮助。弱势群体在维权中的失声,使得施暴者的暴力行为得以持续。2.监护人责任:缺位与纵容调查显示,施暴者大多来自“问题家庭”:刘某甲的父母长期外出务工,由祖辈代管;彭某某则来自有家暴史的家庭,且曾因盗窃被训诫,但家长未进行有效的管教。这暴露了家庭监护责任的缺失。尽管《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监护人失职可被追责,但在实际操作中,责任追究并不严厉。四、破解困局:完善全链条防治机制1.短期对策:严格执行专门学校制度必须将多次违法的未成年人强制送入专门学校进行矫治,而非依赖监护人申请。同时,建立“离校后跟踪机制”,确保施暴者在离开专门学校后能够继续接受监控和干预。2.长期对策:降低轻微伤入刑门槛与追责监护人立法应考虑将“多次霸凌致轻微伤”纳入寻衅滋事罪,突破“轻伤才入刑”的限制;并参考重庆忠县案例,法院可以判令施暴者的监护人承担高额的精神损害赔偿,以此倒逼监护责任的落实。结语:四川江油的校园暴力事件中,施暴者的“20分钟出来”的嚣张,正是对“法律不能保护我”的绝望呼喊。当未成年人犯罪逐渐演变为一种社会现象时,我们迫切需要通过法律修订和社会制度改革,打破当前“年龄特权”和“惩戒疲软”的恶性循环,让法律真正成为每个未成年人的保护伞,而非纵容暴力的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