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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霸凌事件:当“20分钟出来”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通行证!

江油霸凌事件:当“20分钟出来”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通行证!

江油霸凌事件:当“20分钟出来”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通行证!2025年8月,一段令人震惊的校园暴力视频在网上广泛传播,画面中,14岁的女孩赖某某被几名同龄女孩围殴、侮辱,视频中的施暴者甚至公然挑衅法律:“我们进去十多次了,没两天就出来了,你能把我们怎么样?”这一事件不仅揭露了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空白,也引发了公众对未成年犯罪惩罚不力的广泛讨论。一、事件回顾:从暴力到公然蔑视法律1.暴力细节:有预谋的侮辱与伤害根据江油警方的通报,事件发生在2025年7月22日下午3点。15岁的刘某甲因与赖某某发生矛盾,联合两名同伴,13岁的刘某乙和14岁的彭某某,将赖某某诱至一处废弃楼房进行殴打和侮辱。视频中清晰显示了施暴者对赖某某的恶劣行为:肢体暴力:施暴者轮流扇耳光、踹腰部,甚至强迫赖某某下跪,并用脚踹背,造成头皮和双膝的挫伤,经鉴定为轻微伤。精神虐待:施暴者不仅逼迫赖某某脱衣,还在殴打过程中边数数边拍摄视频,事后威胁她不要告诉家长。施暴者还在视频中得意洋洋地炫耀自己“进去十多次”,言辞中充满了对法律的蔑视。更令人心寒的是,赖某某的母亲为聋哑人,家庭监护能力弱,这使得赖某某在事件发生时未能及时获得帮助。2.警方处理:轻微处罚引发质疑8月4日,江油警方通报了处理结果:主犯刘某甲和彭某某被处以治安处罚,并送往专门学校进行教育矫治。从犯刘某乙和其他围观者则接受了批评教育,并责令监护人加强管教。然而,社会的广泛质疑集中在施暴者为何能“多次进出派出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轻微伤的施暴者应处5-10日拘留,但由于这些施暴者未满16岁,法律仅能对其监护人进行处罚,实际惩戒力度严重不足。二、法律困境:年龄保护与惩戒疲软的恶性循环1.轻微伤认定与惩罚天花板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轻微伤通常指头皮和双膝的擦伤,不符合“轻伤”的标准,因此,施暴者仅受到治安处罚。而未成年施暴者通常不面临拘留,最严重的惩罚也仅限于“批评教育”。这一“轻微伤+年龄保护”的组合,使得许多施暴者抱有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可以逃避真正的法律惩罚。2.专门学校的效果与矫治问题此次,施暴者刘某甲和彭某某被送往专门学校进行教育。然而,全国专门学校的数量非常有限,且大多数学校缺乏个性化的矫治方案,这使得矫治效果存疑。尽管有数据显示,部分专门学校矫治效果较好,但依然存在不少漏洞,例如重庆忠县的案例表明,矫治后的施暴者仍然继续实施暴力行为。3.法律修订:新法能否弥补空白?2026年将实施的新《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在一些方面进行修订,明确规定14-16岁未成年人若在一年内多次违法或情节严重(如结伙暴力、传播暴力视频),可被执行拘留。如果按新法,刘某甲和彭某某很可能面临拘留处罚,而现行法律框架下,他们仅能接受轻微的教育惩戒。三、社会反思:法律失守与家长责任缺失1.受害者的二次伤害赖某某的母亲聋哑,父亲也只是普通工人,家庭背景让她在维权方面处于弱势。事件发生后,12天内并未及时向警方报案,这也使得施暴者有恃无恐。类似的案例屡见不鲜,例如2023年河南南阳霸凌案,受害者家长因不懂法律而未能及时获得帮助。弱势群体在维权中的失声,使得施暴者的暴力行为得以持续。2.监护人责任:缺位与纵容调查显示,施暴者大多来自“问题家庭”:刘某甲的父母长期外出务工,由祖辈代管;彭某某则来自有家暴史的家庭,且曾因盗窃被训诫,但家长未进行有效的管教。这暴露了家庭监护责任的缺失。尽管《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监护人失职可被追责,但在实际操作中,责任追究并不严厉。四、破解困局:完善全链条防治机制1.短期对策:严格执行专门学校制度必须将多次违法的未成年人强制送入专门学校进行矫治,而非依赖监护人申请。同时,建立“离校后跟踪机制”,确保施暴者在离开专门学校后能够继续接受监控和干预。2.长期对策:降低轻微伤入刑门槛与追责监护人立法应考虑将“多次霸凌致轻微伤”纳入寻衅滋事罪,突破“轻伤才入刑”的限制;并参考重庆忠县案例,法院可以判令施暴者的监护人承担高额的精神损害赔偿,以此倒逼监护责任的落实。结语:四川江油的校园暴力事件中,施暴者的“20分钟出来”的嚣张,正是对“法律不能保护我”的绝望呼喊。当未成年人犯罪逐渐演变为一种社会现象时,我们迫切需要通过法律修订和社会制度改革,打破当前“年龄特权”和“惩戒疲软”的恶性循环,让法律真正成为每个未成年人的保护伞,而非纵容暴力的通行证。
【#江油官方辟谣施暴者为官二代#】7月22日,四川江油市发生一未成年人在校外被辱

【#江油官方辟谣施暴者为官二代#】7月22日,四川江油市发生一未成年人在校外被辱

【#江油官方辟谣施暴者为官二代#】7月22日,四川江油市发生一未成年人在校外被辱骂、殴打警情,警方已依法对违法人员作出了治安处罚,并按程序对其中两名违法人员开展送专门学校矫治教育的工作。期间,网上出现“江油市公安局副局长的女儿打的人”“施暴者父亲为律师”“施暴者亲妈是江油市一级警督”等信息。经核实,3名违法人员的父母分别有2人无业、2人在省外务工、1人为本地售货员、1人为本地外卖员,所传违法人员父母职业身份信息为谣言。经查,2025年8月4日,网民丁某(女,41岁)、杨某琳(女,27岁)看到网传施暴视频后,为博眼球编造谣言发于微信群和社交平台,引发公开传播扩散,严重扰乱公共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目前,丁某、杨某琳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此前网上流传一段视频,三名疑似未成年女生对另一未成年女生扇耳光、踢踹,并对受害人说不怕报警,称“我们又不是没进去过,以为我怕你吗?”视频在网上引发关注。#江油#8月4日,四川省江油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经调查,2025年7月22日15时许,刘某甲(女,15岁)因与赖某某(女,14岁)发生矛盾,遂邀约刘某乙(女,13岁)、彭某某(女,14岁)在一楼房无人区域,对赖某某进行辱骂、威胁和殴打。同行人员在现场围观并拍摄视频,后被上传网络。通报称,殴打造成赖某某头皮、双膝等多处挫伤,经鉴定为轻微伤。目前,全部涉案人员均已到案,相关部门同时积极介入,及时安抚慰问受害人及其家属,开展心理疏导。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甲、彭某某作出治安处罚的决定;对刘某乙及其余围观人员批评教育,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关规定,对刘某甲、彭某某正按程序开展送往专门学校进行矫治教育的相关工作。(综合绵阳网警、澎湃新闻)
四川殴打未成年人者为官二代?谣言,2人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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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绵阳网警”微信公众号8月5日消息,7月22日,四川 江油市发生一未成年人在校外被辱骂、殴打...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关规定,对刘某甲、彭某某正按程序开展送往专门学校进行矫治教育的相关工作。

【#警方通报14岁女孩校外被殴打#:全部涉案人员均已到案】多名未成年人殴打14

【#警方通报14岁女孩校外被殴打#:全部涉案人员均已到案】#多名未成年人殴打14岁女孩被处罚#8月4...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关规定,对刘某甲、彭某某正按程序开展送往专门学校进行矫治教育的相关工作。
3名未成年人辱骂殴打14岁女生,还拍视频上网!警方通报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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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身边24小时 经调查,2025年7月22日15时许,刘某甲(女,15岁)因与赖某某(女,14岁)发生...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关规定,对刘某甲、彭某某正按程序开展送往专门学校进行矫治教育的相关工作。
“司法+社工”齐发力!共绘未成年人保护新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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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高质量发展,近日,市检察院联合市委社会工作部、启航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共同举办2025年汕头市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交流会。本次会议邀请了广州、珠海、揭阳、潮州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