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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故意杀人罪

深圳15岁男生小区内持刀杀害同班女生,检方提起公诉2025年4月8日下午放学后

深圳15岁男生小区内持刀杀害同班女生,检方提起公诉2025年4月8日下午放学后

深圳15岁男生小区内持刀杀害同班女生,检方提起公诉2025年4月8日下午放学后,深圳市龙华区某小区内,一场悲剧突如其来。14岁女生优优(化名)在自家楼栋门口被同班同学钟某某持刀捅刺数刀,虽经全力抢救,仍不幸离世,生命永远定格在了如花的年纪。案件细节令人痛心,也充满荒诞。优优和钟某某不仅是同班同学,还住在同一小区。出于邻里互助,优优的母亲曾女士一家接送钟某某近三年,接送钟某某姐姐一年。案发当日,陈某某父亲将三人送至小区大门后离开,优优和陈某某一同进入小区,陈某某回家后,独自准备上楼的优优遭遇了钟某某的致命伤害。根据深圳市检察院起诉书,钟某某作案过程极度残忍。他携带网购的黑色折叠刀,先持刀质问优优,优优倒地后又朝其背部、胸部连捅数刀。听到优优呼救,钟某某折返跪压在她身上朝脖颈处继续捅刺。作案后,钟某某扔掉刀具,回家竟谎称自己“见义勇为”被砍伤双手。法医鉴定显示,优优身上有20多处伤口,因心脏贯通创、双肺破裂、锁骨下静脉破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关于作案动机,警方透露,钟某某嫉妒优优成绩好、家庭环境优越,将优优视为“假想敌”,觉得自己被优优看不起。曾女士表示,优优成绩中上,钟某某成绩较差,且钟某某家经济条件更好,他们实在想不通钟某某为何下此狠手。起诉书称,钟某某因生活琐事对优优心生不满进而作案。此外,针对“恋爱分手”的传言,曾女士也予以否认,称优优与钟某某接触甚少,并无早恋情况。案件发生后,曾女士一家陷入了无尽的痛苦之中。过去5个月,曾女士和丈夫常常在梦中与女儿相见,醒来后却只剩悲痛。曾女士会用女儿的微信号给自己发消息,仿佛女儿从未离开。而钟某某的父母,案发后从未联系过曾女士一家,也未表达歉意。2025年7月,深圳市检察院以钟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等重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曾女士表示,钟某某作案手段极其残忍、恶劣,希望法院严惩,同时也希望借此案推动社会关注未成年保护,完善相关法律和制度,建立更科学的责任认定与矫治机制。这起案件再次给社会敲响了警钟。法律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坚持“宽容不纵容”,在依法惩处的同时,更应注重预防。加强对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矫治体系建设刻不容缓,家庭、学校、社会需多方协同,共同关注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和成长环境,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上演。
湖南东安,一男村民刚出狱不久,不知何故,持刀先后杀害两人。此时,一个研究生毕业的

湖南东安,一男村民刚出狱不久,不知何故,持刀先后杀害两人。此时,一个研究生毕业的

湖南东安,一男村民刚出狱不久,不知何故,持刀先后杀害两人。此时,一个研究生毕业的男生正骑着电动车去镇上取快递,恰巧经过此处,看到后,没多想,大声吼叫“你干什么!”试图制止男子继续行凶。不料,男子不仅没有停止,反而将矛头指向男生,朝着男生持刀冲刺,男生不幸被刺身亡。据悉,这次悲剧发生在9月9日,案发后,男子逃离现场,进入山林,在镇村相关人员的一起协助下,嫌疑人在9月12日被警方逮捕归案。死者的父亲黄先生(化名)称,其儿子小黄(化名)读了四年大学、三年研究生,研究生毕业后,去了新疆一个油田工作,可能是生病了,所以辞工回来了。而小黄与嫌疑人压根不认识,事发时,嫌疑人正要去杀害第三人,在小黄制止后,嫌疑人才将怒火转向小黄。目前,相关部门正在为小黄申报见义勇为,且对小黄家属进行安抚工作。有人说,小黄是真正的英雄,在人人自危的情况下,他选择了挺身而出,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正是这个社会最珍贵的财富,我们必须给予他和他的家庭实实在在的保障,否则以后谁还敢见义勇为?有人说,他的行为无比勇敢,令人敬佩,但结果太令人痛心了。我们是否也应该呼吁,在弘扬正气的同时,更要普及科学的自救互救知识?比如第一时间报警、呼救吸引更多人帮忙、利用身边工具智取,而不是直接赤手空拳与持刀歹徒搏斗,毕竟保护自己才是实施救援的前提。还有人说,对于这种手段极其残忍、主观恶性极大的犯罪分子,必须依法严惩,处以极刑!只有法律展现出足够的威慑力,才能告慰逝者,宽慰生者。那么,从法律角度,嫌疑人男子将面临怎样的处罚呢?小黄的行为又该如何评价呢?第一,嫌疑人构成故意杀人罪,不出意外,会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中,嫌疑人持刀连续刺杀多人,且多人当场死亡,后续还针对毫不相识的小黄捅刺致死,其行为明显符合“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构成要件。事后,尽管嫌疑人可能以“一时冲动”、“饮酒”等理由抗辩非故意犯罪,但饮酒状态等理由压根不影响故意认定,也不影响其责任的认定。结果上,嫌疑人造成了三人死亡,行为应构成故意杀人罪,最高可处死刑。有人说,嫌疑人到案后,如果如实供述、认罪认罚且积极赔偿,可能可以免于一死。这种说法并不对。《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结合《常见罪名量刑意见》的规定,对于认罪认罚、坦白以及积极赔偿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可以从宽处罚。但是,这些情节都是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的情节,而不是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仍需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就本案而言,嫌疑人造成3死1伤,死者还包括见义勇为的小黄,主观恶性极强,手段极其残忍,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后果,以上情节不足以从轻处罚,若无重大从轻情节,极可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此外,嫌疑人还属于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刑法》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从报道来看,嫌疑人是刚出狱不久,到作案时,应该还未满5年时间,而嫌疑人新犯罪肯定是判处徒刑以上,构成累犯,在从重处罚标准下,嫌疑人更是难逃死刑结局。第二,小黄的行为应该认定为见义勇为,家属权益如何保障。《湖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第五条规定,不负有法定职责、法定义务或者约定义务的人员,为了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依法实施的下列行为,应当确认为见义勇为:(一)制止正在实施违法犯罪的行为;(二)抓获或者协助有关机关追捕逃犯或者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三)抢险、救灾、救人的行为;(四)应当确认为见义勇为的其他行为。小黄就是个普通村民,没有任何法定职责、义务的身份,而单纯是为了保护现场其他无辜群众的生命安全,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制止嫌疑人继续行凶,符合见义勇为的目的条件。在嫌疑人持刀、犯罪行为正在进行的极度危险情况下,小黄没有选择旁观或逃避,而是主动上前大喝制止并试图制止凶手,这种行是典型的见义勇为。从法律角度看,小黄的行为构成见义勇为是毫无争议的,最终获得确认是大概率事件。而小黄的家属可以获得抚恤奖金、抚恤优待、就业优待、医疗有待等特殊保障。此外,小黄家属还可以向嫌疑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主张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各项费用。对此,您怎么看?男子行凶致3死1伤研究生制止被刺死
​​#法院回应男子判死刑后再杀人#【男子先后被判3次死刑才执行?湖南娄底法院回应

​​#法院回应男子判死刑后再杀人#【男子先后被判3次死刑才执行?湖南娄底法院回应

​​#法院回应男子判死刑后再杀人#【男子先后被判3次死刑才执行?湖南娄底法院回应】#法院证实男子先后被判3次死刑才执行#近日,有网友转贴一份湖南娄底中级法院的《布告》,提及一故意杀人罪犯胡某先后3次被判死刑,最终才执行死刑,引发关注。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注意到,《布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提及两名故意杀人罪犯当日已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其中,罪犯胡某先后3次被判处死刑。《布告》显示,故意杀人犯胡某,1973年12月出生,初中文化,河南固始县人,曾因犯盗窃罪、贩卖毒品罪,分别于1992年12月26日、2019年9月24日两次被判处死刑,缓刑两年执行。2024年7月28日上午,罪犯胡某为达个人非法目的,在娄底市某单位篮球场边,用重物猛砸35岁的被害人邓某某头部,致邓某某重型颅脑损伤死亡。本院依法对罪犯胡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与前期尚未执行完毕的刑罚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有网友不解,胡某在故意杀人前,已两次被判处死刑,第二次被判处死刑为2019年,2024年故意杀人时应在服刑期间,为何再次作案?9月1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网传的《布告》内容属实。2019年,罪犯胡某被判处死刑后,等待上级的死刑核准期间,其又在监狱内杀害了其狱友,“他是在监狱内杀人。”(大风新闻)

【#法院回应男子判死刑后再杀人#】近日,有网友转贴一份湖南娄底中级法院的《布告

【#法院回应男子判死刑后再杀人#】近日,有网友转贴一份湖南娄底中级法院的《布告》,提及一故意杀人罪犯胡某先后3次被判死刑,最终才执行死刑,引发关注。有网友不解,胡某在故意杀人前,已两次被判处死刑,第二次被判处死刑为2019年,2024年故意杀人时应在服刑期间,为何再次作案?9月1日,记者联系到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网传的《布告》内容属实。2019年,罪犯胡某被判处死刑后,等待上级的死刑核准期间,其又在监狱内杀害了其狱友,“他是在监狱内杀人。”

【#律师分析男子疑家暴妻子致死#:家暴非免死金牌,严重或判死缓】#律师称家暴妻子

【#律师分析男子疑家暴妻子致死#:家暴非免死金牌,严重或判死缓】#律师称家暴妻子致死严重或判死缓#近日,河北沧州孟村男子疑家暴妻子致死,引发关注。据警方通报,女子刘某某系钝性外力作用致颅脑损伤死亡,该名男子及其母亲均被警方抓获,案件正在异地侦办。有律师向南都N视频记者指出,该男子可能涉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以及虐待罪,其母亲涉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刚指出,根据公安机关通报的初步信息,刘某某系钝性作用致颅脑损伤死亡。其丈夫金某可能涉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以及虐待罪,其母亲涉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犯罪嫌疑人经常性、持续性、反复性地实施家庭暴力,存在虐待的情形,其主观上具有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故意,持凶器实施暴力,暴力手段残忍,暴力程度较强,直接或者立即造成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则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他称,“如果犯罪嫌疑人致人死亡的手段特别残忍、被认定为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不排除有被判处死刑的可能。”广东崇晖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知名刑事律师许向前同样认为,“根据家暴的暴力手段和造成的后果,金某可能触犯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金某如果长期家暴死者,则可能构成虐待罪。刘某某死因鉴定系钝性外力作用致颅脑损伤死亡,符合暴力致死的犯罪后果,“结合金某行凶时的主观动机和行凶部位(考虑打击部位是头部要害部位),金某可能同时构成故意伤害罪,甚至直接构成故意杀人罪”。他介绍,虐待罪造成死亡的,法定判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及死刑。他强调,“家暴”不是免死金牌,根据具体犯罪情节和主观恶性确定具体情节,如果情节特别恶劣,则可能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因为邻里家庭纠纷导致的刑事案件,一般不会轻易判死刑立即执行”。
借宿被拒杀人,法律会怎么判?这些细节决定刑期从法律角度看,这案子几乎没悬念—✅故意杀人罪+抢劫罪,

借宿被拒杀人,法律会怎么判?这些细节决定刑期从法律角度看,这案子几乎没悬念—✅故意杀人罪+抢劫罪,

✅ 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光故意杀人致两人死亡,就够得上《刑法》里"死刑、无期徒刑"的量刑标准,再加上杀人后抢钱,属于加重情节。✅ 别扯"激情犯罪!法律不认"被拒绝就杀人"这种逻辑,只要作案时精神正常,就得负...
#周立人二审死刑#【#周立人故意杀人案二审宣判#】8月14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周立人二审死刑#【#周立人故意杀人案二审宣判#】8月14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周立人二审死刑#【#周立人故意杀人案二审宣判#】8月14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周立人故意杀人案进行二审宣判,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上诉人周立人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立人为泄私愤,向寝室内两名室友共食的罐装麦片内投放剧毒物质,致张某某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周立人因日常琐事对室友不满,利用所学专业知识,趁机投毒,意图杀害两名室友,周某某因未食用而幸免;在张某某毒发抢救期间,刻意隐瞒事实,延误救治,终致张某某多器官系统功能衰竭身亡;案发后,试图隐匿和销毁重要物证掩盖罪行、逃避惩罚,犯罪动机卑劣,主观恶性极深,社会影响恶劣,罪行极其严重。2025年4月7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周立人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周立人提出上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7月11日二审公开开庭审理该案。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一致。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作出前述裁定。二审审理过程中,法庭依法保障了周立人及其辩护律师各项诉讼权利。(新华社)
《正当防卫》大结局,李沐风犯故意杀人罪,大概率是无期徒刑!1、他把江婷的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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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大结局,李沐风犯故意杀人罪,大概率是无期徒刑!1、他把江婷的新地址给了张源,等同于教唆张源犯罪,结果张源被江婷反杀。李沐风需要为张源的死负责,属于故意杀人罪。2、他帮周德龙设计绑架段鸿山,并提供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