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评丨有假不能休?“婚假好请”亟待制度破局
潮新闻评论员王彬图源:中国青年报近日,话题“领结婚证后入职被告知无法请婚假”登上热搜,引发网友热议。有一位福建厦门的网友发帖称,自己入职前领取结婚证,在现公司请婚假时被以“入职前领取的结婚证,无法请婚假”为由拒绝。媒体调查发现,对于婚假必须在领证以后多久内休完,并没有明文规定,具体规定一般以各个单位的规章制度文件为准。对此,厦门市人社局回应称:“如果双方存在纠纷的话,可以先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请协调,如果是协调不行,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对于此事,社会上也有不同的看法。有网友认为,这样的婚假制度较为刻板,这家公司是把婚假当成“入职附赠礼包”,而非“法定权利”,难道员工非要卡着入职时间去领证?也有不少网友支持公司做法,觉得入职信息就是已婚,单位不给婚假合情合理,认为如此请婚假是在“钻空子”。更有网友表示,这类案例提醒我们,先立业后成家才是优解,另外有假一定要早点休,越拖越容易出幺蛾子。在“先领证再结婚”很常见的当下,高高兴兴去请婚假,却被“入职前领证无法请婚假”的硬规定给泼了冷水,有假不能休,婚假成泡影,任谁摊上这事都很难接受。而且,最关键的是,当事人如果真的从没有休过婚假,又面临“有假请不了”的现实困境,那其就错过享受法定假期的机会。在没有任何主观过错和事实过错的情况下,其的法定正当权益,事实上已经受到侵害。这对当事人而言,难说公平。不过,这家公司会如此规定,并不难理解,有类似规定的公司也不在少数。其内在逻辑在于,入职前领证,谁知道员工此前有没有休婚假,让公司去承担核查责任也不现实,而入职后领证,再申请婚假,一切都清清楚楚,能避免员工“重复休婚假”,也少了管理层面的负担,进而捍卫公司的正当权益。说到底,此类争议频发的根本原因,在于当前婚假制度在设计与执行层面存在模糊地带,未能妥善平衡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企业正当管理需求之间的关系。对于婚假困境,除了“入职前领证无法请婚假”这类情形,其他问题现实也不少见。比如,休婚假要排队、婚假休不满、婚假逾期不候等。这些情况共同反映出,婚假权利在实际落地过程中仍面临诸多现实阻碍,导致部分劳动者“有假难休”。要从根源上化解问题和争议,就必须推动制度层面的明确与优化。一方面,有必要从国家或地方层面出台更细致的指引,明确婚假的享受条件、申请时效、适用范围等,避免将解释权完全下放给企业,导致标准不一、正当权利被漠视。例如,可考虑设定合理的婚假申请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