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幼女卖淫案3嫖客获刑1人待审#】#强迫幼女卖淫案3嫖客被判强奸罪#6月
【#强迫幼女卖淫案3嫖客获刑1人待审#】#强迫幼女卖淫案3嫖客被判强奸罪#6月6日,江西九江浔阳区人民法院对“团伙强迫不满14周岁女孩卖淫案”中一名涉案嫖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严某明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据了解,同案4名涉嫖人员中,包括严某明在内的3人已获刑,另一人将于6月19日出庭受审。法院审理查明,2022年3月至7月,魏某(已判刑)和倪某欣(另案处理)纠集邱某豪、陈某璐、余某滨(三人均已判刑)等人,多次使用非法拘禁、殴打、侮辱等手段,强迫被害人陈某慧(案发时不足14周岁)在酒店卖淫。魏某团伙主要通过社交软件在网上寻找嫖客,每次收取400元至2000元不等的嫖资。此前报道,2025年3月浔阳区人民法院已对被告人吕某飞、陈某判决犯强奸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年十个月。法院审理认为,两被告人因应当知道被害人陈某慧可能系未满14周岁的幼女,仍甘冒风险与其发生性关系,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