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酷网

标签: 刑法

广东深圳,男子和女友去旅游,入住了某连锁酒店,情到深处难自禁,该发生的都发生了。

广东深圳,男子和女友去旅游,入住了某连锁酒店,情到深处难自禁,该发生的都发生了。

广东深圳,男子和女友去旅游,入住了某连锁酒店,情到深处难自禁,该发生的都发生了。谁成想一个月后,男生突然收到条陌生消息,对方说拍了他们的私密视频,要3万块才能买断,不然就发到网上去。一开始男子还觉得是诈骗,没当回事,直到对方真发来了视频片段,他才彻底慌了神。他怎么都想不明白:好好的酒店房间,对方是怎么偷偷拍下来的?更关键的是,自己的联系方式,对方又从哪儿弄到手的?现在回想起来,真是越想越让人后背发凉。小吴正在热恋中,为了增进感情和女友去旅游,他提前做了攻略,为了给女友好的体验,他特意订了某高档连锁酒店。没想到一个月后,突然收到亲热视频,小吴和女友被偷拍,要3万元才能赎视频?小吴被这事闹的吃不好睡不好,出门住酒店谁能想到会遇上这种糟心事?好好的情侣旅行,愣是变成了一场隐私危机。事情得从8月初说起,小吴跟女友去深圳游玩,就在外面住一晚。和女朋友入住,环境要求要高一点,不能将就。他特意挑了家看着还挺高档的连锁酒店。他俩经常出门,也知道现在酒店里可能藏偷拍设备,细心地提前照着网上的方法检查了一遍。拉窗帘、关灯,拿手机手电筒照插座、空调口,连镜子都摸了摸有没有双面镜的猫腻,一圈下来没发现啥问题,这才放下心来。年轻人情到浓处,难该发生的都发生了,一夜好眠。结果一个月后,小吴正上班,手机突然蹦出一条陌生短信:你八月二号是不是和女友在深圳XX酒店住过?一开始小吴还以为是诈骗短信,随手就删了,没当回事。可没过两分钟,对方又发消息过来,直接点出了酒店名字,这下小吴心里咯噔一下。这时间地点,不就是他跟女友去深圳那次住的酒店吗?他不敢怠慢,赶紧回过去问对方想干啥?结果对方一开口就吓他一跳:我手里有你俩在房间亲热的视频,不知道你感不感兴趣。接下来的话,更是让人后背冰凉,对方称:从进门就开始拍了,一直到离开,如果不想让视频流到成人网站,就给点好处。小吴也不是吓大的,这种鬼话那能相信,当时还存着侥幸,觉得对方可能就是从哪儿弄到了酒店预订信息,想蒙他钱。就回了句:你拿预订信息唬人没用,酒店工作人员也能查到。谁知道对方根本不废话,直接发过来一段十几秒的视频片段。小吴点开一看,脑子瞬间就懵了。视频里他和女友的样子清清楚楚,背景就是那间酒店房间,啥都录下来了。这时候对方又开口了,一口价3万:钱打过来,我马上把所有视频都删了,保证不留备份,不会让别人看见。如果不给钱就发到成人网站,人尽皆知,让他看着办。3万块钱小吴倒是拿得出来,但他越想越怕:要是给了钱,对方不认账,回头又拿着视频来敲诈怎么办?万一钱给了,视频还是流到网上,被亲戚朋友、公司同事看到,他和女友以后还怎么做人?更让他想不通的是,自己明明提前检查过设备,对方到底是怎么拍着的?s而且对方不光有视频,还知道他的入住时间、手机号,这些信息除了他自己,只有订酒店的平台和酒店能拿到,难不成是信息泄露了?一想到这儿,小吴就觉脑袋嗡嗡的,总感觉自己的隐私被人扒得干干净净。现在小吴彻底陷入两难了:给钱吧,怕成了冤大头,后续麻烦不断。不给又怕对方真把视频发出去,毁了他和女友的名声。好好的一趟旅行,最后闹成这样,换谁谁不糟心?《刑法》第274条:敲诈勒索罪是指,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偷拍者以小吴和女友的私密视频作为威胁,索要3万元“封口费”,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3万元的金额已远超“数额较大”的标准,偷拍者应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法律有明文规定,在宾馆房间等私密场所,未经他人同意拍摄、偷窥、窃听,或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以及拍摄、窥视他人身体隐私部位,都属于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偷拍者在未取得小吴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拍摄其照片或视频,已严重侵害小吴的隐私权,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等法律责任。《民法典》第1198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酒店作为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场所,有义务保障住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包括保护住客的隐私不被侵犯。如果是第三人在酒店房间内安装偷拍设备,而酒店未能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如未定期检查房间、未排查出隐藏设备等,导致小吴的隐私被泄露,酒店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涉案酒店也很重视,大力排查。小吴和酒店均已以报警,案子在进一步侦办中。对此,你怎么看呢?关注@静心法谈学法辨是非,慬法不吃亏。#秋日生活打卡季#
AI生成虚假流量的刑法规制困境与出路

AI生成虚假流量的刑法规制困境与出路

然而,当前刑法规制面临现有罪名适用局限、证据认定困难、主体责任划分复杂等困境。对此,应从立法上优化罪名体系,考虑增设专门罪名并明确单位犯罪责任;司法上完善裁判标准与证据规则,引入主观故意推定规则;同时构建技术与...
深圳15岁男生小区内持刀杀害同班女生,检方提起公诉2025年4月8日下午放学后

深圳15岁男生小区内持刀杀害同班女生,检方提起公诉2025年4月8日下午放学后

深圳15岁男生小区内持刀杀害同班女生,检方提起公诉2025年4月8日下午放学后,深圳市龙华区某小区内,一场悲剧突如其来。14岁女生优优(化名)在自家楼栋门口被同班同学钟某某持刀捅刺数刀,虽经全力抢救,仍不幸离世,生命永远定格在了如花的年纪。案件细节令人痛心,也充满荒诞。优优和钟某某不仅是同班同学,还住在同一小区。出于邻里互助,优优的母亲曾女士一家接送钟某某近三年,接送钟某某姐姐一年。案发当日,陈某某父亲将三人送至小区大门后离开,优优和陈某某一同进入小区,陈某某回家后,独自准备上楼的优优遭遇了钟某某的致命伤害。根据深圳市检察院起诉书,钟某某作案过程极度残忍。他携带网购的黑色折叠刀,先持刀质问优优,优优倒地后又朝其背部、胸部连捅数刀。听到优优呼救,钟某某折返跪压在她身上朝脖颈处继续捅刺。作案后,钟某某扔掉刀具,回家竟谎称自己“见义勇为”被砍伤双手。法医鉴定显示,优优身上有20多处伤口,因心脏贯通创、双肺破裂、锁骨下静脉破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关于作案动机,警方透露,钟某某嫉妒优优成绩好、家庭环境优越,将优优视为“假想敌”,觉得自己被优优看不起。曾女士表示,优优成绩中上,钟某某成绩较差,且钟某某家经济条件更好,他们实在想不通钟某某为何下此狠手。起诉书称,钟某某因生活琐事对优优心生不满进而作案。此外,针对“恋爱分手”的传言,曾女士也予以否认,称优优与钟某某接触甚少,并无早恋情况。案件发生后,曾女士一家陷入了无尽的痛苦之中。过去5个月,曾女士和丈夫常常在梦中与女儿相见,醒来后却只剩悲痛。曾女士会用女儿的微信号给自己发消息,仿佛女儿从未离开。而钟某某的父母,案发后从未联系过曾女士一家,也未表达歉意。2025年7月,深圳市检察院以钟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等重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曾女士表示,钟某某作案手段极其残忍、恶劣,希望法院严惩,同时也希望借此案推动社会关注未成年保护,完善相关法律和制度,建立更科学的责任认定与矫治机制。这起案件再次给社会敲响了警钟。法律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坚持“宽容不纵容”,在依法惩处的同时,更应注重预防。加强对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矫治体系建设刻不容缓,家庭、学校、社会需多方协同,共同关注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和成长环境,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上演。
奇葩!湖北黄梅,男子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用蛋黄派诱骗一精神异常的女子来到虾棚内,

奇葩!湖北黄梅,男子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用蛋黄派诱骗一精神异常的女子来到虾棚内,

奇葩!湖北黄梅,男子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用蛋黄派诱骗一精神异常的女子来到虾棚内,意欲与其强行发生关系。不料,男子与女子刚有接触,就因为受不了对方身上的异味而放弃。事后,男子涉嫌qj,最终获刑9个月,如何评价此案?9月16日,潇湘晨报公布了一起奇葩的qj案件。今年1月28日,也就是除夕当天,男子洪某在前往自家虾棚贴对联的路上,与在路边的女子王某相遇。王某因智力发育有问题,行为举止明显与常人不同。洪某见状,遂起歹心。便拿出一块蛋黄派将王某引诱至虾棚住处。随即,洪某便开始对王某实施侵权。然而,在此过程中,洪某因闻到王某身上的异味实在太重,最终不得已而放弃。可即便如此,洪某事后还是被警方抓获归案,案件移交至检察院,检方以qj罪对其提起公诉。洪某不明白,对方明明没有表现出抗拒的状态,且自己也都主动放弃了,为何还会构成犯罪呢?1、本案中,洪某主要涉嫌的是qj罪。所谓qj罪,是指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关系的行为,本质上侵犯的是父母的性自主权。经医学鉴定,王某患有中度精神发育迟滞,无性防卫能力。简单来说,王某没有表现出抗拒的姿态,不代表她就是自愿的。而是因为其精神原因,王某无法分辨出来自己受到伤害,进而进行抗拒。因此,洪某对患有精神病人实施侵权同样要承担责任,且因为伤害弱势群体,更应从重处罚。2、从洪某具体的实施过程来看,其构成qj中止还是未遂呢?根据《刑法》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可见,中止犯比未遂犯在责任承担上相对更轻。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洪某在已经着手实行qj过程中,虽然遇到了王某身上有异味这一情况,但这并不属于足以使他无法继续实施犯罪的客观障碍,他仍然有能力和条件继续完成qj行为。然而,洪某出于自己的意志主动放弃了犯罪,符合犯罪中止的构成要件。而所谓的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况。如果洪某是因为被他人发现、制止,或者因自身身体突发疾病等自身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无法继续实施犯罪,则应认定为犯罪未遂。显然,洪某并非属于“无法继续”这一情况,故不构成犯罪未遂。最终,法院经过综合审理后,以qj罪(中止)判处洪某有期徒刑9个月。对此,有人说,“还是给洪某判的太轻,对于这种恃强凌弱、乘虚而入的人,应当要加以严惩。”对此,你怎么看呢?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

金融人必知!刑法中的这些“红线”千万别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专门针对金融犯罪的一整套条款,可不是摆设,它们真实关系着你我的职业生命和行业信誉。懂法才能不踩雷,合规才会走得远。一、非法集资:馅饼变陷阱,一念天堂一念地狱 法律怎么说?《刑法》第176条...
河南鹤壁,男子的儿子在国外打工,发生意外离世了,获得120万的赔偿,男子手里有了

河南鹤壁,男子的儿子在国外打工,发生意外离世了,获得120万的赔偿,男子手里有了

河南鹤壁,男子的儿子在国外打工,发生意外离世了,获得120万的赔偿,男子手里有了钱,他就和第3任妻子结婚,结果结婚没到一个月,男子就离世了,第3任妻子就取走他的钱,把车过户了,占着房城里的房子,还把村里的房子换了锁,不让男子的母亲住。申大娘一想起自己的孙子和儿子,就非常痛苦,2023年孙子离开了她,不久前儿子也离开了她,她白发人送黑发人,这种痛苦只有她自己才能体会。而现在她更痛苦的是,儿子留给她的那一份遗产,全部被儿媳给霸占了,她现在无家可归,只有两个女儿,还有外孙赡养着她。外孙看着可怜的外婆,他非常不满,一说起他的这个舅妈,他就觉得这件事大有蹊跷。他的这个舅妈和他舅舅结婚才一个月,他的舅舅就离世了,并且所有的亲人都不知道,他舅舅再婚这件事,大家都以为,他舅舅还和第二任妻子生活在一起。因为舅舅再婚时间短,舅舅一离世,第三任舅妈就将车子过户了,把房子给霸占了,将钱给取走了,申大娘的外孙,觉得事情不合情理。申大娘的外孙很清楚,2023年,他的表兄弟,离世的时候,赔偿金是120万,全部都归他舅舅管,所以他舅舅身上是有钱的,这120万没有那么快花完。面对没见过面的舅妈,他已经非常担忧,他担心舅舅的离世,所有的遗产都被这个舅妈拿走。为此,申大娘的外孙在参加舅舅的葬礼时,就和舅妈说过这件事。那时舅妈跟他说,等办完丧礼,再分配遗产这件事。在葬礼上,舅妈这么跟他说,他也无话可说,毕竟在葬礼上谈分遗产这件事不太妥当。让大家没想到的是,他的舅妈处理完丧事之后,没过两天就将车给过户了,她住到城里的房子,把房子给霸占了,然后又将村里的房子的锁给撬了,又换了锁,不让申大娘进去住。看到舅妈做事如此过分,申大娘的外孙非常生气,就找到舅妈,要她给个说法,把舅舅的遗产罗列清楚。他的舅妈说,她只取走了卡里的20万,卡里还剩下10万左右,根本没有120万那么多,结婚钱本来就花了不少。至于过户的那一辆车,他的舅妈说,在他们没有结婚之前,他舅舅就已经将车给她了。至于城里的那一套房子,她丈夫也答应过,把房子留给她那十五六岁的儿子。至于村里的房子换了锁,那是因为申大娘被她的女儿和外孙给藏起来了。申大娘的外孙听了舅妈这一番话,觉得非常不可思议,舅舅不可能在婚前就把车过户给舅妈,舅舅更不可能把房子给自己没抚养过的继子,更何况他结婚才一个月,怎么会轻易把自己的房产给一个陌生的继子呢。而且申大娘的外孙觉得,舅舅有120万的存款,不可能在一两年内花剩二三十万,所以他对舅妈的话依然有着很大的怀疑。而舅妈跟他说:“我一开始的时候,就想赡养老人的,是你们把老人藏了起来。”听了舅妈的话,申大娘的外孙,更可不敢把外婆交给她赡养,他只想帮外婆拿回应得的那一份遗产。那么如何看待这件事情呢?首先,关于遗产的问题,孙大娘没有得到儿子的一分遗产,她的儿媳就把遗产都取走,还霸占了房子,她可以让儿媳返还应有的遗产。《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虽然他的儿媳跟他儿子才结婚一个月,但已经是法律上的合法妻子,她和孙大娘有同样的继承权。其次,从赡养的角度来说,申大娘的儿子已经离世,她的儿媳对她没有赡养义务,只有她两个女儿对她有赡养义务。《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申大娘的儿媳说,她愿意赡养申大娘,但申大娘可以拒绝,由女儿赡养她。再者,申大娘的儿媳霸占遗产,如果她不愿意归还,她的行为将构成侵占罪。《刑法》第270条规定: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来申大娘的儿媳和他的儿子结婚才一个月,儿媳就拿走所有的遗产,确实令人感到不可思议。
我国刑法无拐卖男性罪名,真的吗?拐卖还分男性、女性,大人和孩子吗?我刚才查了一个

我国刑法无拐卖男性罪名,真的吗?拐卖还分男性、女性,大人和孩子吗?我刚才查了一个

我国刑法无拐卖男性罪名,真的吗?拐卖还分男性、女性,大人和孩子吗?我刚才查了一个,好像还真是。在中国刑法中,拐卖人口的行为被明确规定为 拐卖妇女、儿童罪,属于选择性罪名,可分解为拐卖妇女罪与拐卖儿童罪。那问题...
沈阳这个19岁撞人的小伙,后果估计很严重呀!按《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致

沈阳这个19岁撞人的小伙,后果估计很严重呀!按《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致

按《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致他人轻伤以上得担责,若小伙构成此罪,被撞的周某某轻伤,他面临三年以下刑罚;重伤的话,刑期三年以上。听说周某某暂无生命危险,但伤得不轻,小伙这缝纫机怕是踩定了,还得承担医疗费和精神...
西藏昌都,某狭窄的道路上,一大巴司机,竟不耐烦排队,公然逆行抢道,恰好怼上了正在

西藏昌都,某狭窄的道路上,一大巴司机,竟不耐烦排队,公然逆行抢道,恰好怼上了正在

西藏昌都,某狭窄的道路上,一大巴司机,竟不耐烦排队,公然逆行抢道,恰好怼上了正在通行的军车。执勤武警立即下车,亮明身份要求他倒车退让。谁知司机不仅不听,竟像斗牛般红了眼,他一脚油门,几吨重的大巴车头猛地顶向拦在车前的武警,被顶得连连后退。后来,有几位武警火速增援,厉声警告,僵持之下,司机才终于熄火,接受处罚后恢复道路通行。据温州都市报8月11日报道,2025年8月5日,某双向车道上,来往车辆不停息,因有较多大车通行,道路显得有些狭窄,造成局部有些拥堵。不过,基本上所有车辆均严格按照交通规则,在唯一可通行的右侧车道上依次排队缓慢通行,避免造成交通秩序混乱。突然,一辆旅游大巴车司机张勇在后面等的有些不耐烦了,可能以前常做这种事,踩着油门从旁边道开始超车,完全不顾对象车辆通行,导致对象车辆停下等待。正值此时,一列执行训练任务的军用大卡车正有序通过该路段,张勇驾驶的大巴不仅未退回,反而加速与领头的军车并行,将狭窄的道路几乎完全堵死。武警战士李卫国(化名)立即下车,向张勇敬礼后清晰表明身份,并告知司机张勇其行为已经违法了交通规则,严重阻塞交通并影响军车通行,要求其立即倒车返回正确车道。然而,张勇对警告置若罔闻,非但拒绝倒车,竟在情绪激动下突然踩下油门,大巴车头猛地向前一顶,将仍站在车头前方劝阻的李卫国逼得踉跄后退数步,险象环生。危急关头,军车上又下来几个同事,协助劝阻。在多方压力下,张勇最终熄火停车,军车车队得以优先安全通过,滞留的社会车辆随后也有序通行。张勇在接受完处罚后,驾驶着大巴车最后灰溜溜离开。那么,从法律角度,这件事如何看待呢?1、大巴司机张勇占用旁边车道逆行超车已经违反交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张勇为图一时之快,在通行道路上公然逆向行驶,无视对向车辆通行,事实清楚,其行为不仅直接违反了该强制性规定,更是造成后续一系列冲突与险情的根源。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公安机关可对张勇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行政处罚。2、大巴司机张勇无视军车优先通行规则,公然逆行顶撞军警,或涉嫌妨害公务罪、袭警罪或治安违法。《刑法》第277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李卫国身着武警制服,在拥堵的道路劝阻张勇的违法行为、疏导交通、保障军车优先通行,这毫无疑问属于依法执行公务。张勇在明知李卫国身份及正在执行公务的情况下,因不满被要求倒车,竟故意驾车向前顶撞,将李卫国逼退,这一行为已远超一般交通违法的范畴。张勇的顶撞行为不仅直接中断了李卫国正在进行的交通疏导与秩序维护工作,还可能危及李卫国人身安全。而机动车本身即是具有高度危险性的工具,驾驶数吨重的机动车故意顶撞正在执行公务的人员,即使未造成物理性身体伤害,足以被认定为“暴力方法”。而其冲撞行为对执行公务人员的人身安全构成现实、紧迫的威胁。所以,张勇的行为同时涉嫌袭警罪及妨碍公务罪,可以择一重处。即便张勇的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但其行为也属于治安违法,依法可以进行治安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可见,张勇的行为存在多项治安违法,不仅妨碍执行职务行为,还阻碍军车优先通行权利,依法可以分别处罚,合并执行。且被妨碍对象是武警,属于人民警察,对张勇依法可以从重处罚。3、本案警示我们,“路怒”是行车大忌,在封闭、高压的驾驶环境中,保持冷静克制,理性对待纠纷,是避免小事酿大祸的关键。对此,大家怎么看?

“五星好评”莫乱刷触犯刑法代价大

四名被告人违反国家广告管理规定,为网络电商提供刷单服务,组织虚假交易、进行虚假宣传,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虚假广告罪。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