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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女子和丈夫离婚后,6岁的女儿跟着前夫生活,双方没有了来往,30多年后,女子

上海,女子和丈夫离婚后,6岁的女儿跟着前夫生活,双方没有了来往,30多年后,女子

上海,女子和丈夫离婚后,6岁的女儿跟着前夫生活,双方没有了来往,30多年后,女子患病,希望女儿来见自己一面,可女婿却以妻子怀孕待产为由,拒绝去探望老人,女子去世,女儿也没有来参加葬礼,1年后,女子丈夫要求继承女子的全部遗产份额,可女子女儿却说自己也是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其中的一半,法院判了。那时陈女士与前夫刘先生因婚姻破裂选择分道扬镳,年仅六岁的女儿刘某乙被法院判给父亲抚养,从那一刻起,母女之间几乎彻底断了联系,陈女士再婚后随丈夫生活于上海,而刘某乙则在父亲的照顾下长大成人,搬离了原来的城市,过上了与母亲毫无交集的生活。对于陈女士而言,失去女儿的抚养权并不意味着放弃母爱,据后来的调查显示,她曾多次尝试寻找女儿的下落,甚至托人打听过她的单位与住址,只是始终未能如愿,她保留着女儿小时候的照片,也曾在亲友面前提起那段短暂又温柔的母女时光,只是随着时间流逝,联系的可能性越来越渺茫,她也逐渐将这份牵挂埋进了心底。2022年陈女士因肝癌晚期住进了医院,病情迅速恶化,在生命的最后阶段,她唯一的愿望就是能与女儿见上一面,她的丈夫田先生不忍看她带着遗憾离去,四处托人寻找联系方式,最终联系上了女儿的丈夫,遗憾的是,尽管田先生多次表达诚意,对方始终以“孕期不便”为由婉拒探望,陈女士最终未能如愿,在病床上走完了人生最后一程,她去世时,女儿没有出现,葬礼也未参加。一年后,与她一同生活多年的田先生准备依法继承其全部遗产,他认为,自己陪伴照顾陈女士多年,理应获得全部财产,然而,就在这时,刘某乙通过律师正式提出继承主张,她拿出出生证明和户籍资料,要求依法继承母亲遗产中的一半份额。这起看似简单的继承案件,由于背后复杂的情感与亲属关系,很快引发了社会舆论的关注,田先生情绪激动地表示,刘某乙从未尽到赡养义务,甚至在母亲病重时拒绝探望,如今却一纸法律文书要求分割遗产,既不合情也不合理,而刘某乙则坚持,自己是陈女士的亲生女儿,拥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份,即便情感缺席,法律赋予的权利不能被剥夺。案件最终进入司法程序,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综合考虑了多方面因素,首先,从法律角度出发,陈女士的合法继承人包括配偶和子女,这是《民法典》明确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范围,刘某乙虽然与母亲多年未联系,但其身份并未因此发生变化。在事实认定过程中,法院注意到陈女士生前确有多次尝试与女儿联系的行为,而刘某乙方面则在母亲确诊重病后,选择了回避面对,一方面,她确实因自身孕期原因存在客观不便,但另一方面,从未表达出主动探望或试图修复关系的意愿,也未在母亲去世后参与任何追悼事宜,田先生提供的证据中,包括医院陪护记录、遗物清单、与女儿通信尝试的截图等,进一步印证了这一点。法院在判决书中指出,继承权是由亲属关系所决定的法定权利,不能因情感冷淡或赡养缺席而完全剥夺,但在具体分配上,可以依法酌情考虑实际情况,最终,法院认定刘某乙作为陈女士的亲生女儿,依法享有继承权,但由于其多年未履行赡养义务,且在母亲临终前未能尽到基本情感责任,决定将其继承份额由法定的50%下调至25%,其余75%则由田先生继承。这一判决在法律与情理之间寻求了平衡,它既尊重了血缘关系赋予的基本权利,也对长期陪伴照顾的一方给予了应有的肯定,判决书中还特别提到:“继承权固然基于血缘,但亲情的维护也应体现在行动之中,法律保护权利的同时,也倡导责任与伦理。”案件宣判后,引发了公众的广泛讨论,有人认为,血缘不能成为继承的唯一标准,情感的缺席应当影响权利的分配;也有人表示,法律的冷静判断恰恰是避免情绪化纷争的保障,无论观点如何,几乎所有人都对那个未能见母亲最后一面的女儿感到惋惜。对此你怎么看呢?信息来源:光明网2025-06-05——离异母亲病危,想见女儿最后一面被拒绝!去世后却要来分房产?上海法院判了
上海,女子和丈夫离婚后,6岁的女儿跟着前夫生活,双方没有了来往。30多年后,女子

上海,女子和丈夫离婚后,6岁的女儿跟着前夫生活,双方没有了来往。30多年后,女子

上海,女子和丈夫离婚后,6岁的女儿跟着前夫生活,双方没有了来往。30多年后,女子患病,希望女儿来见自己一面,可女婿却以妻子怀孕待产为由,拒绝去探望老人。女子去世,女儿也没有来参加葬礼。1年后,女子丈夫要求继承女子的全部遗产份额,可女子女儿却说自己也是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其中的一半,法院判了。陈女士与前夫在女儿年仅6岁时离婚。因法院判决女儿由前夫抚养,陈女士不得不与女儿断绝了直接的生活联系。时间飞逝,30多年过去,母女之间几乎没有任何往来。陈女士在这段漫长的岁月中,内心一直怀着对女儿的牵挂与思念,但女儿对母亲却怀有怨恨,始终拒绝接触和沟通。陈女士的前夫再婚后,女儿成长在新的家庭环境中,形成了自己的生活圈子,与母亲的感情愈发疏远。陈女士也因此感受到极大的孤独和无助。不幸的是,陈女士近年来身体状况急剧恶化,病情恶重,心里最大的愿望便是见到久未谋面的女儿一面。她多次通过亲友、甚至尝试联系女儿,但都被无情拒绝。特别令人心痛的是,当陈女士提出希望女儿前来看望时,女婿以“妻子怀孕待产”为由,坚决拒绝女儿前去探望。这一拒绝如同一把利刃,刺痛了陈女士的心,也让她的最后时光蒙上了厚重的遗憾与悲伤。最终,陈女士病逝,女儿依然未曾到场探望,更没有参加母亲的葬礼。陈女士去世后,她的丈夫依据相关法律,要求继承陈女士的全部遗产份额。然而,陈女士的女儿也提出自己作为法定继承人的权利,主张继承其中一半。这场家庭财产纠纷随即闹上法庭。女儿的态度引发公众关注:她既未尽到赡养义务,也未在母亲临终时陪伴,反而在母亲去世后以继承遗产为由争夺财产。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综合考虑了多方因素,尤其是女儿在母亲临终时拒绝尽赡养义务的事实。判决结果显示:陈女士的前夫继承了大部分遗产,比例达到75%;女儿仅获得25%的遗产份额。法院指出,法律规定继承人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承担赡养义务。女儿作为子女,对母亲负有抚养和照顾责任,但在母亲生病期间却未尽到相应义务,这对判决产生了直接影响。此判决既体现了法律对亲情伦理的考量,也强调了家庭成员间责任与权利的平衡。判决公布后,女儿公开承认自己之前的做法有失偏颇,表达了对母亲的愧疚和对亲情的反思。她承诺将来会尽心尽力赡养父亲,努力弥补过去的遗憾。这一转变不仅赢得了公众的理解,也为家庭关系的修复留下了希望。陈女士和她女儿的故事让人唏嘘,也值得所有人深思。现代社会离婚率逐渐上升,家庭结构多样化,如何在法律和伦理间找到平衡,保护亲情,履行责任,成为越来越重要的课题。法律的判决只是解决纷争的一部分,更多的是希望家庭成员能够抛开成见,理解与包容,珍惜亲情,守护彼此。只有这样,才能真正避免像陈女士这样,临终时孤独无依、遗憾终生的悲剧重演。
有钱任性!6月3日,上海一位80多岁的独居老人家中突发火情。消防员赶到现

有钱任性!6月3日,上海一位80多岁的独居老人家中突发火情。消防员赶到现

有钱任性!6月3日,上海一位80多岁的独居老人家中突发火情。消防员赶到现场后,映入眼帘的景象让他们惊呆了:老人的房间里堆满了成千上万件快递包裹,从地板到天花板,几乎没有落脚之处,这些包裹彻底堵塞了唯一的逃生通道。消防员们不得不先费力地搬开堆积如山的快递,才得以接近火源,最终成功扑灭了火势。老人却因吸入大量浓烟,被紧急送往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邻居们纷纷议论,说老人每天至少会收到四五个快递,很多包裹甚至连包装都没拆开,就堆放在家中。“这老人每天收快递像收粮一样,”一位邻居回忆说,“快递员几乎天天都来,每次都抱着大包小包上楼。”这条消息迅速在网络上引发热议。一些网友调侃说老人的退休金“花不完”,也有人感叹老人“有钱任性”。但更多的人则表达了担忧和不解。这次事件并非个例,它凸显了日益严重的独居老人安全问题。许多老年人生活富裕,却缺乏精神寄托,用购物来打发时间,缺乏理性消费的概念,轻易受促销信息影响,买回许多不需要的物品。堆积的快递不仅占据大量空间,更严重阻碍了救援,增加了潜在的危险。如果老人发生意外,被压住或绊倒,后果不堪设想。这场火灾警示我们,关爱老人不能仅仅停留在物质层面,更要关注他们的精神需求。让老年人安度晚年,需要家庭、社会和政府共同努力,毕竟,我们每个人都将步入老年。

法治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专家为上海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立法建言献策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陈梦娜实习生刘禹希)6月10日,由上海金融法制研究会、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联合主办的上海社联学会学术活动月项目“上海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立法研讨会”在上海社会科学院举办。本次研讨会聚焦贯彻...
上海,女子沈某婚后全职带娃,仅靠丈夫3000元月薪维持生活。可她父亲和后妈竟要求

上海,女子沈某婚后全职带娃,仅靠丈夫3000元月薪维持生活。可她父亲和后妈竟要求

上海,女子沈某婚后全职带娃,仅靠丈夫3000元月薪维持生活。可她父亲和后妈竟要求她每月支付5000元赡养费,沈某哭诉自家经济困难无力承担,毕竟父母退休金加低保月入13000元。父亲却以保姆费高为由,称女儿养爹天经地义。好在法院明察秋毫,综合考量双方情况,最终驳回了父亲诉求。(信息来源:裁判文书网)据报道,女子沈某,婚后选择了全职在家带娃。大家都知道,全职带娃可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家里家外各种琐事都得操心,而且还没有额外的收入来源。沈某一家就靠着丈夫那每月3000元的工资过日子,这日子过得紧巴巴的,每一分钱都得精打细算。然而,不好了的事情还是发生了。沈某的父亲和后妈不知道咋想的,竟然找到沈某,要求她每月支付5000元的赡养费。沈某一听,当场就急哭了。她哭诉着说自家收入微薄,这5000元对她来说简直就是天文数字,根本无力承担。毕竟她父亲和后妈每个月的退休金加上低保,月入能达到13000多元,按理说生活应该不成问题。可沈某的父亲却不这么认为,他认为现在请个保姆一个月都要8500元,女儿养爹是天经地义的事,这5000元赡养费必须得给。这话一出口,真让人觉得不可思议,哪有这么不讲道理的父亲。沈某心里那叫一个心烦,发愁得不行,自己家都快揭不开锅了,父亲还来这么一出。面对父亲的强硬要求,沈某也很无奈,这事最终闹到了法院。《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里强调了父母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前提是:自身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在本案里,沈某父亲和后妈每月退休金加低保月入13000元,明显不属于生活困难的范畴。另外,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数额应当根据子女的经济能力以及父母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沈某仅靠丈夫3000元月薪度日,自己全职带娃无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极为窘迫。而沈某父亲以保姆费高为由索要5000元赡养费,这明显超出了沈某的经济承受能力。沈某父亲在自身经济状况良好的情况下,不顾女儿的实际困难,强行索要高额赡养费,这种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认为:沈某家确实经济困难,丈夫那3000元工资要维持一家人的生活开销,还要养孩子,实在是捉襟见肘。沈某父亲和后妈每月有13000元的收入,生活并不拮据。综上所述,法院做出了公正的判决,驳回了沈某父亲的诉求。也就是说,赡养义务的履行不能脱离实际情况,不能成为一方对另一方不合理的经济索取。
看着太心疼了!四川安岳,单亲爸爸留下7岁女儿在农村老家,自己去外地工作,当他看到

看着太心疼了!四川安岳,单亲爸爸留下7岁女儿在农村老家,自己去外地工作,当他看到

看着太心疼了!四川安岳,单亲爸爸留下7岁女儿在农村老家,自己去外地工作,当他看到监控中这个画面,顿时眼泪就掉下来了!网友:为啥不带在身边?生她做什么?四川安岳那个7岁女娃的事儿,最近在网上吵翻了天。谁看了监控画面不揪心啊,小丫头背着跟人差不多高的书包往家跑,到了院门口踮着脚够门闩,试了好几次都够不着,急得直跺脚。屋里没人,奶奶估摸是下地干活了,她就自己搬个小木凳垫脚,结果“扑通”摔了个屁股墩,一抬头看见摄像头,反倒咧开嘴笑了,露出缺了颗门牙的牙床喊“爸爸”。这场景,哪个当爹当妈的看了不心疼得慌?可就有人在网上骂开了:“咋不把娃带身边?生她做什么?”这话听着解气,可真落到现实里,哪有那么简单?那当爹的在上海打工,住的是集体宿舍,上下铺挤着六七个人,转个身都费劲,上哪给孩子腾个写作业的地儿?要是出去合租,房东嫌孩子吵,那白眼翻得能上天。一个月五千多的工资,房租去了一千五,水电燃气加吃饭,再给老家寄点生活费,剩下的钱掰着手指头算都不够花。接娃来上海?奶粉钱、学费、兴趣班,哪样不是张嘴等钱的窟窿?不是当爹的心狠,是兜里没钱寸步难行啊!一位网友说,他去年好不容易攒了点钱,想把媳妇娃接过去,结果租房押金交了三千,中介说“合同签三年不退”。干了半年厂子订单少了,裁员名单里头就有他。现在他老婆在老家卖早点,娃跟着外婆,他隔一周就得坐十个小时火车回家,就为了看娃一眼。你说这是图啥?不就是想给孩子挣口饭吃,又舍不得彻底断了念想吗?留守儿童的问题,从来就不是“带不带在身边”这么简单的选择题,这背后是无数打工人被现实摁在地上摩擦的无奈。网上总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可当爹妈的不在身边,这课咋上?那个单亲爸爸在监控里抹眼泪,何尝不是在后悔?后悔没本事给孩子更好的生活,后悔只能通过冷冰冰的屏幕说“爸爸爱你”。可话说回来,就算把孩子带在身边,住集体宿舍、吃流水线盒饭,孩子就能得到更好的照顾吗?一边是没钱没地儿的现实,一边是孩子渴望陪伴的眼神,这道题根本没有两全其美的答案。现在网上吵得最凶的,就是拿“生而不养”来道德绑架。可谁又想过,那些把孩子留在老家的父母,哪个不是咬着牙在生存线上挣扎?他们不是不想陪孩子,是连让孩子吃饱穿暖都得拼尽全力。就像那被风吹着走的蒲公英,想扎根却没地方,想回家却没底气。与其站在道德高地上指责,不如多想想怎么帮他们一把。比如爸爸每天抽半小时跟孩子视频,问问“今天吃了啥”“有没有小朋友欺负你”,哪怕就说句“爸爸想你了”,娃心里也能暖乎不少。这事儿闹到现在,早就不是某个人的错了。你说怪爸爸不负责?他在外面累死累活也是为了孩子。怪社会不公平?城乡差距摆在那儿,不是一句两句能解决的。现在网上吵得沸沸扬扬,有人骂爹骂妈,有人叹社会无奈。可吵来吵去,最该被关注的还是孩子。当我们在键盘上敲下“生而不养”的时候,能不能想想那些打工人在工厂流水线上的疲惫,想想孩子在老家对着监控喊爸爸的孤单?留守儿童不是一个模糊的概念,是一个个具体的孩子,是一个个被现实拆开的家庭。这事儿没那么简单,也没那么容易解决,但至少,我们该让那些孩子知道:爸妈虽然不在身边,但爱从来没离开过。可光靠爱够吗?恐怕不够。这背后的现实困境,才是真正该被摆到台面上来聊的。对此,你有什么看法?信息来源:AHTV《单亲爸爸长期在外地工作7岁女儿通过监控视频喊爸爸爸爸看到瞬间落泪》

【#律师分析可脱卸手办涉黄#:以性暗示为卖点,容易误导未成年人】#为何成人用品可

【#律师分析可脱卸手办涉黄#:以性暗示为卖点,容易误导未成年人】#为何成人用品可展示可脱手办却涉黄#近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手办涉黄案作出判决,以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1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至一年不等的刑罚。随后,江西永丰县人民法院又公布了一起案例,范某通过网店销售手办时,给买家发送可脱手办及手办隐私部位的局部特写图片来进行宣传,最终被判刑。上述案件引发关注,有网友疑惑,为何性文化节的成人用品可公开展示,制作、销售可脱手办却涉黄?6月10日,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律师蔡佳峻向南都记者表示,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淫秽物品的核心要件是“具体描绘性行为或露骨宣扬色情且无艺术价值”。“性文化节中的展品通常具有科普教育或艺术展示属性,且受限于申请报批、特定场所、受众群体及展示方式,不符合‘诲淫性’要件,而涉案手办通过可脱卸设计、性器官特写等手法直接刺激性欲。”他称,“可脱”设计重点在于“脱”和“性暗示”,“以性暗示作为核心卖点牟利,无艺术或科学价值,比如单纯裸露可能不算违法,但刻意突出性器官或性行为就涉嫌违法”。
上海,一辆从外地来的车,不慎追尾一辆本地车,本地车主下车一看,发现外地车上贴满了

上海,一辆从外地来的车,不慎追尾一辆本地车,本地车主下车一看,发现外地车上贴满了

上海,一辆从外地来的车,不慎追尾一辆本地车,本地车主下车一看,发现外地车上贴满了寻找走失儿童的启事,他一问才知道,对方是专门驱车1000多公里来做公益的。本地车主见状,果断放弃赔偿,说不用赔了,去做你的好事吧!结局让网友直呼太温暖了。环球网报道,6月5号这天晚上,上海外滩车水马龙,人来人往,热闹非凡。一辆从山东济南远道而来的奥迪车,正行驶在这繁华的街道上,车主是李先生。谁知,就在李先生走了个神的功夫,他竟不慎追尾了一辆挂着本地号牌的特斯拉。按照正常的事故处理流程,后车追尾,后车车主理应赔偿前车的损失。特斯拉车主王先生下了车,心里原本还带着点被追尾的烦躁,想着这又是一场让人头疼的交通事故,得花时间处理赔偿的事儿。可当他下了车,看到奥迪车身上贴满的寻找走失儿童的启事时,他的眼神一下子就变了。王先生了解后才知道,原来这辆奥迪车的车主是为了寻找走失儿童,才千里迢迢驱车来到上海的。他想,这车主为了做公益,大老远从济南跑到上海,车身上贴满了寻人启事,这得承载了多少家庭破碎的期盼啊?王先生原本因为追尾而产生的那点不满,瞬间就烟消云散了。他看着奥迪车主李先生,心里满是敬佩,果断地说:算了,不要赔了,你好好做公益去吧!李先生听到这话,也愣住了。他心里原本还想着,自己追尾了别人的车,不管怎样都得承担责任,该赔的得赔。所以当王先生说不要赔的时候,他的第一反应还是“该赔赔”。他赶紧把自己的联系方式递给王先生,诚恳地说:兄弟,一码归一码,这追尾是我没注意,责任在我,我肯定得赔,你可别客气。王先生看着李先生那认真的样子,心里更觉得这人实在,也更坚定了自己不要赔偿的想法。他摆摆手说:我知道你是为了做好事才来上海的,这寻人启事贴了一车,得费多少心思啊。王先生还说,我这点小损失不算啥,就当是我为公益出份力了,你接着好好找孩子,早点让那些走失的孩子回家。李先生听了王先生的话,心里特别感动,他没想到会遇到这么宽容大度的人。原本因为追尾而产生的愧疚,一下子就变成了对王先生的感激。网友们看到这事后,不禁纷纷给2位车主点赞。大家都觉得,这真是一个有格局的人,遇见了另一个有格局的人呀!从济南到上海,1000多公里的距离,这辆贴满寻人启事的车,就像一个移动的希望站,承载了无数家庭破碎的期盼。而上海车主王先生不在乎个人得失,去支持他人的公益事业,这种胸襟和格局,确实让人打心眼里佩服。网友们都说“这大哥格局太大了”,这话一点儿都没错。王先生的选择,不仅仅是简单的让利,更是对社会价值的一种深刻认知和践行。他用自己的行动告诉大家,在面对一些事情的时候,我们可以跳出个人的小圈子,去关注更广阔的社会,去支持那些有意义的事情。而济南车主李先生坚持要承担责任的态度,也同样值得赞扬。他不想因为自己的公益行为而逃避责任,这种有担当的精神,也让人看到了他的善良和正直。有人说,这才是该有的社会风气,满满的善良和正能量,正是当下社会需要弘扬和推崇的。一个奉献爱,又一个后来者将这份爱托起,给你们点赞!那么,从法律角度,该怎么看待双方的行为呢?《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李先生驾驶奥迪车不慎追尾王先生的特斯拉,这一行为存在过错,导致王先生的车辆受到了损害,侵犯了王先生的财产权益。李先生作为过错方,原则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对王先生的车辆损失进行赔偿。然而,在实际生活中,侵权责任的承担并非绝对机械,还会受到其他因素如道德、公益等因素的影响,就像本案中王先生放弃索赔这一特殊情况。《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公序良俗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要遵循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王先生看到李先生为了寻找走失儿童这一公益行为而发生追尾事故后,主动放弃索赔,这个行为体现了对公益精神的尊重和支持,符合社会普遍认可的善良风俗和道德观念。王先生超越个人得失,选择支持公益事业,没有违背公序良俗原则,反而以自己的行动弘扬了正能量,为社会树立了良好的榜样。同时,李先生坚持要承担责任的态度,也体现了其诚实守信、有担当的道德品质,同样符合公序良俗原则。2位车主的行为都在法律的框架内,展现了良好的道德风尚,为社会传递了温暖与正能量,这正是法律所倡导和保护的积极社会价值。对于这2位车主的行为,你有什么看法?信源:环球网2025-6-9
上海,一男子在地铁上吃花生,还把壳丢地上,一乘客看不下去了,上去劝阻,万万没想到

上海,一男子在地铁上吃花生,还把壳丢地上,一乘客看不下去了,上去劝阻,万万没想到

上海,一男子在地铁上吃花生,还把壳丢地上,一乘客看不下去了,上去劝阻,万万没想到,男子一下子炸了,竟然报警,还要求乘客跟自己赔礼道歉,并赔偿他医疗费、手机维修费、受损的西装、领带费、误工费等共计约30000元。民警都气的无语,认定乘客没违法事实,男子直接把乘客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出乎意料。近日,白先生乘地铁2号线,被一男子没素质的行为惊到了。只见一男子,把地铁当成他家餐厅了,坐在座位上不但吃花生,还把壳子乱扔。白先生是个三观很正的人,同时路见不平也一声吼,绝不会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于是,他走上前,劝男子不要再吃了,把地上的花生壳收起来。男子显然觉得白先生多管闲事,他立马炸了,怒斥白先生是咸吃萝卜淡操心,关他啥事?地铁又不是他家的。没错,地铁是大家的,所以,爱护车厢里的环境人人有责,可男子可不听他讲道理,竟起身和他撕扯起来。也不知道男子咋想的,本来自己就理亏,他好像受多大委屈似的,竟然拿着手机要拍白先生,撕扯中,男子的手机掉在了地上。男子立马报了警,说白先生不但打他,还摔坏了自己的手机。可民警赶来后发现,男子的手机只是摔了一下,没磕没碰,能正常使用,对于男子恶人先告状的行为,也是哭笑不得,直接认定白先生没违法行为。男子不想善罢甘休,竟然一纸诉状,把白先生告上法庭,说自己被白先生打伤了,不能上班,产生了医药费和误工费。而且,他手机坏了,维修花了一笔钱,也应该白先生承担。另外,白先生把他的西装和领带也都撕坏了,他也得赔,同时,他也要求白先生给他赔礼道歉。看看,也不知道谁给他的勇气,在公共场合没有公德心,竟然还倒打一耙。而白先生也很恼火,自己看对方不遵守规定,上去阻止有啥错?可对方还不依不饶起来了,导致自己官司缠身,如果真判自己赔偿,那真是太冤了。这起地铁冲突事件,看似因琐碎小事引发,实则折射出公共道德和人的品质。白先生作为普通乘客,在目睹不文明行为时挺身而出,展现了公民维护公共秩序的责任感,这种“路见不平”的勇气值得肯定。反观男子,不仅漠视地铁禁食规定,还将劝阻者拖入法律纠纷,试图以“恶人先告状”的方式转嫁责任,他的行为既违背公序良俗,也暴露出对法律与规则的轻视。那么,法院会如何判决呢?法院一调查发现,男子有错在先,在地铁上有吃花生,并扔花生壳的不文明行为。白先生制止对方后,两人发生冲突,在东昌路站,白先生拉住男子的领口,想把他拉出车厢。而男子不但不下车,还拿出手机拍摄白先生,白先生阻止他拍摄手机掉落在地。视频显示,白先生没有殴打男子,而男子提供了医疗门诊收费票据,说被打后务工一个半月,可票据看不出来是做了哪些检查,对于务工一说,口说无凭。有人说,白先生应该有见义勇为奖,那个不文明人应该有行政处罚!对吃花生的无赖应该曝光,恶人先告状。白先生勇敢地站出来,进行制止值得提倡。对这种敢于向不文明行为做斗争的精神,应该予以奖励!《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原告主张白先生的行为构成侵权殴打、损坏财物等,需举证证明白先生存在“主观过错”和“侵权行为”。但根据警方调查及法院审理结果,无侵权事实:监控显示白先生没实施殴打行为,警方已认定不存在违法行为,手机亦能正常使用。白先生劝阻行为目的是维护地铁环境卫生,且言辞没超出合理限度,本质是履行公民对公共秩序的责任,无主观恶意。原告提供的医疗票据没载明具体检查项目,误工费缺乏实际证据支持,无法证明损害与白先生行为存在因果关系。根据《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地铁车厢内禁止饮食及乱扔垃圾,白先生的劝阻行为符合公序良俗和公共管理规定。双方肢体接触是因原告拒绝遵守规定并意图拍摄引发,白先生阻止拍摄时手机掉落属于被动结果,非故意毁损财物。原告在地铁内进食并乱丢垃圾的行为已违反社会公德,法院裁判时需考量其自身过错对损害结果的参与度。《民法典》第1173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法院认为,白先生仅以语言制止和阻止拍摄,没主动采取暴力或辱骂,其行为属于合理范畴。如果因劝阻轻微冲突即要求赔偿,将挫伤公众维护公共利益的积极性。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法院的判决彰显了司法公正:既未纵容无理索赔,也没让善意劝阻者蒙冤。法律保护公民维护公共利益的正当行为,不会为无理取闹者背书;不文明行为者无权滥用诉权,如果自身过错导致冲突升级,需自行承担后果。这一判决不仅是对白先生正义之举的认可,更是对社会风气的正向引导。信源:光明网2025-6-9
大早上的,上海彻底传开了。。。📢宝子们注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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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早上的,上海彻底传开了。。。📢宝子们注意!2025年沪牌申请规则有调整本地人/外地人的门槛变化一次说清,赶紧收藏👇沪C车主看过来!千万别以为挂个沪C就能在市区横着走,这牌子和正经沪牌根本不是一回事!内环高架、延安东路隧道这些地方全天候禁入,连外环线都分时段限行,想进城还得绕道郊区。昨天遇到个老司机吐槽,说朋友开着沪C去陆家嘴吃饭,导航直接给他导到浦东机场绕圈圈,最后迟到了半小时罚单还贴了张😂现在新政策卡得严,拍不到蓝牌也别急着上沪C,尤其租房换工作的朋友,住址一变可能连郊区都开不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