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不可不知的十个劳动法常识【第15弹】

我不是多肉 2024-11-04 11:58:54

1用人单位只有两种情况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培训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期。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午休时间不属于工作时间。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4.劳动合同只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没有长短期合同、临时合同等类型。

5.国家规定的产假只有98天,各省市自行规定的有158天等不等。

6.劳保用品、劳动条件等应由用人单位提供,让劳动者自备或付费购买是违规的。

7.如果你的劳动合同丢了,要求用人单位补签一份,用人单位有权拒绝。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8.员工离职后,用人单位应当立即结清劳动者工资。

9.员工离职后,用人单位应该至少保留员工的劳动合同文本2年备查。

10.支付补偿金的标准是N或N+1,赔偿金的标准是2N,且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12个月工资。

0 阅读:0

我不是多肉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