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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个好基友被装进冰箱慢慢吃!家里堆满人类标本,被判徒刑957年

了结人命魔达默头骨摆件,人肉烹饪,残肢收藏,人皮画布……如果没有事实的铁证,恐怕所有人都会以为这是小说电影里的情节,但它

了结人命魔达默

头骨摆件,人肉烹饪,残肢收藏,人皮画布……如果没有事实的铁证,恐怕所有人都会以为这是小说电影里的情节,但它真的存在于现实!如果要说内心最强大的变态会是什么样子,那么最有资格回答这个问题的恐怕就是美国的杰弗里·莱昂内尔·达默(JeffreyLionelDahmer)了。

拿下首杀

1978年6月18日那个阳光明媚下午,28岁的达默驾驶着汽车在宽敞了大马路上兜风。老远就望见一个人影站在路边招手,路人史蒂夫·希克斯(Steven Hicks)因为应聘来到这边,现如今正因打不上车而苦恼。达默热心的搭载了他,在车中他们俩一见如故,互相抱怨着找工作的困难与当局的无能。从未能有人如此和自己投缘,此时的达默心中产生了留下这个年轻人的想法。他小心翼翼的询问史蒂夫能不能够到他家去坐一会,因为家中的其他人都去拜访亲戚了,他感觉很孤独。史蒂夫是一个性格爽朗热爱交友的人,看着眼前文雅有礼的达默,他毫无防备的欣然同意了。他们一边喝酒一边听摇滚乐,相谈甚欢。

天色不早了,史蒂夫说他该走了。当达默听到这句话时,瞬间愣住了,下一秒,他开始暴怒:你为什么要离开我?!随即用手抓住了史蒂夫的胳膊,“我只是要回家而已啊”史蒂夫不解的回答道。达默的脸因为喝酒太多而涨红,脖子上也绷出了一根又一根青筋,手也越抓越紧,几乎要把史蒂夫的肉拧下来。史蒂夫被眼前的景象吓坏了,随即甩开达默的手夺门而逃。然而就在这时,失去理智的达默举起手边的哑铃狠狠的敲在了史蒂夫的脑袋上。

史蒂夫随即脑袋一懵,已经伸到门口的手无力的垂了下来,整个身体直愣愣的倒在了地板上,甚至来不及发出一声惨叫。昏昏沉沉的史蒂夫无法再反抗与逃跑,这让达默非常满意,想到史蒂夫刚刚逃离的举动,他用手扼住了史蒂夫的咽喉,看着他扭曲的五官与抽搐的四肢,让达默感到无比兴奋——这可比平日里宰杀动物要有趣多了。

随后他将尸体砍成小块装在塑料袋里,又藏在了地下的槽隙中,幻想着这样史蒂夫就能一直陪自己了。可没过多久,尸体腐烂所引起的臭味就充斥了整个屋子。达默担心家人回来会发现,只好把尸体又埋到树林中去,可他发现那片树林常常有小孩子去挖土玩,就只好再次转移。

当他去挖掘时,已经是块沾着血丝的白骨,他把敲碎的白骨洒落在这片他有时常来的林中,把史蒂夫的白骨与那些动物的白骨混在了一起。再一次幻想着史蒂夫就在自己身边,如同幻想那些被肢解的动物也会永远陪着他一样。

变态童年

达默一直是孤独的,不断的搬家使达默没有朋友,而他又不喜欢弟弟,于是总是自己和自己玩。在家没人玩,在学校中也是。也就是在这个时期,他开始对化学和生物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达默喜欢提着袋子到处去捡动物尸体,或者自制网夹捕鸟捕老鼠。然后去小树林中把它们解剖开来。他对动物的身体是如何组合感到好奇,拿起结的骨骼对着阳光端详,达默如同看见了精美的艺术品,咯咯的笑了。

比起最后的成果,达默更享受解剖的过程。刀尖轻轻拨开毛发,划破那冰冷的躯体,皮肤随之慢慢张开一条缝,一开始是包着边粉红色,微微压住刀柄使些劲儿,便变成了鲜红色,凝固的血液缓缓渗出。里面的内脏仿佛是等着他探索的宝藏,扑鼻而来腥气使他格外舒爽,贪婪的嗅着空气中的味道。每当他拆出一套完整的骨骼时,就会获得极大的成就感。解剖动物遗体成为了达默儿时的游戏。他的父母一开始没在意,后来发现自己的儿子常常如此,便严厉的制止了他。但是很显然,尝到甜头的达默已经忘不了这种令人激动感觉了。

学校中的达默性格内向,举止怪异。他无法融入同学,几乎所有孩子都离他远远的,他只好自娱自乐,也就是在此时,中学的他染上了酗酒的习惯,总是偷偷把酒装入止咳糖浆的瓶子里,然后带入学校喝。

酒精的作用下总是让他回想起,儿时睡在母亲怀里的感觉。那时大家都为这个男孩清秀的面容而赞叹不已,但这同样也为他日后的遭遇埋下了伏笔,达莫在幼时其实一直屡遭邻家男孩的性骚扰,可是他谁也没有说过,但这还是使他自幼便对性产生一种逆反心理,直接影响他成年后的性取向。

面对家里的第一个孩子,达默的父母无限宠爱,抱在手上舍不得撒手。这使年幼达默养成了一个坏习惯,一离开母亲的怀抱就大哭不止,患了很严重的分离焦虑症。这使他紧张,暴躁,怕人离去,即使死了也要留在自己身边。

生活变故

在他第一次了结人命后不久,又发生了一件令达默痛苦的事——他的父母离婚了。父母两人在法庭上激烈的争夺着达默弟弟大卫(David)的抚养权,而达摩似乎被遗忘了。他的心中还是希望父母能来争取他,让他感受到自己的重要性,可是这样的情况并没有发生。

最终母亲和弟弟搬走了,而他则与父亲留在了原来的家。在1978年12月,达默在父亲的要求下去参军了,被派驻到德国的鲍姆霍尔德。这让达默的分离焦虑症更加严重了。

开启同性世界

1981年三月,他被军队开除了,理由是酗酒成性。到了1982年,他搬到威斯康辛的西艾利斯(West Allis),和他祖父母住在一起,最初很融洽,达默积极的干家务,努力的找工作,还会陪自己的祖父母散步聊天。生活看起来似乎要有些转机了,达莫甚至打算谈一次恋爱,建立一个家庭。

但是好景不长,很快他就因在市场上露身体给人看,而被拘留。

与此同时,达默开始经常出入同性恋酒吧,不仅学会了嗑药还结识了史蒂夫·托米。有一日他们喝了许多酒,达默把这位史蒂夫带入旅店并杀害了他,将尸体折叠塞入行李箱,带回祖母家的地下室,日日欢愉。

如果尸体腐烂影响美观,就把烂掉的地方剜掉,然后对着尸体继续撸上一发,直到尸体再无一处好的地方,达默才依依不舍的丢弃。

也就是在这些日子里,从小到大一直慈爱的祖母也厌恶了他,要求他搬出去住。祖母觉得他精神不正常,总是一个人在臭气熏人的地下室锁着门捣鼓也什么东西。在1988年,达默很伤心第一个人搬到了北区25街的牛津(Oxford)公寓去住。

尝试品尝人肉

达默依旧光顾着男同性恋酒吧,又认识了一位新的朋友安东尼。安东尼是一个黑人。但其实达默最讨厌黑人,从小就扬言说要干掉所有黑人。虽然内心很厌恶。但达默表面还是装作很优雅友好,而当安东尼被他骗回家的那天,一切就全部结束了,达默露出了真实的面孔。

安东尼身材高大体格健壮,正面硬拼达默是肯定没有胜算的。于是,达摩想到了一个办法——助眠剂。达默本就擅长化学,自制助眠剂对他来说并不是难事。看着安东尼愉快的喝下掺杂了助眠剂的酒。达默知道,可以动手了。

他解下皮带把安东尼勒死,用安东尼的口腔发泄了一番。看着安东尼黝黑发亮的皮肤,达默觉得既美丽又丑陋,突然他有了一个别致的想法——制作一张人皮。说干就干,他把安东尼的尸体拖到厨房,扒掉衣服,仔细端详该选取哪里的皮肤。最终他选了两条大腿内侧最娇嫩的皮肤作为取皮地点,取下了两块使他十分满意的纪念品。

可他还想再留一件艺术品,思来想去他盯住了安东尼的头颅,硕大的头颅十分圆润,真是太适合拿来当摆件了。达默费力砍下了安东尼的头颅,非常仔细的剥离剔除每一寸皮肉,再把得到的头颅骨架涂成了灰色,摆放在自己的柜子里。

达默端详着这两件艺术品,激动的久久不能平静,以前他总是没时间没机会,现在他一个人住,终于能好好的大展身手了。这时的达默肚子有些饿了,望着地上安东尼剩下的残肢,使他不禁好奇人肉是什么味道。食人的贪念在此刻产生,一吃便再也离不开了,再尝所有肉,都觉得食之无味。人肉的鲜嫩美味的口感,已经使他彻底的迷失了自我。他把安东尼剩下的尸体塞入冰箱,慢慢的享用他的美味,每次他甚至都等不及吃完手中的人,就急于寻找下一个更新鲜美味的肉体。

杀戮汇总

大约在1990年到1991年间,他一共杀死了12名男性,统计为爱德华·史密斯(Edward Smith)、雷蒙德·史密斯(Raymond Smith)、恩斯特·米勒(Ernest Miller)、戴维·托马斯(David Thomas)、柯蒂斯·斯特劳特(Curtis Straughter)、埃罗尔·林赛(Errol Lindsey)、安东尼·休斯(Anthony Hughes)、克内拉克·辛萨索芬(Konerak Sinthasomphone)、马特·特纳(Matt Turner)、耶利米·温伯格(Jeremiah Weinberger)、奥利弗·莱西(Oliver Lacy)和约瑟夫·布雷德霍特(Joseph Bradehoft)。

所有了结人命过程都极其残忍,其中尤以克内拉克的被害最为悲惨,也最让人对美国当局与警察感到愤怒。

残害幼童

克内拉克是一个14岁的老挝裔男孩,也是达默最想留下作伴的伴侣。

面对这个男孩,达默没有急着肢解享用。在迷晕蹂躏后,达摩特意在他的颅顶开了一个小孔,注入盐酸。希望能通过盐酸腐蚀这个孩子的大脑,使他变成一具行尸走肉,永远和自己呆在一起。

如此荒谬想法与残忍的行为简直令人发指。在如此恐怖的惩罚下这个孩子却并没有立刻死去,反而摇摇晃晃,迷迷糊糊的坐在那里。

达默很高兴,酒瘾也上来了,他决定喝点酒庆祝一下。不巧的是家中刚好没有酒了,这时的他对自己成功创造活死人男孩非常放心,独自去买酒了。

在达默出门以后,令人惊异的一幕发生了,男孩凭借求生的本能,独自开门走到了路上,拦下了路人求救!路人看着不着一缕后门还流血不止,马上选择了报警。

命运的转机似乎就在在此刻出现。这时,达默回来了。事情没有像我们想象中的那样发展,达默面对警方的询问镇定自若的回答说克内拉克是她的男朋友,他们是同性恋,他是因为违禁品过量才迷糊的。警方本身还半信半疑,希望向克内拉克再求证一下。可惜克内拉克似乎已经忘记了这里是美国,满嘴叽里咕噜断断续续的说着些老挝语,警方的耐心被消磨完了,便不想再管这种事情,只想赶快下班回家。

克内拉克的命运再一次跌落谷底,代表正义与曙光的警察没能帮助他,他又落入了这个魔鬼的手中。大脑被注入了盐酸的男孩,自然无法像达默想象中的那样永远陪伴他,不久便死去了,达默一边伤心一边咀嚼着这个男孩的肉。

在不久后的几个月,1991年7月22日,黑人青年特雷西·爱德华斯(Tracy Edwards)也被他带入了公寓喝酒,与其他人不同,特雷西警觉的注意道:达默给他兑了一杯掺了可乐的红酒,而自己却开了一瓶啤酒,于是他没有喝这杯酒。

达默有些不悦,乘特雷西转身不备的时机,达默拿出手铐铐住了特雷西的手。随即掏出了一把利刃抵在了他的脖子上,特雷西不敢挣扎。

而此时达默却异常温柔与平静,邀请特雷西与自己一起看恐怖片。就这样保持着这种胁迫的姿势,特雷西僵硬的坐在了沙发上。

达默把头埋入特雷西的怀中,一边嗅着特雷西的体香,一边舔祗着他的脖颈。听着狂跳不止的心跳感受着炽热的温度,达默按捺不住的想要侵犯特雷西。就在他收刀脱裤的瞬间,特雷西瞅准时机狠狠的用双手打中了他的鼻梁,随之就是一声惨叫捂脸倒地。

特雷西成功的逃了出来,向路边的警察求救。警察听见黑人的话本不想搭理,但特雷西手上的手铐是实证,一番斟酌之后的警察还是决定去查看一下。

刚进屋便闻到了一股不可描述的恶臭,此时的达默什么话也不说,只是一直微笑着看着警察,任由警察四处翻找臭味的来源。自己则优雅的坐在沙发上仔细擦鼻血,面对警察的到来,他既不想动手反抗,也不想逃跑。

当警察打开冰箱时,赫然掉出来一颗冻得梆硬的人头,六七根惨白手指也随之滴滴答答的掉落。人头大脑已空空荡荡不知去向,一只眼睛已经被挖空只剩一个血洞,另一只铜铃般的独眼与警方对视,冰箱里还装啃到一半的手掌,好几个男性尊严的标本装在玻璃罐中,还有半锅没有吃完的内脏……

打开旁边肮脏恶心的蓝色大桶,发现竟盛满了盐酸,表面不断冒出一串串气泡。后经专业人士鉴定,这里面不止有盐酸,还有来自许多个不同人的骸骨……

生命结局

至此,美国史上最大的魔鬼被世人发现了。一时之间,他的恶行传遍了大街小巷,他的亲人门口,聚满了前来泄愤的人们。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恶人会被钉死在耻辱柱上,遭人们永远唾弃。

虽然这个收了达默父母高额佣金的无良律师为他辩护说他有精神病,并出示了相关文件,想借此逃脱法律的制裁。但当局迫于全社会极大的舆论压力,还是决定判处他15个无期徒刑,合计执行有期徒刑957年。

在监狱里的达默却并不安分,总是说着一些变态恐怖的话,如猜测狱友身上的那块肉比菲力牛排还好吃的言论,不断辱骂黑人,发表歧视黑人的言论。

终于有一天,哥伦比亚监狱中一名25岁的黑人囚犯,克里斯托夫·斯卡沃(Christopher Scarver)受不了了,抵着达默的脑袋拼命向墙上撞,结束了他的生命。而这名黑人囚犯也因此多加了刑期。谁能想到,达默这个激进的种族主义者,命运的结局是被一个坚定的反种族主义黑人了结了。

事后有人问这个黑人,你可会后悔自己干了这件事。这个黑人说道:我从未后悔,我铲除了早就该死的魔鬼,我应是正义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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