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介绍

辽宁传媒学院是东北地区唯一一所独立设置、主要培养传媒艺术类应用型人才的本科院校。现有南、北两个校区,占地面积8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1万平方米。
学校设立11个二级学院(部),开设33个本科专业。教育部“双万计划”本科专业建设点,省级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建设点。荣获黄炎培“优秀学校奖”,辽宁省文化产业校企联盟理事长单位,辽宁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二、办学特色
坚持内涵发展,注重特色培育,“项目教学”“定制培养”“展赛演播”,产教融合培养模式异彩纷呈。
立足行业前沿,与200余家行业龙头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实践教学基地85家,毕业生“素质高、接地气、上手快、能力强”,深受社会和用人单位好评。
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百千万国家级人才,辽宁文化名家“四个一批”人才等,与一批来自国内外名校的博士硕士青年才俊相映成辉,更有文化传媒界资深从业者深入学校共建课堂。
布局智能传媒教育,国内一流的数字智能教学实训设备,全面领先的影视前后期制作体系,AR、VR制播平台、“5G+4K/8K+AI”实验室、60余间智慧教室、73间实训室,千人实验剧场,26间Mac Windows计算机渲染工作站,打造国内现代数字传媒产业人才培养基地。
三、专业设置
(一)本科专业

(二)专科专业

注:最终以实际公布为准
四、奖助学金情况
1. 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市长奖学金6000元/年;校长奖学金5000元/年、企业奖学金。
2.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
五、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辽宁省内报考美术及设计学类专业考生需取得辽宁省艺术类统考本、专科专业合格证,文化课考试成绩需达到辽宁省规定的艺术类本、专科控制线以上,以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即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原则,按综合分计算。美术及设计学类、书法学专业综合分即“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录音艺术、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分即“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戏剧影视导演专业综合分即“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7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30%”。
艺术类在其他省份招生,投档方式按照各招生省份文件执行,以各省投档成绩为准。
河南省艺术类投档排序成绩计算方法及内蒙古投档录取原则以辽宁传媒学院官方网站公布为准。(https://www.lncu.edu.cn/zhaosheng/)
省外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按各省规定的录取方式进行录取。如该省份无规定的录取原则,则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当考生投档成绩(综合分)相同时,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分依次录取;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同分:艺术(文)以及不分文理省份的考生录取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艺术(理)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
普通类本、专科专业录取原则:
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分数优先的原则,对已投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
如投档成绩相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照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其他省份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志愿级差为零。
六、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
024-67953016 67953017
024-67953018 67953019
学校网址:
https://www.lncu.edu.cn/
学校地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北大街168号(北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