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在古代王朝存续期间,强奸案的发生率低于现代,这其中的原因比较复杂,不是某一种因素决定的,是多种因素综合后的结果,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第一:儒家思想的影响,这个应该不用过多解释,儒家思想非常注重人的自身修养,努力塑造一个崇尚君子之风的社会风气,每个人都会特别注重个人形象。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社会道德体系非常强大,具有较大的约束力,社会运转机制中道德体系的作用远高于法律,法律只不过是用来守住最后的底线。一个社会如果缺少基本的道德体系支撑,完全依靠法律,那这个社会将问题重重。目前我们就在一步步走向这个深渊,道德体系的约束力越来越低,很多人敢于贸然挑战公序良俗,只要不在法律的约束范围,他们什么都敢做,对突破道德底线毫无畏惧,严重影响社会和谐,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而在古代,这种人极少见。

此外古人大多信鬼神,对因果报应有敬畏之心,在很大程度也仙子了此类罚罪得出现。
第二;需要付出的成本太大,这个与第一条多少有些关系,古代的道德体系下,如果有人敢于挑战道德底线,大部分人会生不如死。古代的社死是真的会死人的,挑战道德底线的人会被整个社会抛弃,基本上寸步难行,买东西可能都不会有人卖给你,弄不好一出门就会被淋一个狗血喷头,臭鸡蛋、烂菜叶砸你一身都算轻的,弄不好从那里窜出一个所谓的正义人士打你一顿都不足为奇。这部分人弄不好就得背井离乡,找个没人认识的地方苟活。

此外古代法律对强奸和通奸这一类犯罪处理也是非常严格的,如果被抓现行,打死你并不违法。即便是双方都愿意,只要抓到,轻的游街示众,重的浸猪笼,更何况是违背妇女意愿强奸的人。
第三;有释放渠道。古代看似思想保守,但基本上是针对思想上面的,在古人思想里,性欲只不过是人本能中的一种原始欲望,欲望本身并不可耻,甚至找一些合理渠道满足这种欲望都算不上什么道德败坏,所以古代的娼妓基本上是一直是合法的,男子狎妓,释放一下天性,也算不上什么大的污点。但是绝对不可以精神出轨,除了自己的妻子,谁都不能爱,任何女人都不行,包括自己的小妾。即便是你真的喜欢也绝对不可以表现出来,否则就会成为道德败坏的典型被社会唾骂,这就是古代小妾地位极其低下,被正妻欺负男人也不敢出来说话的根本原因。如果你替小妾说话,那么你就是抛弃原配,被美色诱惑移情别恋的伪君子,是彻彻底底的道德败坏,会被世人所不容。

因为有了伎女这种职业存在,再加上古代允许男人纳妾,有了这么多宣泄渠道,所以一般不会有太严重的性饥渴,这也大大减少了强奸案的发生。
第四;犯罪机会少。除了像北宋这样开放的朝代,大部分妇女参加社会活动很少,即便是偶尔出门也会有人陪伴,而且不会去人烟稀少,可能发生危险的地方去,即便是有坏人也找不到下手的机会,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类似案件的发生。
第五;大部分强奸案被隐瞒了,因为妇女参加社会活动少,而且很少去存在风险的地方,所以古代大部分强奸案都发生在夜里,而且大多数采花贼夜间入户胁迫女子,即便是犯了案子,大部分被害女子为了名节都选择隐忍,有些甚至连父母都不知道。如果是在农村出了这种事,即便是把强奸犯打死了,女孩的名节也被毁了,所以有时候抓到罪犯,往往是把事情压下来,把自己的女儿干脆就嫁给他,这种事看上去匪夷所思,但是历史上经常发生。

最后说一点,古代的情和性是被分割的,乱性属于控制力低下,随便释放本性,恶性程度不高,但是乱情就是彻底的道德败坏,绝对不可原谅。苏东坡左拥右抱,身边姬妾歌舞伎一大帮,还经常出入勾栏瓦舍,但是一首悼念亡妻的《江城子》,传唱千年,而且苏东坡还是被看成用情专一的好男人。这与现代正好相反,现在是可以乱情,你喜欢谁都可以,但是不能乱性,不迈出那一步,就算不上什么大的问题,还会被夸是能够坚守底线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