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美国遣返回国的华人该怎么办?我国可不承认双重国籍!

张先生说知识 2024-11-23 16:47:04

近年来,随着国际移民政策日趋严格,华人被遣返的新闻屡见报端,美国严打非法移民,尤其是签证违规人员,使许多华人被迫返回中国。

那么,究竟什么是双重国籍?我国对于国籍这些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什么是“双重国籍”?

双重国籍,简而言之,就是一个人同时被两个国家认定为其公民,享有两个国家的合法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比如,一个人既可以在 A 国拥有投票权、享受社会保障,又能在 B 国获得免签旅行的便利以及使用当地的医疗资源等。

这种 “鱼与熊掌兼得” 的状态,对不少人而言颇具吸引力。

双重国籍的形成并非偶然,最为常见的是因出生导致的双重国籍。

许多国家依据 “出生地主义” 或 “血统主义” 赋予新生儿国籍。

美国遵循 “出生地主义”,只要婴儿出生在美国领土内,便可自动获得美国国籍。

倘若这名婴儿的父母是中国公民,按照中国 “血统主义” 的原则,该孩子也可能被视为中国公民,从而形成双重国籍。

跨国婚姻也是引发双重国籍的重要因素,一个中国人与加拿大人结婚后,可能因配偶移民政策获得加拿大国籍,同时保留中国国籍。

此外,移民政策的开放程度也是关键。

像澳大利亚、法国等移民国家,允许新移民保留原有国籍,甚至通过特殊途径获取第二国籍,相比之下,中国、日本等国家对国籍的保留和转变则有着更为严格的限制。

拥有双重国籍,对个人而言,最直观的好处是拥有了 “两个家”,生活空间更为灵活,能在两国之间自由往返,无需办理繁琐的签证手续,这对于经常在国际间穿梭的人来说,无疑是一大便利。

而且,双重国籍还能带来经济和社会福利的双重保障。

双重国籍者可以在 A 国领取养老金,在 B 国享受医疗福利。

对于企业家或投资者而言,双重国籍有助于他们开拓国际市场,实现两国之间资源和市场的互通。

不过,天下没有掉馅饼的好事,双重国籍者需同时遵守两个国家的法律,这种多头管理容易引发诸多麻烦。

美国要求其公民无论身处何地都要缴纳全球范围的税款,若其第二国籍国家也有类似规定,双重国籍者就可能重复征税。

国籍意味着对国家的忠诚义务,当双重国籍者的两个国家发生利益冲突时,比如,某人同时拥有甲国和乙国的国籍,两国若陷入对立,怎么选?

对于一些资源有限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允许双重国籍可能导致资源被不公平分配,比如一些持有双重国籍者可能在两国同时享受公共资源,却未能充分履行义务,这可能会引发其他公民的不满,也给政府管理带来难点。

在全球范围内,许多发达国家,如加拿大、美国等,采取开放态度,允许甚至鼓励双重国籍,以此吸引移民和资本流入。

而中国、日本等国家,则坚持 “一人一国籍” 的原则,强调国籍的单一性。

近年来美国遣返华人

近年来,美国对非法移民的政策越发严苛,受此冲击的不仅有非法入境的移民群体,还有部分长期生活在美国但身份不合法的华人。

他们因各种缘由未能取得合法居留身份,在愈发严厉的执法行动下被遣返回国。

美国的移民政策一直将 “国土安全” 视为核心,自 2017 年起,政策方向更是趋于强硬。

在移民执法方面,重点打击非法滞留、签证欺诈以及所谓的 “高危人群”。

华人群体虽普遍被认为遵纪守法、行事低调,但近年来在签证及移民身份方面也屡屡受到波及。

被遣返的华人群体,可归为以下几种典型类型:一是签证滞留者,他们通常持短期签证(如旅游、商务或学生签证)进入美国,却未按规定离境;

有些人在签证到期后非法滞留数年甚至十几年,试图在美国寻找新机遇,这使他们容易成为执法目标;

二是未获绿卡的长期居住者,部分华人已在美国生活多年,拥有稳定工作和家庭,但因种种原因未能拿到绿卡或其他合法身份,有些人可能因投资失败,或未能及时提交相关文件而失去合法身份,这类群体在强制遣返浪潮中成为主要目标;

三是从事 “灰色工作” 的劳工,在一些服务业、建筑业或家政行业中,非法移民占据大量岗位,其中不乏持旅游签证入境却从事劳务活动的华人,他们一旦被举报或遭遇执法检查,便容易被遣返。

美国移民执法局在遣返行动中常采取 “突袭” 式执法,执法人员会突击搜查目标住所或工作场所,将涉嫌非法居留的个人拘留并迅速启动遣返程序,这种执法方式常让被遣返者措手不及,甚至来不及为自己的身份问题进行法律辩护。

近年来,移民执法局的执法行动不仅局限于边境地区,还深入到社区、企业和公共场所,让许多没有合法身份的华人群体感到无所遁形。

对于没有合法居留权的人,尤其是没有绿卡或难民身份的个体,美国移民局通常采用简化程序,将他们直接送往拘留中心,并在数周内完成遣返。

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

从法律层面看,中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明确规定,一个人只能拥有一个国籍。

对于那些自愿加入其他国家国籍的中国公民,按照法律规定会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这通常需要经过中国驻外使领馆或国内有关部门审核,确认其 “定居” 状态以及加入外国国籍的事实。

对于海外出生的华人,如果其父母在孩子出生时未定居国外,孩子可能仍被视为中国公民,但 “定居” 概念在法律中并未明确界定,这在一些案例中可能导致身份认定出现争议。

加入外国国籍后想重新恢复中国国籍的人,需要经过严格的申请和审查程序,且通过率较低。

一方面,国籍意味着公民对国家的忠诚和义务,允许双重国籍可能使公民在两个国家的利益冲突中陷入两难,比如两国发生外交纠纷或战争时,双重国籍者的立场会很尴尬。

另一方面,双重国籍可能引发诸多法律纠纷,在征税、兵役义务以及司法管辖权等方面,双重国籍者可能利用两国制度差异逃避责任。

从国家安全角度看,双重国籍可能成为一些人规避法律责任,甚至从事危害国家利益活动的工具。

尽管法律明确不承认双重国籍,但在实际执行中仍存在一些模糊地带。

对于被外国遣返回国的华人,其国籍问题更为复杂。一些人在国外生活多年取得他国国籍后,根据中国法律已失去中国公民身份,回国后面临 “无身份” 困境。

通常以人道主义原则接纳遣返人员,但恢复国籍的标准很高,比如需要证明与中国的密切关系或对国家有特殊贡献,部分被遣返者还可能面临限制性政策。

所以,请务必遵纪守法,大势之下钻空子终不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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