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钢、日钢,完成整改!

冶金小璞玉 2025-03-09 13:34:48

日照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3项问题整改任务已完成,并通过验收。按照《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有关要求,拟按程序实施销号,现将该项任务整改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全省钢铁超低排放改造滞后,截至2021年7月,仅4家钢铁企业、2952万吨粗钢产能完成全过程超低排放改造,完成比例不足40%。

二、整改目标

在产钢铁企业全面完成全过程超低排放改造。

三、整改措施

(一)利用差别化电价、粗钢产量核定、环保绩效分级等政策,督促钢铁企业全面完成全过程超低排放改造,并按程序完成相关公示。

(二)严厉打击在线监测不规范、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无组织管控措施落实不力等行为,确保钢铁企业达到超低排放标准要求。

四、整改成效

将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作为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和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家长流程钢铁企业投入大量资金,积极推进改造,治理水平显著提升。目前,2家企业在产装备均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在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官网公示。市生态环境局加大对钢铁企业日常监管力度,通过污染源在线监测、创建环保绩效A级企业等方式,持续加强监管,确保钢铁企业达到超低排放标准要求。通过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提升了企业治污水平,推动了钢铁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五、验收情况

该项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于2025年2月10日通过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销号验收。

六、公示时间

拟公示期为2025年3月5日至3月18日(十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

日照市生态环境局。

八、受理电话

0633-2216810。

九、受理地址

日照市东港区北京路168号。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日照市生态环境局实名书面反馈。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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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小璞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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