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舒的天人感应思想,对于汉武帝成就千秋一统之帝业、对汉王朝的社会稳定和文化环境发展等方面具有较大影响。董仲舒承继先秦儒家的精神内涵,以天人感应学说作为天道与人道的交流方式,认为天之副在人。在董仲舒所设想的王道蓝图中,天与人之间是没有隔膜的。
王道思想是儒家依据诸如仁义或礼义等儒家原则而建立起来的一种统治秩序,是儒家道德理想主义的实践路径,它在儒家文化占有重要的地位。对董仲舒王道思想进行研究,分辨其正反两方面的内容,去芜存菁,就是对中国传统文化进行继承和发展,这对于在新时代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要的文化意义。
一、文学儒家子,儒本通天人汉武帝即位以后,政治有两方面较大的问题凸显:一方面,汉初分封留有的诸侯王问题比较突出;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专制的趋势也比较明显。
《史记·高祖本纪》记载:“大王起微细,诛暴逆,平定四海,有功者辄裂地面封为王侯。大王不尊号,皆疑不信。臣等以死守之。”
西汉的建立,是在诸侯王合力推翻秦朝,击败项羽,歼灭诸多异姓王的基础上成功的。刘邦以裂地封王之利拉拢臣属以为己用,通过利益交换,从而夺得楚汉争霸的胜利。刘邦即位后,对诸多异姓王的态度有了变化,不再将他们看做羽翼,而是威胁大汉朝稳定的隐患。
刘邦为了巩固刘氏权力,在继承秦制的基础上,实行郡县与分封并行作为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刘邦分封诸侯,是参见周朝分封制的形式,虽然汉初郡国杂处,相互牵制,对维护中央集权和国家统一起到一定积极作用,但是分封制的弊端却依旧存在。皇权本身并不真正信赖诸侯王,而各诸侯也非诚心藩屏天子,在其实力壮大之后便各怀异心。
除了政治方面的不同心,经济方面也急需调整。西汉初期经过秦末战争,人口锐减、经济凋敝,西汉政府以黄老思想为治政思想,采取“与民休息”的治国方略。商品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出现了往来通便、交易繁荣的局面。经过文景之治,至武帝之时,国家已经非常富有。但是,在府库充裕的局面下,社会经济也呈现出了一些问题。
在国家富有的局面之下,底层百姓的依旧贫困,诸侯、官僚、地方豪强,拥山川之利,凭权势之威,聚敛财富,富至巨万。富人得富之后,大多去购买土地,所以,当时土地兼并问题也非常明显。
汉初沿袭秦制,铸币权由中央政府和郡国分掌,所以同中央政府一样,各诸侯国也拥有铸币权和发行权,民间私铸致使币制混乱。至元鼎四年将铸币权收归中央后,币制才算得到解决。货币混乱的情况下,劣币驱逐良币,货币的购买力不断下降,民众更加倾向于物物交换的方式,货币信用面临崩溃。
经济上的混乱,映照出来的是一种无序。这种无序不仅体现在社会上,也凸显出民众对于官府治理的不信任态度。而在这种情况下,则多是百姓利益受损,社会矛盾愈发尖锐。
时代的文化氛围对于董仲舒的观念影响有着很大关系。董仲舒的思想具有当时的时代性,符合武帝时的思维特征及权威依据,所以通过天人三策,成功推儒家上位。
二、天人感应:王道思想的形上基础天命观念是中国古代社会一直延续的、具有政治权威来源的一种思想,也是君主政治权利合法性的来源所在,其中存在由上帝或者帝到天的概念演变。整体天命观念始于夏代,夏代以前,天的观念还归属于原始巫文化的范畴。
原始时代没有统一的至上神,人人都可以和自己所崇奉的神交流,后来颛顼帝“绝地天通”,对神权进行垄断。帝颛顼在众神之上凸显了天,帝尧进一步建立了敬天之礼,并顺天、法天而行。通过绝地天通,君主获取了神权,并通过垄断这种人神交流的途径,为自身政治权力的正当性做维护的时候,天命观念随之出现。
殷商继承夏朝“上帝”观念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以“帝”为核心,并辅之以祭祀祖先的早期天命观念。在这个时期,天的理性概念并未凸显,商人祭祀的上帝而不是天。待到武王伐纣,建立周朝后,周人对天命的思想发生了转变,用“天”代替“帝”,提出“以德配天”。
通过“以德配天”,将“敬”的因素渗透到天人之际的关系中,成为人合天的一道基础,而“德”的显化则是民意的体现,通过民意体察天意,从而长久的保有天命。这一点成为周代以来民本思想的核心要素,为历代所继承。
春秋战国时期,受当时社会环境的影响,个人与国家的命运常常处在莫测当中。既然受命者不能长久,那么人格化与主宰化的“天”、“帝”便受到质疑。在这种怀疑中,“天命观念”的权威性已经逐渐下降。
及至始皇帝一统六国,在述说自身功业时,将自身的成就归功于自己的努力和祖宗的保佑,不认为是天命的结果,这表明这天命的理论已经不再受到人们的推崇。而后秦朝君权膨胀,二世而亡。使得天命重新陷于一种莫测——即存有一点底层的信仰,又无法重新上位的境地。董仲舒在这样的背景下,重新考虑天命,通过重新解释天命的内涵来限制君权。
自然之天不受人的意志干预,对于自然之天划分最为彻底的当属荀子,他以“天人相分”将天的归于天,人的归于人。对于认知自然之天的基本立场,应当是物质性。董仲舒为了将天命主义重新激发活力,必须将天的实在性显露出来,所以董仲舒以阴阳五行作为自然之天的具体化。
阴阳为气,五行为物质的抽象概念,他们的运行不受人们主观制约,本身不存在目的性,所以同属自然之天的范畴。通过阴阳五行的运转,人们可以清楚地认识到天的法则和运转,去掉内省自知的模糊感应,这样人法天的理路也更加清晰。
《春秋繁露》记载:“王者岁一祭天于郊,…天者,百神之君也,王者之所最尊也。…郊祭首之,先贵之义,尊天之道也。”
董仲舒非常在意天的人格化意义,他的自然之天与人格化之天是相互杂糅的,自然之天常常表现于外,而人格化之天常处于内。两者之间也没有矛盾,因为人格化之天通过自然之天表现出自我意志。阴阳五行的运行通过天的意志进行,以此表现天的意志。
三、阳为阴之纲,仁义领五常董仲舒通过自己的天人感应理论,为战国以来失落的天命观念重新注入了活力,并以时代的特性为他保驾护航。他将天命重新悬挂于君王的头顶,为君主的权力合法性、权力的来源以及权力的威严性做了至高神权的背书。这一过程虽然加固了君主的权力神圣性,但同时也为君主的神圣权力加上了一层枷锁。
对于伦理秩序的建构,是西汉王朝政治制度性建设的重要举措,使儒家的伦理规范扩大成为社会的行为准则。对于当时的汉武帝来说,改化后的儒家伦理规范,填补了当时承继秦法和采用黄老治国后的“软性”需要。
而对于董仲舒来说,则是推进了儒家伦理规范的政治化,既满足了自身思想的搭建,也完成了“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的学派愿望。他提出“三纲五常”的社会伦理规范,借阴阳二气的运转来论证三纲的合理性,借五常的道德性凸显人际交往和社会德性养成的实践性,从而使其描绘的“王道”政治蓝图更加稳固。
三纲首先从阴阳二气的关系和运动上出发。在纲常内容上,阴地位的人要绝对遵从阳地位的人。因为董仲舒认为顺天而行是行道的前提,如果不按照天所体现的去做,则是与礼相悖,是逆节的表现。在封建政治中,君臣关系是最基本的,也是最核心的。
董仲舒在界定阴阳二气的时候,认为善性自阳性而出,恶性自阴性出,所以在阴阳关系对应的社会关系上更多的是要求从属阴的一方,即臣、子、妇,这也和他认为的性中品需要进行教化的思想有关,臣、子、妇一开始在这相对关系中处于劣势,是无条件的付出和服从。
董仲舒提出“五常”作为对个人道德的提升和完善的要求,即仁、义、礼、智、信五种道德规范。“五常”首先是先秦儒家对于个人道德修养的品德要求,孔子曾将智、仁、勇称为“三达德”,孟子认为人先天存有“四端”,即仁、义、礼、智,在经过董仲舒汇总、发挥之后,增加了一个“信”字,构成五种道德规范。
结语儒学作为一种传统性的存在,已经内化到我们的日常之中,小到生活中的见面礼仪,大到人生问题的抉择,都蕴含着儒家思想的闪光点。作为一代儒宗的董仲舒,由于立场与看待问题、解决问题的角度不同,其思想有闪光之处,亦有为现代不足取之处。
中国传统文化作为中国文化的根基,汲取有益因素,是新时代建立文化自信不可或缺的部分。挖掘董仲舒王道思想的内在价值,感受思想的时代特色,有利于新时代文化自信的发扬,对于人们在现代社会的生活与交往具有一定的实践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1]司马迁.《史记》.
[2]班固.《汉书》.
[3]范晔.《后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