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无故变基本农田,建房就要被拆除?新规明确以实地调查为准

小茜土地观 2024-04-13 09:3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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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一些地方在土地使用方面,出现一些让人匪夷所思的事:多年宅基地空闲几年再建房,被认定为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要求拆除恢复耕种;按照政府要求退耕还林,栽种树木还拿了奖励,近期却被认定为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植树造林,等等。

这实际上是有些地方在土地卫片执法和执法查处过程中,没有认真开展实地调查,过度依赖卫星影像,过度依赖已有管理数据,过度依赖三调或年度国土调查成果造成的。

土地违法的地类认定,要按照违法用地发生时上一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地类。但国土变更调查往往具有一定局限性,有的变更调查过度依赖影像,缺少实地调查;还有的是一些地方为保住数据上耕地保有量,弄虚作假,以假乱真,虚填虚报,等等。

国土变更调查只是数据上的事,与老百姓的关系不大,但一旦运用到土地执法中,就要由此确定罚款多少、是拆除还是保留、要不要追究刑事责任等等事项,涉及到了群众的切身利益。

因此,国土变更调查是不是真实,老百姓并无感觉,但土地卫片执法或执法查处中,依据变更调查成果地类认定不准确的问题,却引起了激烈反映和广泛关注。

土地执法不能再过度依赖影像、过度依赖已有管理数据简单判定了。在自然资源部2024年土地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在日常执法查处中,有关事实认定要“以实地调查为准”。

同时,通知还要求建立执法容错纠错机制,执法过程中出现与相关规定不符,存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与实际不符、用地手续备案信息有误等问题,具体承担执法工作的机构应及时向相关业务机构书面反馈情况,由相关相关业务机构予以确认,再按照新的管理属性,依法依规查处处置。

通知同时提出,坚决反对不顾实际情况,只依据管理数据进行合法性判定的“唯技术论”工作方式。

这样一来,就会减少执法查处中的误判,维护执法相对人的切身利益。农民建房或建设生产生活设施,如果在

执法查处中被错误认定,一定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及时提供证据,配合做好相关调查,维护好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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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茜土地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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