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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从古到今的中国社会是根据宗法制度建立起来的宗法社会,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如果血缘关系断裂,就无法达到血统传承的目的。
但是因为避免不了一些特殊情况的发生,于是在古代社会中,子嗣的确立也可以通过收养来完成。
虽说当时宗族作为是中国社会特有的封建制度的产物,一个宗族的族长就是宗族的大家长和最高的领导者,他承担着发展、管理、教化、以及保护整个宗族的责任,而宗法制度也就是以族长为核心进行构建的。
直到宋代,在实行完整的科举制度之后,官僚阶层流动加快,传统的世家和士族也都不复存在,宗族、重男轻女、血脉传承这些封建文化也在慢慢逝去。
一、宋代福利制度“百花齐放”,全面发展俗话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在古代的封建社会中一直十分强调家族的传承问题,尤其是许多百姓受到农耕的影响,都偏向于让男孩儿来继承自己家族的家业。
但是如果因为他们自身的某种原因而不能绵延子嗣来传承家族香火的话,一般家庭就会选择去收养一个孩子,并且在收养的时候一般都会优先考虑男孩。
这一现象使的很多没有子女的家庭,在自己年老之后无人可以依托照料。依据这一现象,当时的宋朝在京师和地方都设有福利养老院。
60岁以上的孤寡老人都可能进入福利院养老,对80岁以上的老人还有额外的补助会另外给他们大米以及钱财,夏季给布衣,冬季给棉衣,总的来说算得上是相当的“尊老”了。
当时宋朝的统治者宋徽宗,也许在大家的印象中他除了在书法和画画方面有着奇才之外,其他似乎对宋代没有任何贡献。
可偏偏他在推动中国社会养老事业的发展上功不可没,当然在整个北宋的历史上都一直坚持着尊老爱幼这项传统的习俗与礼仪。
当时在宋徽宗继位之后,在全国范围内就建立了养老院,并且由政府出资赡养孤寡老人,并且宋徽宗还会按时去民间进行走访调查,让真正贫困的老人住有所居、老有所养,让孤寡老人也能真正的安度晚年。
宋朝政府在当时对于贫困的家庭还特别提供了治病的相关福利,主要就是分为两个类别:
一个是提供低于市场上价格的药品,南宋的时候,临安和各个州县都设有官药局。就类似于我们现在的老百姓大药房,老百姓了生了病可以到官药局就诊取药,而且官药局也只卖这些药材的成本价。
第二是设立收治贫困病人的福利医院,最早的福利院出现在北宋年间,是苏轼在杭州担任太守的时候创建的,叫做安乐房。
后来宋朝政府将这类的福利医院统称为“安济坊”。顾名思义,就是让这些贫穷困苦的病人能够得到安生和救济的地方,不同于官药局是需要收费才能入住的,所有入住安济房的病人得到治疗的相关费用都是不收取的。
二、宋代收养制度发展至顶峰《宋刑统》作为宋代的最基本法典,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发的法律。《宋刑统》中有关收养制度的规定,使得被收养的养子在享受继承权的同时,还规定了他们必须要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这样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也保障了当时收养家庭的权益。
当时宋代作为中国历史上官僚制度最为复杂的朝代,当北宋君臣想要树立一个完美无缺的皇帝榜样给子民们看的时候,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暴露了出来。
当时在宋仁宗的年代流传着一个传说,他们觉得如果生出儿子这就是父母双方结缘的过程。如果没有儿子则证明缘分未到,但前提是收养女儿的话,就可以帮助自己结缘,意味着可以生出儿子。
于是在古代封建迷信的影响之下,宋仁宗也逐渐不排斥他后宫的皇后、妃子们收养女儿。
为了保持当时社会的稳定性,北宋就一直维持着庞大的官僚阶层等级制度,为了养活大批量的士兵,国家的钱财也一直在来回的调动,使得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也很不稳定。
动荡不安的社会局面,使得当时很多人认为,基础的社会福利制度是到近现代才出现的产物,但其实在我国宋朝就建立起了一套“从襁褓到坟墓”的超完美的福利制度!
即使当时的朝政动荡,宋代还是坚持完善了当时的收养制度,就用现代的一句话来说就是:“生老病死宋朝政府全包了”。
关于宋朝政府在当时实施的两种福利政策,一是给生育贫困的家庭发放救济金,并且在全国大范围内实行胎养助产令。
胎养助产就是宋朝设立的一种扶持贫困家庭让他们养育后代的一个基金政策,为怀孕的妇女提供补贴以及对于妇女在孕期期间间找“月搜”的费用也一并“报销”,还可以让他们的丈夫免除杂役一年,在孕妇休产假的时候让他们的丈夫同时在家中进行陪护。
并且政府对于贫困家庭还会实施每个月每个家庭中有一名婴儿就贴补四贯钱的政策,而当时的一个月四贯钱换算到如今的社会当中就相当于2000块钱一个月。
其次宋朝政府还专门成立了孤儿院,用来收养弃婴和孤儿。就像在如今的社会中,我们将被遗弃或者生下来没人养育或者是穷人生了孩子之后养不起就扔在路边的孩子送到孤儿院让人抚育长大。
所以当时的宋朝就设立了一个叫慈幼局的地方,并且当时得那么宋朝政府比也较有钱,他就专门设立了慈幼局去收养这些孤儿,并且安排专业的奶妈去照顾这些孩子,定期还会每个月给慈幼局的孩子们补贴粮食、衣服等等。
其实早在周朝时期就有慈幼政策去关爱那些幼小的儿童。再到春秋战国时期,还设立了叫做掌幼的机构用来保护儿童,给流连失所的孩子们提供一个安定的住所。
到了南北朝时期又改名叫做孤独园,用来赡养老人和孤儿,但这些机构都不是设立的特别规范,经常是将老人和小孩放在一起进行管理与保护。
最后到宋朝也就是中国历史上社会福利制度最完善的一个朝代,在这个朝代诞生了举子仓,慈幼局,婴儿局等等多个福利机构。
当时专门设置的婴儿局就是用来收养弃婴和孤儿的,类似于我们如今社会的儿童福利院。
所以人们都说:“当时宋朝可谓是穷人生活最幸福的朝代了。”在南宋,虽然当时南宋势力较弱,并且局势也比较动荡,但是福利制度却比如今的欧美国家还要优越。
南宋的各个州县以及规模较大的村镇都设立了帮助穷人的安置房,就和我们现在社会中的一些救济机构,例如像红十字会一样,本质上都是大同小异。
随着宋仁宗登基,两年后他开始强力推迟社会福利政策,要求各个州县都建立为穷人看病的安济房,为那些无法维持生计的老人孤儿能提供食物、衣服和住处。
这些公益机构在民间的设立都表现出宋仁宗对底层百姓的关怀,并且这个在古代的历史记录中也是绝无仅有的。
在宋代大文豪苏轼当值密州太守的时候,宋朝正值饥荒年代,很多的穷人都会卖掉他们的儿子和女儿来满足家庭的温饱问题。
当时苏轼了解到这个情况之后专门准备了一大笔钱用来收养这些被抛弃的孩子们,在此之后被反映到朝堂之上,这件事才逐渐受到国家的重视,慈幼局在此之后便被设立了起来。
当时的慈幼局针对的是穷人家庭养不起的孩子或者是被大户人家丢弃的孩子或者是被抛弃的弃婴儿都可以送到慈幼局有专门的人进行照顾。
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这些孩子们在生长时候所需要满足的温饱问题,并且国家对于这些在慈幼局生长的孩子们政府也会有钱和粮食的补贴。
最重要的一点是慈幼局还在不断地完善和发展,他们不仅仅是让孩子们有个可以成长的环境,更在成长的过程中教授他们生存的技能与本领。
三、自宋朝收养制度发展以来,世人皆认同宋朝在福利制度的全面发展更多程度还是体先在收养制度的改变上,宋朝的收养制度在当时制定的法律——《宋刑统》中的就可以明显看出来,他更多地是保障了被收养人的利益。
因为当时宋朝的收养制度十分的严格,符合上条件的人大多数都是家中没有合适的孩子继承家业,并且在今后二人在很大程度上不能再生出孩子。这样也有利于与促进收养关系,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收养家庭也不会将收养的孩子送出。
俗话说立法要先从利民处入手,长时间的征战使得许多平民家庭必须要将自己家中的子嗣中送去充军,收养制度的实施也使得那些没有子嗣或者家中唯一的孩子被送去参军孤寡无依的老人,最终能够老有所依,从而达到社会稳定发展的这个期望。
当时宋朝的收养制度对于刚登基的皇帝在安抚民心,稳固江山上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从收养制度的发展来看,也能了解到我国封建时期的收养制度历史也是十分悠久的,经过了一个长时间的演变,才最终达到了宋代的水平。
而宋代之所以能成为古代社会历史发展史上收养福利制度最完善的朝代,当时的统治者也一定吸取了前人的经验和教训,在这之后不断的完善收养制度,不断的扩大收养的范围,对于收养相关的法令与原则也更加细致化。
结语从古至今,尊老爱幼一直是我国的优良传统,俗话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古人将尊敬自家的长辈推广到尊敬别家的长辈,关爱自家的孩子推广到关爱别家的孩子,足以看出收养制度的发展并不是凭空兴起的。
如今社会中也有多数家庭从孤儿院或者福利院领养孩子,并将他们带回去悉心照顾、抚育长大,于他们而言这不仅仅是自己爱心的体现,更是中国人骨子里一直流淌着“尊老爱幼”的习俗,这也是如今社会的社会风尚、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
我们为中国有着这样的传统而感到自豪、感到骄傲!
参考文献:
《赠淳于公归养》
《宋刑统》
《山家清供》
《宋刑统-户婚律-养子立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