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嫖娼是一件严重的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以及情节轻重,会受到拘留、罚款等惩罚。那么如果在卖淫嫖娼过程中,嫖客与卖淫者之间产生矛盾时该如何处理?
卖淫嫖娼中途反悔李某是一个30多岁的未婚男性,一次他在上网的时候,电脑上突然弹出了一个不雅网站。网站上花花绿绿的图片和露骨的广告词吸引了李某,他一时热血上脑给网站客服发了信息,得到的回答是网站可以根据李某的要求提供“特殊服务”。
按照中介人的说法,网站这边有很多漂亮的姑娘,并直接给李某发送了4个美女的基本信息和照片。照片上的姑娘每一个都非常的漂亮,李某便挑选了一个自己最中意的,然后按照对方的要求约定了交易地点和具体价格。
第二天一大早李某就来到了约定好的宾馆,看着照片上的美女李某的心情非常忐忑。等了一段时间之后,果然有人敲响了李某的房门,他开门一看,是一个打扮的非常艳丽的女子。在简单的聊了几句之后,李某确定这就是自己当时在网上选中的王小姐,只不过身材长相跟照片上有些差距,考虑到现在修一下图片很正常,李某也就没多在意。
当初两人定好的价格是600元,并约定好先给钱后交易,既然人已经来了,李某也是非常痛快的将嫖资给了王小姐。随后两人分别去洗漱,而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就在这时发生了。
在李某的心中,王小姐是个长相标致的美女,至少也个年轻的姑娘,但见到卸妆之后王小姐时李某却傻了眼,王小姐一下子变成了“王大妈”,看样子比自己的年龄都大。
嫖客主动报警巨大的差异让李某瞬间失去了兴趣,不仅如此,他还感到非常的愤怒,他觉得自己明显是被欺骗了。看到李某垂头丧气的坐在一边,王小姐也有些不知所措,她没想到李某突然来了一句“你把钱还给我,今天就这样吧。”
做这种事情哪里还有往后要钱的?得知原因后王小姐被气得不轻,原来这个人是嫌自己长得丑。王小姐说离开可以但钱不退,但李某心想自己啥都没干凭什么给钱,两人就这样在宾馆里面争吵了起来,李某怒气上头更是直接撂下狠话,如果不退钱的话他就要报警。
听到李某的话王小姐更加觉得李某不可理喻,哪有嫖客自己主动报警的?王小姐确信李某只是这样吓唬自己,于是就跟李某僵持,但没想到李某真的拿起手机拨打了报警电话,并拦住王小姐不让其离开。
接到报警电话之后民警很快来到现场,没想到真的是嫖客和卖淫者之间发生了矛盾。这件事情的原委非常简单,但王小姐和李某对事情的看法却大不相同。
嫖娼“自首”该如何处理面对铁证王小姐很快便承认了自己参与卖淫嫖娼的事实,并表示愿意接受应有的惩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卖淫嫖娼是违法行为,可以判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拘留和5000块以下罚款,非法所得也会被没收。如果情节轻微或有特殊情况,也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处5日以下拘留,500块以下罚款。
王小姐这边接受了处罚,但李某却并不认为自己有问题,他表示自己和王小姐之间根本没有发生任何事情,所以并不构成参与卖淫嫖娼,自己不仅不应该被处罚,还应该要回600块钱嫖资。那么李某的说法是否合理呢?
卖淫嫖娼指的是通过皮肉交易来获得金钱的违法行为,一般来说有3个要素,与非特定对象、有钱财交易以及发生关系。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交易双方只要在主观意志上达成一致,已经定好价钱并开始行动的,就可以认定存在卖淫嫖娼行为。简单来说,无论交易双方是否实际发生了性关系,只要付诸行动就算参与卖淫嫖娼。
李某的情况也符合这一情景,他不仅付了钱,并且到了宾馆,已经是非常明确的嫖娼行为,交易时因为某些原因停止交易并不影响最终的判罚。至于李某想要要回嫖资的事情更是无稽之谈,卖淫嫖娼是违法行为,嫖资属于非法所得会被全部没收。
对于卖淫嫖娼根据情节的不同处理方式也不同,李某虽然属于卖淫嫖娼,但跟王小姐并没有实际发生关系,并且还是“主动投案”,在判罚的时候可能会属于“情节较轻”的那一类。相反,如果参与卖淫嫖娼并且情节严重的,则有可能涉嫌犯罪,会被依法判刑。
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在明知自己患有性病的情况下,仍旧进行卖淫嫖娼活动,则会涉嫌“传播性病罪”,可以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罚款。传播疾病是卖淫嫖娼最主要的危害之一,某些疾病很难治愈,会给患者带来极大的痛苦。
组织、收容、策划卖淫嫖娼的行为也是犯罪行为。虽然没有直接参与到卖淫嫖娼当中,但组织卖淫嫖娼是更为严重的犯罪行为。
2023年2月26日,广东梅州公安侦破捣毁了两家卖淫嫖娼窝点。这些窝点将自己包装成正规的“洗浴按摩店”,但内部却“别有洞天”。在正规的按摩项目背后,按摩店还推出了名为“泰式按摩”的特殊服务,多名失足少女在店中接客进行非法交易。
此类“洗浴按摩店”都非常的隐秘,一般通过熟人介绍的方式进行揽客,但天网恢恢,当日凌晨警方对卖淫窝点进行了突袭,共抓获30余名违法犯罪人员,其中为首的陈某更是涉嫌组织卖淫嫖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组织卖淫罪可以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情节严重,存在威胁强迫、限制人身自由等行为,也可以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