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和道家对道德概念的理解是不一样的。儒家的德就是人性的升华,即仁义道德。孔子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意思是用苛政严刑来治理震慑天下,百姓为了免于制裁而不犯忌,却不知道廉耻之心,而以高尚的道德来引导人们,以规范社会行为的礼来教化人们,百姓才会内心自省而有羞耻之心,行君子之道。
《道德经》的德,通得,道德即得了道,遵道办事,即按客观规律办事,就是有德,否则就是无德。循大道,至万里。
马不听话,给马戴上马嚼子;牛不听话,给牛穿个牛鼻环;孙悟空不听话,骗孙悟空戴上紧箍咒;人不听话,就发明了法律和道德。看到美女,你就想上,这叫人性,叫本能;你不愿上,因为你很爱自己的妻子,不能做让妻子寒心的事,这叫文化;你不能上,因为你觉得自己是一个正人君子,不能因为这事而让自己臭名远扬,身败名裂,这叫道德;你不敢上,因为上了会被抓进去坐牢,这叫法律。
“德者,本也,”道德是内在约束;“法者,治之端也,”法律是外在约束。道德治本,法律治表。人若有道德,则法律无用。德润人心,法安天下。治国必须德法并举,修身应该内外兼修。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治国之道无非是德与刑并用,恩与威并施。道德、法律、宗教的本质都是治国的工具。由于道德、法律、宗教都是用来纠正人的天性的,因而它们本身都是违背人性的。
对于弱者来说,法律有时候就像嫖客,道貌岸然。
法律的约束力比道德更直接更强烈,道德的约束力比法律更温柔更持久。在面临生死存亡的威胁和重大利益的诱惑面前,道德和法律的约束力也是很有限的。法律的生命力在于人人平等的执行,道德的生命力在于深入人心的教化。2001年以来,中央要求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努⼒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思想道德体系。古代立牌坊,现在树榜样,都是道德建设的重要抓手。为政以德,往往德法皆亡;为政以法,或许德法都存。
老子提倡厚德载物,没有说过“上善若水”。“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的说法是儒家篡改《道德经》,强加于老子头上的。道家认为,遵循水的自然规律,水就能造福于民,违背水的自然规律,水就会泛滥成灾。
人之所以能力悬殊、善恶不同、生死之欲,皆因各自境界不同罢了。
心中的善恶、欲念决定了我们处于不同的境界之中。心中迷失真爱,人生犹如踏上冰山;唯有爱心可以温暖、融化冰封的心灵。
内心有大爱,人生便会无欲无求,爱心便能化作勇气,让生命燃烧、沸腾。
道家主张柔中:以阴克阳,以柔克刚,后发制人。
最高的德就是顺应道、服从道、遵循道;德行就是按照客观规律做事;物就是所有的财富、智慧;万物就是福报;厚德载物的意思是深厚的德行才能承载福报。能够道法自然、身心合一、言行一致的人才是道家心目中的君子,否则就是小人,与儒家的说法是完全不一样的。儒家所倡导的游戏规则,不是教百姓如何晋升当君子、大人,而是讲究严格的等级制,教百姓谨遵礼法,安贫乐道,唯唯诺诺,不得造反。儒家所说的君子、大人,是指遵守礼法的统治者、贵族,不是指普罗大众。只有君子、大人才配齐家、治国、平天下,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儒家价值观跟小人有关系,但关系不大。
《易经》和道家认为,能够自强不息、厚德载物、道法自然的人才是君子,强调的是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和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科学的方法论;儒家认为具备忠孝仁义道德品质的人就是君子,强调的是道德修养;他们对君子概念的理解和标准是不一样的。
《道德经》的作者、道家的创始人老子认为最好的品德修养,莫过于遵循客观规律。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这是客观规律。帛书版《道德经》说:“上善治水,水利万物而有静。居众之所恶,故几于道矣。”意思是最好的治水方法是顺应水和地理的自然规律,使水往低处流,滋润万物而保持平静,不至于泛滥成灾,这种治水方法最接近于道。经过儒家篡改后的通行版《道德经》却写成了“上善若水,水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哄骗老百姓柔弱似水、与世无争、逃避现实,这根本就不是老子的意思,而是儒家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