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降低代销公募基金费率:很好,但还不够

看事荆棘 2024-08-09 22:12:53

作者:郭宇轩,看懂经济专栏作家,传播星球APP入驻专家

近期,招行宣布,将实施零售代销公募基金买入费率全面一折起的优惠政策。消息一出,便在市场上引发了热烈讨论。

直观而言,这是一项互利共赢的举措。一方面,“减利让费”有利于降低大众投资公募基金的交易成本,符合金融“人民性”的价值导向。另一方面,对于招行自身而言,该政策有助于拓宽长尾客户增量,以量补价,助力财富管理业务做大做强。

然而,撇开金融普惠政策的大背景不谈,银行业是否能够通过这场所谓的“费率革命”实现真正的互利共赢呢?

答案可能并不那么乐观。虽然降低代销费用的“价格战”策略具有一定的吸引力,但它距离实现真正的互惠互利还有一段距离。

要想真正达到互惠目标,除了预防“费率革命”背后“隐性成本”提升的风险,银行业还需要积极改变与基金公司之间传统的代销合作模式。另外,银行业也可以利用其代销渠道的影响力,助力改变当前公募基金管理费用的收取方式,为投资者争取更多权益。

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创造价值。

“费率革命”,仍在路上

作为股份大行,招商银行在业内率先削减代销基金申购费率的做法,确实让广大投资者实实在在地获得了一定程度的购买优惠,分享到了金融服务普惠性的红利。后续大概率其他银行也会纷纷跟进,基金“减利让费”,将会是未来一段时间市场的主旋律。

所谓“革命”,或者说“改革”,绝非简单的一蹴而就,而是一段漫长的征途,我们除了要看到改革的第一步直接后果之外,也要推导到第二步甚至第三步,仔细推演改革的深层次影响。

我认为,对于银行来说,”减利让费“除了要经历中收费用短期下滑的阵痛,还要前瞻性预防潜在”隐性费用“提高带来的风险,而这些风险有可能转嫁到客户身上。

首先,为弥补代销收入层面的损失,一些银行和基金公司有可能会转而提高基金管理费、赎回费或其他相关费用,使得投资者面临更高的隐性成本。其次,代销费用的大幅降低也会迫使银行和基金公司削减运营成本,开源节流,通过减少对客户支持与投资者教育等领域的投入平衡盈亏,最终导致对投资者服务质量的下滑。

再次,为了维持中收业务稳定,银行业可能还会更倾向于推销那些能够带来较高中收的基金产品,而不是站在投资者最佳利益的角度个性化配置产品。由此,在机构营销策略的驱使下,投资者的基金选择也将面临范围变窄的风险,集中配置于市场上热门的公募基金产品而非最适合他们自身需求和风险偏好的基金。

虽然增加“隐性成本”并非银行业的初衷,但在“费率革命”的背景下,出于营收角度无意间增加投资者“隐性成本”的风险,仍值得银行业留意,因为这是一个基于逻辑推演自然的结果。

“转变角色式”的创新合作,更为关键

固然“减利让费”已将“枪口”瞄准了公募基金,但与之相比,现有合作关系的“价值观”转变或许更为重要。

这种改变要求银行业重新审视与基金公司之间传统的代销合作模式,在现有基础上创新深化、转变角色,把自身从单一代销渠道的角色中释放出来,转变为投资解决方案提供商与合作伙伴网络建设者,最终能为客户带来价值。

当前,银行业凭借着数字化平台的飞速发展,在智能投顾服务层面实现了普及,但在个性化资产配置服务能力、努力实现客户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仍具备一定差距,银行需要找准自身资源禀赋,制定竞争策略。

和互联网三方基金销售平台相比,与客户近距离接触和服务是银行的优势所在。借助接触客户相对便捷这一优势,银行可与基金公司深化合作,全面提升客户经理择品与资产配置能力,做投资解决方案的提供商而非单纯提供基金商品的“基金超市“,这是极为关键的一点。从营销基金产品到站在客户角度、利用基金产品优化资产配置,既是”选品“服务能力的飞跃,更是思维方式的重大转变。

创新银行与基金公司间的合作模式,重塑现有合作伙伴网络,也极为重要。双方可以积极创建一个集账户管理、产品购买、资产配置与风险管理等功能为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平台”,并通过共同设计公募基金产品的方式,增强”垂直化“服务能力。

从基金代销的”第三方角色“向财富管理服务者的”主人翁“角色转变,是银行业改革更为长远的目标所在,而这一切最终的目的都是给客户提供更好的体验,让客户能赚到钱。

调整管理费率,势在必行

相较于投资者代销基金一次性买入费率,基金管理费用在成本结构中的占比更大。以申购费率为0的某支互联网三方销售基金为例,其管理费率总体占比较高,且通常按照基金资产净值(NAV)的一定比例来收取。

传统公募基金管理费基于基金资产规模来收取的做法,意味着无论基金表现如何,基金管理人都能“旱涝保收“,获得相对固定的收益。而这样的收费结构,也直接导致了基金管理者难以完全站在投资者的角度思考问题,更重视规模的发展而非基金本身的盈利能力。

美国投资家纳西姆塔勒布在其《非对称风险》一书中,特别提到了代理人问题,如果代理人不与委托人承担共同风险的话,他就会把自己的利益置于委托人利益之前。在上述基金管理费收取的模式下,基金公司就处于一个收入不封顶、损失不承担的非对称优势下,其并没有与基金客户做到风险共担,也一定不会为客户利益考虑。

改变公募基金现有管理费用收取方式,将管理费用与基金盈利能力直接挂钩,采用浮动管理费、绩效分成等模式,有助于将基金经理利益与投资者利益有效捆绑在一起,让基金管理人与基民真正风险共担,激励基金管理人为投资者创造更多价值。对于业绩亏损的基金经理,则可以酌情扣除其部分基金管理费用,从而有效缓解“ 基金经理赚钱,基民不赚钱“的市场现状。

银行业作为公募基金销售重要的销售渠道,可以积极收集广大投资者的投资诉求与反馈建议,提高选品门槛,利用其市场话语权地位倒逼公募基金做出管理费率结构的调整。

银行业削减代销公募基金买入费率,固然是一项重要的普惠性改革举措。但在“费率革命”与助力广大投资者真正获益之间,还存在着一定的隔阂与挑战。以本轮”减利让费“浪潮为契机,把让投资者最终获益作为核心目标,深化多维度的制度改革,对于银行业而言,意义重大。

从业内费率”内卷“,升级到全新财富管理变革,这才是真正的众望所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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