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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未婚妻发生关系被定强奸,真被强奸了却不予立案?证据很关键

近日网传的两起强奸案引起了巨大的争议,山西大同一男子订婚宴后与未婚妻发生关系,结果四天后因涉嫌强奸被警方带走,这明显是骗

近日网传的两起强奸案引起了巨大的争议,山西大同一男子订婚宴后与未婚妻发生关系,结果四天后因涉嫌强奸被警方带走,这明显是骗婚啊;而海南文昌一女子被强奸报案后,警方以证据不足不予立案,女子留下遗书自杀了!

两起强奸案在同一时期被爆出,竟有截然相反的结果,令人内心难以平静。

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开庭

8月24日,山西大同阳高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强奸案,因双方关系特殊而引起了巨大的争议,网友们纷纷表示这明显是骗婚,怎么就成了强奸呢?

事情是这样的,今年年初,27岁的男子甄某通过婚介所结识了24岁的女子李某,两人相处三个月后,甄某感觉李某还不错,便提出了结婚的请求。

李某应了下来,不过提了几个要求,一是甄某家要出20万彩礼和结婚戒指,二是要在房本上加上李某的名字。甄某觉得李某开的条件有些高,但为了结婚也应承了下来。

5月1日,甄某和李某办了订婚宴,并当天签了一份协议,大致意思是订婚当天先给李某家10万块彩礼,剩下的10万结婚当天给,并且结婚一年之后把李某的名字加到房本上。

协议中还写明,如果男方反悔了,已经给了的彩礼和金戒指就不能再要回,但如果是女方反悔,彩礼就还给男方,就这样双方算是定了下来。

订婚宴结束后的第二天,也就是5月2日,甄某与李某在婚房内发生了关系。紧接着李某的母亲就找到甄某,询问他俩之间的事儿,似乎是在说甄某强迫了李某,李某承认了,还被录了音。

5月3日,李某的哥哥找到甄某,要求提前给付剩下的10万元彩礼钱,还要马上把自己妹妹李某的名字加到房本上,就当是甄某强迫李某发生关系后的承诺。甄某认为这不是小事儿,表示要跟家里人商量。

谁曾想5月4日那天,李某报了案称甄某强奸了她,而当时甄某还在上班,对此一无所知。办案民警建议先调解,甄某母亲承诺将李某的名字加到房本上。

到了5月5号的下午一点多,由于甄某一家并未履行承诺,民警就以涉嫌强奸的罪名把甄某带走了。此事一经曝出,就引起了全网的热议。

网友们纷纷表示,这明显就是在骗婚啊,哪有订婚宴后就告未婚夫强奸的,而且李某母亲还准备着录音,设法让甄某承认强迫了李某,这是给甄某下的套啊。

由于该案件未公开审理,除了被告人甄某和双方律师出庭外,其他人员都未能参与庭审,因此案件审理过程以及结果暂时还不清楚。

不过据甄某的母亲表示,案件审理很顺利,律师将在几天后询问判决结果,看来法院是做出了有利于甄某的判决。

但不管此案最终的判决结果如何,网友们都对当地警方和法院的操作都提出了质疑,认为这很可能是骗婚,怎么就成了强奸了?网友们心疼被判强奸的甄某啊!

女子被强奸因警方不立案而自杀

同样是一起强奸案,却有着与上述强奸案完全不同的情节和结局,如果说“订婚强奸案”还有些搞笑成分的话,那么接下来要讲述的这起强奸案就真的是个悲剧了。

今年7月15日,海南文昌某村村民程先生的妻子义女士,在给商贩黄某送芭蕉时,在芭蕉地附近的一间破屋里被黄某性侵了。事后程先生一家报了警,警方却以证据不足不予立案。

义女士被性侵当日,由于担心丈夫做出冲动的事情,便没有把自己被强奸的事情告诉程先生,只不过事发后义女士的行为有些反常,整个人的精神状态不太好。

直到第二天,程先生发现芭蕉地附近的住所里有些混乱,再加上义女士的反常,便再三询问义女士发生了什么事。义女士这才将自己被性侵一事告知了程先生。

7月17日,程先生在质问过侵犯妻子的黄某后便报了警,警方也将黄某带走了。只是在接下来做笔录期间,义女士拿不出证据证明黄某强奸了她。

7月20日,当地警方以证据不足对黄某强奸义女士一案下发了“不予立案通知书”。通知书显示的理由是

“现有证据不能证实有犯罪事实的发生”。

收到不予立案的通知后,义女士一方面心中愤恨不已,另一方面为自己没有保留证据而懊恼,因为事发当天她就洗了两次澡,把证据洗掉了。

7月23日,精神压力巨大的义女士留下一封遗书,跳入水库自杀了。遗书中道尽了义女士身心所受折磨,十分痛苦。

遗书中还写道“如果我死了,你们就要死他那个描述的过程,我想他不会承认,他会瞎编一些过程的描述,就会漏洞百出。”

目前程先生一家已经向当地公安提起刑事复议申请,文昌市公安局也已经抽调精干警力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全面复查,

义女士用自己的死,来证明对方的所犯罪行!然而这依旧无法改变警方“不予立案”的决定。

是否构成强奸,证据很关键

强奸罪是指违背被害人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者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这一罪名是否成立要看两个关键要件:

是否存在强迫和是否发生性关系

我们先来看山西大同的“订婚强奸案”,案件中的甄某之所以被警察带走,并最终以涉嫌强奸被提起公诉,主要是因为甄某留下了确凿的证据,这个证据就是李某母亲手中的录音。

甄某在与李某发生关系后,亲口承认了自己有强迫李某的行为,并且确认双方是发生了关系的,这也就意味着甄某自己承认了强奸李某,关键是还留下了录音。

不仅如此,甄某在被带到警局后,还当着民警的面也承认了自己的强迫行为,并称愿意承担责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警方当然会以涉嫌强奸罪将甄某的案件移交至法院。

无论网友们怎么看待“订婚强奸案”,也无论李某一家是否存在骗婚的嫌疑,都不影响甄某强奸李某一事,这是两个不相干的案子。

再看海南文昌强奸案,程先生的妻子义女士被性侵后并未第一时间报警,而且还洗了两次澡,将所有可能留下的证据都毁灭了,至于芭蕉地里的住所混乱,并不能直接证明黄某强奸。

也就是说,义女士一不能证明黄某强迫了她,二不能证明黄某与她发生了关系,涉嫌强奸罪的两个关键证据都没有,警方当然就没办法立案。

尽管大家不愿意接受这样的现实,但法律就是法律,民警办案讲究证据,法院判罚也要以证据为前提。山西大同强奸案证据确凿,甄某被抓被判没什么好说的,海南文昌强奸案缺少证据,警方不予立案也是正常操作。

只是这两起强奸案引发的社会影响非常大,目前相关案件也都还没有定论,网友们再等待一些时日,看看后续会如何发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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