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有公司,以每亩8万价格,一次买断几十户家30亩农用田,属于违法!
不管这是什么公司,都违反了耕地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占用耕地的,征收土地,应当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具体规定是,第四十五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然而,现实情况往往复杂多变,一些不法企业或个人为了私利,擅自占用耕地,导致大量农田被毁,严重影响了国家的粮食安全和农民的切身利益。对于这些违法行为,我们不能视而不见,必须采取严厉措施予以打击。
一方面,政府应加强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土地管理制度,确保每一寸耕地都得到有效保护。对于违法占用耕地的行为,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绝不姑息迁就。同时,还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土地保护意识,让每个人都明白保护耕地的重要性。
另一方面,农民朋友们也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时刻关注自己的耕地是否被非法占用。一旦发现有人擅自占用自己的耕地,要立即向有关部门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积极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总之,保护耕地是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只有我们每个人都积极行动起来,共同守护这片宝贵的土地资源,才能确保国家的粮食安全和农民的切身利益不受侵害。让我们携手努力,共同为创建一个和谐美好的家园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