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客兰山 三剑客
前段时间,山东、湖南、贵州、广西等多个省份人社部门发文,调整应届生身份的认定标准,明确在省内事业单位招考中,不再审核其是否有工作经历和缴纳社保的情况。
这对于正担心失去应届生身份而不敢就业的2024届毕业生们来说,是一个绝对的好消息。但是对于那些拥有应届生身份的学生来说,却不是一个好消息,意味着更多的竞争更大的压力。
啥叫应届生?应届生分为两种,当年应届生和择业应届生,前者指的是当年毕业,后者指的是近两年毕业。二者有一个共同要求,即未参加过工作、未缴纳过社保,这被称为“两年择业期”政策。应届生身份在找工作时享有诸多政策优势,是一个比较有含金量的就业身份。比如,在公务员考试中,很多岗位都仅招录应届毕业生。2024国考计划招录3.96万人,其中仅限应届生的岗位就有2.1万人。这也是部分应届生,宁可不就业也不愿意失去应届生身份的主要原因。
有人会问,这事情和咱军人、退役军人有关系吗?当然没有关系,但是不知道大家发现没有,在退役安置过程中,其实也有这样的类似应届身份规定和待遇。
应届的退役军人和往届的退役军人相比,还是有诸多优势的,含金量说很足也不为过。
最简单的例子,《保障法》规定:现役军人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服现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这意味着这些退役军人,两年内是允许入学或者复学的,但是如果超过了2年时间,可能就没法这样做了。这个复学的身份,就和退役的时间挂钩,就是退役军人的应届退役待遇了。
还有之前关于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的规定:退役士兵退役1年内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承担;退役士兵退役1年以上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这意味着,一年内你参加培训,是免费,因为你是应届退役。一年后参加,就不一定全免了,因为你已经变成了往届退役了。
还有,根据规定,非因退役士兵本人原因,接收单位未按照规定安排退役士兵上岗的,应当从所在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的当月起,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平均工资80%的标准逐月发给退役士兵生活费至其上岗为止。
这点,其实保护的就是退役士兵首次安置接收的待遇,只要你没有上岗,就一直要给你发生活费。但是一旦上岗了,这个待遇就没了,应届退役士兵也就变成了往届退役士兵。
其实这样的例子还有。根据规定,对计划分配到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参照其军队职务等级安排相应的管理或者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并给予3年适应期。
企业接收军队转业干部,由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编制计划,根据军队转业干部本人志愿进行分配,企业安排管理或者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并给予2年适应期。
这2年的适应期,就是给与应届退役军人的。如果几年后你到了其他单位,或者以其他身份到这些单位企业工作,这样的适应期待遇就没有了,因为你不是接收安置的退役军人,已经失去了应届安置的资格和待遇了。
之前还曾经在网上看到过这样一个帖子,说是一名军士符合安置条件,但是选择了自主就业。后来因为各种原因,觉得还是安置最好,于是希望把一次性退役金返回进而收回一个安置资格。
军士的想法自然情有可原,但是因为安置资格、安置待遇仅限于首次安置,仅限于安置未完成的退役军人。因为他选择了自主就业,意味着已经放弃了安置资格,意味着他的安置已经结束,已经是往届生而不是应届生了。想重新再来一次,显然不可能。
退役军人的应届待遇,和应届生待遇类似,也有两种,一种是当年的待遇,退役安置接收期间的待遇。一旦安置结束,这个待遇就没有了。比如接收安置的资格,比如发放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的资格,都是当年的待遇。一旦安置结束,你应届退役军人的身份和待遇就没有了,不可能期待再来一次,重发一次。
另一种是一定年限的待遇。比如一年之内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或者两年之内的复学待遇,还有初次的各类费用的减免等。国家有一个具体的时间期限,在这个期限内,你都具备待遇资格。过了这期限,或者待遇享受到了,也就失去了应届退役军人的待遇。
笔者认为,所谓的退役军人应届待遇,其实就是为了保障退役军人在就业安置等方面的待遇有效落实,采取的一种保护性措施。既保证所有的待遇,必须全部落实到位。同时也督促退役军人,按照规定的时间标准去报名落实,而不是一直等着,想啥时候去就啥时候去。最后,也是为了保护相关工作承办单位的权益,如果没有这个规定,恐怕每年的工作就不好开展,会造成很多资源的浪费或者挤占。
当然目前为止,没有任何的法规有这样的表述,但是我们也需要从相关的规定中读懂这样做的含义,进而做出相应的准备。
对于退役军人的应届待遇,我们需要有这样的认识:
一是这样的待遇是有时限的,并不是一直保留想什么时候用就什么时候用。如果过期了没兑现,就只能作废了。所以需要我们及时了解政策,及时去申领或者兑现,比如就业培训。别错过了想继续参加,就不行了。
二是这样的待遇是一次性的,并不是可重复使用的。如同一次性退役金的发放,如同安置方式的选择。当这些待遇,你已经享受了、兑现了,意味着你资格的终结,意味着你已经由应届退役军人变成了往届退役军人。所以在做一些决定的时候,在时机选择时候,要谨慎一些才好。
三是要用好这个身份发挥出最大价值。比如对于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时的税收减免政策,也是一次性的,是应届待遇。因为只有一次,如何用,何时用,就需要理性对待。找到最好的时机、方式,把相关的待遇价值用好、用到位,发挥最大价值才好。不要没想清楚就急急兑现,事倍功半就划不来浪费这唯一的机会了。
四是要发挥好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应届毕业生为了不身份待遇的浪费,宁肯不就业也要等最好的时机。笔者认为,这样的行为可以理解但是不一定可取。对于退役军人来说,国家为了就业创业,制定了很多措施政策帮助支持,我们需要了解并使用好。可不能因为怕失去资格,失去机会而不敢用、不想用,那这样的政策再好也是摆设了。
其实我们仔细想想,这些政策无论是应届还是其他,无论是有时限的还是没时限的,目的还是为了更好保护大家的就业权,是为了保障大家在退役之初就业适应期内的相关权益,为今后的择业就业做好准备。
所以,从应届变往届,其实也是退役军人退役后生活状态的真实写照,也是应有的状态。如果一直是应届,那日子还将怎么继续?
当应届变往届,意味着我们的生活真正回归正常,真正变成了一个普通人。这其实正是我们希望的。
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