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项目EPC与投融资模式组合应用分析!

大海九零 2024-10-30 04:02:36

【原工行现券商 资本市场资深人士,致力于城投公司发行产业债及民营企业上市融资。供应链金融经销商,中铁某局F+EPC投资专家,拥有100%股权公司,佛道基督持戒者,佛门禅宗修行者 李振海】

新能源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与投融资模式的组合应用,是当前新能源领域项目发展的重要趋势。以下是对这一组合应用的详细分析:

一、新能源项目EPC概述

EPC模式是指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承发包模式,该模式整套建设流程包括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和调试,直至竣工移交。在EPC模式下,合同一般为固定总价形式,合同款项包含预付款项、工程进度款项以及完工后的结算款项。EPC支付采用“里程碑式的付款方式”,按照付款计划表安排进行支付,最终支付合同价款必须通过竣工验收成功。

新能源项目EPC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适应项目特点:新能源项目建设周期较短、工程规模普遍不大、设备费用占比较大等特点,在EPC总承包模式下能够得到很好的适应,满足项目业主方要求。

个性化服务:总承包单位从设计阶段开始介入项目建设,凭借自身的专业优势,能够为业主提供更多个性化、精细化的服务,全面满足业主在设计方面的各类需求。

无缝对接:新能源项目在设备采购环节往往具有诸多特殊要求,且采购环节在整个工程项目建设中地位特殊。在EPC总承包模式下,总承包单位可以在设计阶段就对采购环节做好严格的把控和规划,确保两个环节之间的无缝对接,降低设计变更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提高项目的整体执行效率和稳定性。

便利性与灵活性:EPC模式赋予了业主方极大的便利性和灵活性,业主可以将整个项目完整交付给总承包单位,由其对项目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各环节进行全面把控。

二、新能源项目EPC运作流程

新能源项目EPC运作基本业务流程包括前期准备、EPC招标、中标及合同签订、项目设计施工、工程竣工及并网验收。以下是各环节的具体内容:

前期准备:包括项目前期开发和项目备案两部分。项目前期开发由业主方负责,需要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调研、技术方案测算等明确新能源项目投资技术的可行性、项目发展的必要性,并对投资项目的前景、目标及如何实施等问题进行多方面、多方案的讨论和研究。业主方在确定项目开发意向后,还需要与地方政府密切联系,确保项目能够顺利通过核准/备案,并进行其他相关前期合规手续办理等。

EPC招标:通常由业主方选择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由其发出招标公告,开展EPC总承包单位的公开招标。常见的招标流程一般包括招标内容的校核与批准、招标资格的进一步阐述、项目招标方式的最终确定、项目招标公告的发布、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出售招标文件、现场勘探、招标文件的答疑、开标、评标、招标评标过程的详细阐述说明及备案、确定中标单位并公布等。

中标及合同签订:中标后,业主方与EPC总承包单位将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内容通常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订立时间、订立地点、合同生效和合同份数等。

项目设计施工:在新能源项目的设计施工阶段,通常由EPC总承包单位负责项目具体的设计、采购、施工工作,并对项目进行整体的资金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

工程竣工及并网验收:项目完工后,将进行工程竣工及并网验收工作,确保项目符合设计要求并能够顺利并网运行。

三、新能源项目投融资模式

目前,新能源项目的投融资模式根据其项目规模、所在产业链位置及收益水平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种:

政府主导投资:适用于新能源公益性建设项目,如水电站、光伏屋顶等。主要由政府通过财政拨款、政府专项债、政府投资基金等方式进行投资。

特许经营模式:利用政府所在地可控可利用的存量资源,扩大再生能源利用,涵盖风电、光伏电站、能源基础设施等项目。特许经营者向政府或企业方支付特许经营费,利用存量资源投资建设运营新能源项目,取得经营收入。

新能源公司运作模式:适用于建设千万千瓦级清洁电力基地和地热资源大规模开发商业化利用等大型新能源产业。由能源公司、地方政府控股企业和金融公司等多方共同出资成立新能源公司,进行项目运作。

自建自营模式:投资主体包括民企、国企和央企。自建自营模式使得投资主体能够直接掌控项目运营,确保最大程度的投资回报。这类项目的融资主要通过银行贷款、绿色债券、融资租赁等方式进行。

四、新能源项目EPC与投融资模式组合应用

在新能源项目实践中,EPC与投融资模式的组合应用已成为一种常见模式。EPC总包方可以根据自身资金实力和项目特点,选择合适的投融资模式进行组合应用。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组合应用方式:

EPC+融资协助:EPC总包方负责协助建设单位融资,中标后引入金融机构向建设单位提供融资,建设单位依然按工程的不同阶段分笔支付工程款。

EPC+垫资模式:EPC总包方对工程款自行垫资或与财务投资人组成联合体,由财务投资人进行垫资,工程完工后由建设单位按照一定比例、节奏再向工程总承包单位或财务投资人支付工程款。

EPC+特许经营:在特许经营模式下,EPC总包方可以利用自身技术优势和管理经验,参与特许经营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获取稳定的经营收入。

EPC+新能源公司:在新能源公司运作模式下,EPC总包方可以与能源公司、地方政府控股企业和金融公司等多方共同出资成立新能源公司,参与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五、案例分析

以某光伏电站项目为例,该项目采用了EPC总承包模式进行建设,并引入了金融机构进行融资。在项目建设过程中,EPC总包方充分发挥了自身在设计、采购和施工方面的专业优势,确保了项目的顺利推进。同时,通过引入金融机构进行融资,有效缓解了建设单位的资金压力。项目建成后,成功并网运行,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综上所述,新能源项目EPC与投融资模式的组合应用具有诸多优势,能够有效推动新能源项目的快速发展。在未来的新能源领域,这一组合应用模式将得到更加广泛的应用和推广。

0 阅读:0

大海九零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