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方案出炉!云龙区这些地方要拆!

守望家园 2024-08-30 10:04:30

近日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和征收土地方案公告01云龙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已将《云龙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云征补安置〔2024〕6号)进行公示,现公示期已满。经征求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方案内容如下:一、征收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大龙湖街道办事处茶庵社区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二、土地现状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拟征收茶庵社区集体所有土地0.1291公顷(1.9365亩)。其中,农用地0.1291公顷(1.9365亩),含耕地0.1291公顷(1.9365亩)。三、征收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四、补偿方式与标准(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徐政规〔2023〕11号)的规定执行。(二)青苗补偿标准按《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徐政规〔2023〕11号)的规定执行。(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徐政规〔2023〕11号)的规定执行。五、安置对象、方式及社会保障本次征收土地涉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和社会保障按照《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规定执行。不满16周岁的安置人员不作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社会保障,其本人的安置补助费由云龙区人民政府按规定足额支付。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2024年8月26日

02云龙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已将《云龙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云征补安置〔2024〕7号)进行公示,现公示期已满。经征求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方案内容如下:一、征收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大龙湖街道办事处塘坊社区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二、土地现状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拟征收塘坊社区集体所有土地3.6229公顷(54.3435亩)。其中,农用地1.5280公顷(22.92亩),含耕地0.6813公顷(10.2195亩);建设用地2.0699公顷(31.0485亩);未利用地0.0250公顷(0.3750亩)。三、征收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四、补偿方式与标准(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徐政规〔2023〕11号)的规定执行。(二)青苗补偿标准按《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徐政规〔2023〕11号)的规定执行。(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徐政规〔2023〕11号)的规定执行。五、安置对象、方式及社会保障本次征收土地涉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和社会保障按照《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规定执行。不满16周岁的安置人员不作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社会保障,其本人的安置补助费由云龙区人民政府按规定足额支付。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2024年8月26日

03徐云政通〔2024〕 5号

经省政府批准,同意将我区翠屏山街道、大郭庄街道、大龙湖街道的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1.3898公顷(其中耕地0.595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位于我区翠屏山街道、大龙湖街道的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 1.2163公顷征收为国有(苏政地〔2024〕29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如下:一、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徐州市2024年度第6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二、 征收土地位置具体位置详见勘测定界图。三、 被征地社区及面积

特此公告。附件:《勘测定界图》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2024年8月26日

来源:云龙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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