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龙山时代,社会生产力进步的一个突出标志是铜器数量的增多和应用范围的扩大。在山东龙山文化、中原龙山文化、石家河文化和齐家文化遗存中普遍都有铜器和冶铜遗迹的发现。
此间的铜器,最常见的是铜锥,其次是铜刀和铜匕。此外还有铜斧、铜镯、铜指环、铜铃和铜镜等。分析其用途,主要为一些小件手工工具、梳妆用具、装饰品和乐器,应用范围尚不甚广泛。
这一时期铜器的质地,多数为红铜,也有少量的青铜和黄铜。有关学者认为,此时的青铜和黄铜,实际上是铜、锡、铅共生矿或铜锌共生矿经原始方法冶炼的产物,并不是有意制造的合金。
但各地普遍发现铜器的现象表明,当时的铜器治俦已经超越最初发展阶段而进入铜石并用时代的晚期。
龙山时代的制玉业达到了空前繁盛的程度。当时的玉材加工过程大体上包括裁料、成形、作孔、施纹和抛光等工序。裁断玉料主要是利用硬度高于玉材的金刚砂,即解玉砂来完成切割。具体方法有两种,一是传统石器加工中的片锯切割,二是玉器加工中特有的线切割。
最基本的穿孔工艺是管钻法。在良渚文化的玉琮中,最深的钻孔长达30~40厘米,可见其穿孔技术之发达。
施纹方法主要是通过雕刻,具体工艺又分为透雕、浮雕和线刻等。在良渚文化玉器中,最典型的纹饰是神人兽面纹。具体说来,背景纹饰是一个戴羽冠的神人,其胸部乳房和肚脐部分通过浮雕手法强调成兽面形,兽面上又有阴线刻纹。值得注意的是,良渚玉器上的阴刻线纹,一般都极其精细,最细者仅有0.7丝米,已经具有微雕性质。
龙山时代制陶业的发展进步集中表现于快轮拉坯成形工艺的普及。快轮制陶工艺在仰韶文化晚期即已出现,到了龙山时代,这种先进的制陶技术在龙山文化和良渚文化分布区域得到了普遍的推广应用。
龙山文化和良渚文化的陶工不但熟练地掌握了轮制技术,而且在陶器的造型和表面处理上也尽量表现出工整的轮旋痕迹所特有的美感。因此,这一时期的陶器一般不再施加其他纹饰,而只是用轮盘直接旋出竹节状纹、阴弦纹等,有的器物在局部范围内施以不同形状的镂孔或刻划纹。
龙山文化和良渚文化的陶色都以黑色为主。其中,龙山文化的蛋壳黑陶杯代表了这一时期制陶工艺的最高成就。
龙山时代的石器制造技术达到了制石工艺的顶峰。切割法、管钻法和磨光技术获得了空前的推广和应用,这一时期石器的种类和形态更加丰富多彩,地区性差别也更加明显。
在工具制造上最为突出的成就是良渚文化中石犁、破土器和耘田器的发明与普遍生产。良渚文化的石犁是目前所知我国境内发现的年代最早的犁。它的发明,意味着良渚文化居民在我国农业发展史上率先进入了犁耕阶段。
在龙山时代,马和驴都已成为家畜而被正式驯养,当时的家畜饲养业已经发展到马、牛、驴、羊、猪、犬、鸡、鸭种类齐全的程度。
这一时期纺织业的进步主要表现在丝织品的发明和麻织品的更加缜密精细。在传说史料中,是把植桑养蚕、缫丝织帛的功绩算在黄帝之妻西陵氏嫘祖头上的。
《路史》引《蚕经》说:“昔西陵氏始劝蚕。”在考古发现中,我国最早的养蚕织丝遗存是发现于龙山时代的良渚文化。
据报道,江苏吴江县梅堰遗址良渚文化层中曾出土一把刻有5条蚕纹的带把灰陶壶,由此推知养蚕已经属于良渚文化居民社会经济生活的构成因素之一。
此外,在浙江吴兴钱山漾良渚文化遗址中曾发现一批盛在一个竹筐中的丝、麻织品,其中丝织品包括绢片、丝带和丝线。经科学鉴定,原料均为家蚕丝。其中绢片采用平纹组织法织成,经线和纬线粗细相若,织物密度为每平方厘米47×47根,已属较为精细的丝织品。
龙山时代的另一项重要技术成就就是漆器的制作和使用。在良渚文化的一些大型墓葬中,曾发现涂漆木质盘、觯和杯等,个别棺木也有施漆迹象。这些漆器一般都以黑色为地,上施红彩,绘成各种纹样。
在中原龙山文化的陶寺基地中,一些大型墓葬也往往发现腐朽成灰的漆器,器类有鼓、盘、豆、案、俎等。这里的漆器一般是以红色为地,其上以黑、白、黄、蓝、绿等色彩绘出美丽的图案。
良渚文化和中原龙山文化的漆器都发现大型的贵族墓葬之中,说明早期的漆器是专门服务于贵族生活的,属于社会分化的产物。
建筑技术水平的提高和居民住宅形式的改进,是龙山时代社会进步的又一基本指标。与以前相比,这一时期的建筑技术,主要出现了三大进步。
首先是夯筑技术的普遍推广和应用。这项技术成果直接导致我国史前民居地面建筑的增多和高台建筑的出现。高台基础是国家文明时期庙堂或官室建筑的基本特点之一。
其次是土坯砌墙技术的出现。在龙山时代的南北各地文化遗存中,普遍都发现了用土坯错缝相压法砌垒的房屋。土坯是中国建筑史上最早出现的建筑预制构件,为后代砖的前身。
再次是石灰的普遍烧制和广泛应用。在河北、河南、陕西和内蒙古等地的中原龙山文化房址的地面和墙壁上,往往发现抹有一层厚约2毫米的“白灰面”,表面光滑平整,质地坚硬,色泽净白。经科学鉴定其成分与现代石灰基本相同。
石灰的发明并广泛应用于住宅的防潮、防风和装饰,这一建筑史上的重大事件,在古代文献中也留有记录,如《尸子》中的“而尧白屋”,说的就是石灰发明之际出现的“白灰面”房屋。
都城的发展与礼制因素的强化到了距今5000至4000年的龙山时代,中国的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普遍出现了城邑。目前在各地发现的龙山时代古城,已有50余座。集史分布于4个地区:一是黄河中下游的华北平原地区;二是内蒙中南部的河套地区;三是长江中游的江汉平原地区;四是长江上游的四川盆地。
在各地城邑普遍兴起的基础上,发展出现了一批以夯筑城墙为防护设施,以宫殿、宗庙等台基式礼仪建筑为核心的都城,从而构成了中国文明形成的重要标识。其中,最具代表意义的是近年来发现于山西临汾的陶寺古城。
经发掘得知,陶寺城址平面呈圆角长方形,总面积约为280万平方米,为目前为止中国最大的史前城址。此城内由早期小城、中期大城、中期小城三部分组成。城址中发现的大型的宫殿建筑、以观象授时为主并兼有祭祀功能的礼仪建筑、大型基葬、手工业作坊、大型仓储和下层贵族居住区等,都呈现出明显的分区分布特点。
其中的宫殿区位于早期城址中南部和中期城址东北部,外围发现有护壕围护迹象,总面积约6.7万平方米。宫殿的核心建筑区位于宫殿区的中南部,为一巨型夯土台基式建筑群,总建筑面积约7800平方米。
显然,陶寺古城在占地空间的规模、礼仪建筑设施的齐备和建筑技术先进程度等各个方面都达到了空前的水平。因此,学术界认为陶寺古城已经具备了都城的基本特征,应为尧舜时代出现在中原地区的一座重要都城。
有学者甚至还进一步提出了陶寺遗址为唐尧帝都的假说。尽管这种说法目前尚待进一步的科学证实,但陶寺古城在中国古代城邑由普通城邑发展到帝王都城过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是肯定的。
陶寺以外,龙山时代出现的夯土板筑城墙、宫庙设施基本齐备的重要城址还包括河南新密新砦、古城塞、登封王城岗和江苏连云港的藤花落等,都属于这个时期华夏文明形成的重要物化表征,同时也显示出华夏国家文明形成之期以中原为核心区域的演变趋势。
我国上古时代,可以表示“国家”概念的字汇有“邑”、“城”和“邦”等。“邑”的本义是带有围护设施的聚落,其核心含义则是人口的聚集。《释名》:“邑…邑人聚会之称也。”最初的邑只是普通的设防村寨,即本章前文所及的环壕聚落。
高级发展形态的邑便是深沟高垒的獗,故古代有“十室之邑”和“万家之邑”的区别。如果甲于一方的大邑被用为都城,则与国同义。所以商朝或商都在甲骨文中记作“大邑商”。《说文》:“邑,国也。”这里的“国”,讲的应是国都。
国字的原始字形从邑,从戈。其意思是执干戈以卫城邑。这里所守卫的城邑,自然是国都,当然也包括城邑周围的领地及其村庄和人民。
西周时期,国君都住在都城之中,凡国君所居之城皆曰国,即国都,故有了“筑城以卫君”的说法,这里用以卫君的城,是特指都城。
“邦”,从丰从邑。甲骨文从丰从田,徐中舒释为“象植木于田界之形”,并从王国维之说,认为古“封”和“邦”实为同一个字。甲骨文中,“丰”字,徐中舒释为“象封土成堆,植木其上之形,为封之初文”。
如此说来,邦的本义乃是封土植树以为封界。封界之内筑有城邑,整个封界范围即为邦。西周之际,封君及其亲族以及为其服务的工匠都住在城中,称为国人,即国中所居之人;而普通居民则住在城外近郊地区或是城邑周围的农庄,称为野人。国人与野人,由于身份地位的不同,其所享受的政治经济权利也各不相同,这就是所谓的“国野异制”。国野相加,大体上就是邦。
所以,邦是继原始的氏族部落组织之后出现的社会政治组织形态。这种邦国形态,就是中国早期国家的原初形态。由聚而邑,由邑而都,所体现的正是中国国家文明起源和形成的基本途径。
已有的考古学资料表明,龙山时代古城与仰韶晚期相比,有三个显著特征:一是平面由圆形变为方形;二是在众多普通城邑的基础上,出现了以宫庙坛社等礼仪设施为标志的都城;三是在众多同期出现的城址周围,往往同时分布着一些从属性、卫星式的中小型聚落。
从空间分布角度观察,由这三级聚落形态组成的这种社会组织的范围都不是很大,一般不超过100平方公里,彼此之间并不统一,具有十分明显的相对独立性。
相传黄帝时有万国,尧舜时有万邦,当禹之时,也是天下万国。讲的都是一种小国林立的政治局面。龙山时代众多城址所反映的各地以城为核心、彼此相对独立的社会发展格局,正是一种众邦林立的政治局面,而都城的出现,则意味着邦国联盟的开始,由此开创了虞、夏、商、周诸代政治体制的先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