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31日,全国最高检建议将711名罪犯重新收监执行,其中厅局级以上76人。在这76人中,有一人最引人注目,她就是湖南省建工集团原副总经理蒋艳萍,时年55岁。
蒋艳萍2001年被判入狱,2012年保外就医。
一个已经保外就医两年、年龄已达55岁的女罪犯,为何会在这次专项检察活动中被重新收监?她到底犯了什么重罪?
殊不知,当年蒋艳萍案轰动全国,该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湖南省查处的犯罪金额最大的案件,蒋艳萍也是湖南省被判处极刑职务最高的女干部,人称“三湘第一女贪官”。
而蒋艳萍本人的履历更为“精彩”、惊人,仅仅13年的时间她就从一名普通的仓管员升至副厅级干部,速度之快相当“励志”。
蒋艳萍依靠什么短时间内获取如此官位?答案很简单:身体!在她前进的道路上,共有40多名官员为其铺路、开道,用她自己的话说:我只是稍微用了点伎俩,他们就乖乖臣服于我了,为我办事、替我着想!
今天,就一起梳理一下这位单纯依靠性贿赂改天换命、贪污腐败的“女中豪杰”!性贿赂不仅帮助她官场发迹,还帮助她疯狂敛财,在三湘大地上上演了一场又一场性贿赂的桃色丑闻!
人生的第一弹发射在农场
1959年,蒋艳萍出生于湖南茶陵县,父母都是普通工人,家里兄弟姐妹多,生活并不富裕,儿童时期遭受了不少白眼和别人的欺辱。为了帮助家庭减轻负担,初中勉强毕业的她就早早辍学,开始打工贴补家用。
虽然从小家庭条件不好,但蒋艳萍天生一副好皮囊,亭亭玉立,身材姣好,皮肤白皙,在同龄人当中识别度很高,很受小伙子们的青睐和追捧。
1976年,正值知识青年下乡插队,按照当时的政策兄弟姐妹多的家庭只准一个孩子留在城里,其余的都要下乡插队,迫于无奈17岁的蒋艳萍来到了茶陵县的农村,做了一名插队青年。
了解过那段历史的人都知道,下乡插队容易,再想回城就很难,所以当时的下乡活动改变了很多人的命运,有人自此就留在了农村,从城市户口转成了农村户口。
当时的蒋艳萍并没有打算留在农村,奈何自己没有背景、没有权势,家里也没钱走动关系帮她,要想回城只能靠她自己。
带着强烈的回城愿望,蒋艳萍将人生的第一次性贿赂献给了当时大她31岁的公社领导。面对年轻貌美的蒋艳萍,从未接触过如此新鲜女性的公社领导,哪能架得住如此诱惑,很快就败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就这样,蒋艳萍将她肉弹第一射放在了下乡的农场。1977年,在公社领导的极力推荐下,蒋艳萍成了同批知青中第一个返城的人,被分派到湘潭某厂,当了一名工人。
一次性贿赂就足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这让她意识到权力的作用以及自己独有的魅力。
借助身体,不断上位
有了第一次的经验,蒋艳萍对待事物的看法有了很大的变化,不再相信要靠努力才能获取利益或者成就,只有顺利拿下那些当权者,才能给自己带来想要的东西。
1978年,上级一位重要领导到厂里考察,长相出众的蒋艳萍被领导安排前去接待。蒋艳萍意识到这是一次难得的机会,在考察开会期间有意无意的跟这位领导接触,给领导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恰巧这位领导后来生病住院,得知消息的蒋艳萍,在医院里鞍前马后好生伺候,就这样,俩人认识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就在医院的病床上搅和在了一起。
1982年,在那位领导的安排下,蒋艳萍被调往长沙,在湖南建工集团下属的碧波商场当了一名仓库管理员,这份工作与之前相比,不仅轻松,而且体面,收入比原来还要好。
从农村回到城里,有了工人身份,现在又在大商场做着一份轻松的工作,换做其他人一定很是知足了。但蒋艳萍似乎已经尝到了身体给自己带来的甜头,没过多久,就和湖南建工集团主管机关的一个副主任搞在了一起。在他的帮助下,1985年,25岁的蒋艳萍被破格提拔为碧波商场的经理,由工人到干部,实现了一次质的飞跃。
1990年,31岁的蒋艳萍被任命为副处级的劳动服务公司经理。至此,蒋艳萍针对权色交易已经完全总结出了自己的一套人生哲理:男人玩女人可以不讲档次,女人玩男人一定要讲档次。在男人当权的社会,只有懂得充分开发利用男人价值的女人,才能算是真正高明的女人。
在这种经营理念下,她不断征服各路高官,职场位置也是一路高歌猛进。
1994年,蒋艳萍被提拔为湖南省建工集团六公司主管经营的副总经理,1996年下半年又被提升为六公司党委书记。1997年,在中央党校学习后,又被省委任命为湖南建工集团主管经营的副总经理,官至副厅级,此时她才37岁,几乎成了全国最为年轻的厅级干部。
从仓库保管员到副厅级干部,仅有初中文化的蒋艳萍只花了短短13年,上演了一段现代“官场神话”。
权色交融、疯狂敛财
随着官位的不断高升,蒋艳萍开始疯狂敛财,简直到了不择手段的地步。连她的家人都说:她就是一个爱财如命的女人,不管钱多钱少,她从不拒绝。短短几年时间,就非法收入1000多万,这在当时的经济条件下,是一笔非常惊人的巨额财产。
后期的蒋艳萍甚至对外夸下海口:在湖南,只要我愿意,没有我拿不下的工程。她用色相和肉体在权贵和利益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为了获取一个价值6亿的工程,蒋艳萍主动投怀送抱,勾引当时的省计委副主任陈某,意志薄弱的陈某没过多久就被拿下,从此就是言听计从,把省计委的扩建装修工程毫不犹豫了给了蒋艳萍的妹夫吴某,她本人也从中攫取了巨额的利润。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蒋艳萍发迹后,把弟弟妹妹妹夫都带了进来,家人也是从承揽各种工程中赚的盆满钵满。
1999年8月7日,蒋艳萍因涉嫌受贿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1日被逮捕。
被看押在汉寿看守所的蒋艳萍,深知自己作恶多端、贪污巨款,怕是要处以极刑。为了减轻自己的罪状,保住性命,已经40岁的蒋艳萍在看守内仍然不忘旧技重施,利用色相一步步将看守所副所长万某拉下水,让他帮助与外界沟通联系,制造证据,从而减轻自己的罪状。
经历过2001年的一审、2002的二审,蒋艳萍因犯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介绍贿赂罪,数罪并罚,被依法判为死刑,但在执行前,监狱内的蒋艳萍却非常离奇的被查出怀孕。
2003年,经最高法院核准后,依法改判为死缓,3月份就被关进了湖南女子监狱。
2012年,蒋艳萍保外就医,仅仅两年后,全国检察专项整治活动中有关方面核查到了蒋艳萍保外就医的相关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再次将其收监。
回过头看,蒋艳萍的一生足够“精彩”,但到最后留给她的怕是只有无尽的铁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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