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卖菜的老人,被一群地痞恶霸围着,向他收取每月四千块钱的所谓管理费,还不给发票,这钱你还必须得交,不然你就滚蛋。
据媒体报道11月1号,一名老人正在东莞松木山村,村内的道路边卖菜,被三名男子围住,要求交下一个月的钱,记者通过采访,得知这个所谓的管理费,竟然是当地村委承包授权给这群凶神恶霸的。
目击者黄先生透露:这些摊位以前是由村委出面收费,每月一千多,不到两千块,现在村委把这些区域承包给了第三方,收钱的金额马上就翻倍了,原本不到两千的变成了4100。这三名男子就是外包公司派来专门收费的人。
这第三方有可能就是黑社会组织,也就是新型的强盗土匪组织,那外包公司也就是恶霸,这外包公司的底牌,就是当地的权贵和主要负责人,是幕后操纵者,是最大的受益者,这是把政府应收的费用都流入了个人的腰包,这就是变相的敛财,变相的贪污腐败。
有记者联系上了村委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回应:村委已经承包给了第三方,由对方自行管理,就是承包公司说了算,现在是收4000,就是收4万,那也和我们没关系,你自己认为能租就租,不能租,你自己看着办,因为我们的承包是经过公开招标的,第三方怎么管理村委无权干涉。
一句无权干涉回应很官方,把自己撇的是干干净净。当地村委授权承包给这群地痞恶霸,他们的收费本身就涉嫌违规了,但是村委会的推唐,着实令人气愤。
我们大家都知道,村委会是农村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代表的是村民的集体利益,也是农村各项事业的组织者和推动者,身为村委对自己辖区内不合理的行为,尤其是损害农民利益的事情,理应都负有干预纠正的职责。
在村里道路边摆地摊卖菜,农民自己挣的不就是个辛苦钱吗。 肩挑手扛风吹日晒的,收入本来就微薄,现在一个摊位张口就收4000块钱,这是要让农民贴钱卖菜的节奏吗,请问收费的依据是什么?这么高的收费标准怎么定的,收费和用途有相应的监督机制吗?村委会在撇清责任的同时,拿不出合理合规的依据。这些问题想必是绕不过去吧。
除此之外我们还有,应该追问一句,把一些收费的管理事项承包给第三方,是不是就没有别的处理方式和选择呢?如果真的是别无选择或者是例行行为,必须要转包出去,难道对承包方就没有相应制度上的约束吗?第三方上来想收多少钱就收多少钱,做点小生意的人还怎么活呢?要是就凭这一句承包出去就管不了,那村里面岂不是成了承包方的天下了吗?成了此路是我开,摆摊留下买路财的混账逻辑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