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警方没有做错,刑拘只是正常的法律程序,后面还有法院审理。

我是小宝吖 2024-04-20 10:20:45

在这里,小编要澄清两个网上针对济南警方的谣言:

1,济南警方从来没有认定过学生是故意伤害罪,或者互殴,都是网上无中生有。

2,3名醉汉是普通的社会人员,没有特殊身份,是网上莫须有的猜测。

不知道这些谣言都从哪来的,有些人在网上看了些案件的细枝末节,就以为自己了解了案件的全部真相,义愤填膺的做起了网上判官,武断的认为济南警方有错。

大家有没有想过,网上曝光的内容,真的全部可信吗?有没有可能经过了刻意包装?如果仅仅凭借网上的碎片化信息就可以断案,那还要警察干什么?还要法院干什么?人人都是法官了。

网上的信息,根本成为不了警察断案的依据(仅供参考),对于重大刑事案件,警方有一套完整的法律程序,必须人证物证俱在,如果警察也跟大多数网友一样意气用事,仅凭网上舆论判案,那才是最可怕的。

再重申一遍,从法律角度上分析,济南警方刑拘学生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在法院没有审理之前,学生是犯罪嫌疑人,刑拘犯罪嫌疑人是警方的职责,履行职责,何错之有?

济南警方也从来没有认定过故意伤害罪,或者互殴等罪行,只是以嫌疑人的身份刑拘。

从警方调查取证,到法院审理,这中间会有一段很长的空白期,大家说说看,在这段空白期内,犯罪嫌疑人该怎么处理?现行法律程序就是先刑拘,后审理。

很多人显然对于这种处理模式很不满,他们认为在法院没有审理之前,对嫌疑人不能先行刑拘,万一他们是被冤枉的呢,对他们不公平。

有没有想过,这次只是重大伤情刑事案件,可以不先行刑拘,那如果是故意杀人案件呢,在法院没有审理之前,是不是也不能先行刑拘?

调查结果还没有公布呢,舆论就一边倒的批评济南警方,对济南警方,是不是太不公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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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小宝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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