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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小区前期物业撤了,后期物业收费起算日期是否合理?

崛起南充2023-01-08 13:34发表于四川网友咨询:领导您好,阆中市山湖语一期业主与罗浮物业签订前期物业合同,由

崛起南充 2023-01-08 13:34 发表于四川

网友咨询:领导您好,阆中市山湖语一期业主与罗浮物业签订前期物业合同,由于种种原因,罗浮物业撤了,由爱民物业接手,请问我们是否需要和爱民物业重新签订合同?爱民物业能不能以我们和罗浮物业的合同来约束业主?其二,爱民物业是今年九月底才正式入驻山湖语并开始正式服务,但爱民征收今年的物业费起算日期确是今年七月一日,意思人还没来就开始算物业费了,这样是否合理?

阆中市房地产服务中心对此作出回复。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四川日报《问政四川》平台反映山湖语小区物业问题已收悉,经阆中市房地产服务中心调查,现回复如下:一、关于“原罗浮物业已撤场,爱民物业接手山湖语,业主是否与爱民物业再重新签订合同”原罗浮物业依法依规自愿退场,随后经市政府问题楼盘专班工作组专题研究,以企业信用信息良好,问题楼盘处置经验丰富,有垫资实力的企业为前提条件,通过竞争性谈判,最终依法选聘四川爱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为该项目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并于2022年8月9日与山湖语项目建设单位“南充市宜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小区显眼位置进行了公示)。二、关于“爱民物业能不能以之前业主与罗浮物业签订的合同约束业主”自2022年8月9日爱民物业与山湖语项目建设单位“南充市宜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时,此前罗浮物业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就已经失效。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之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三、物业收费起算日期是否合理?罗浮物业于2022年8月8日退场并与爱民物业公司作了清算交接,罗浮物业按照已交费及未交费业主清单,统一以2022年6月30日为时间节点进行清算。针对欠费业主的物业服务费统一由爱民物业公司代为垫资支付给罗浮物业,故物业费皆由7月1日开始缴纳。阆中市房地产服务中心2023年1月5日

来源:微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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