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2024年在陕西专业录取分数线发布!

中高课程 2024-10-11 19:25:51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位于山东省威海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的“双一流”高校、 “985工程”、“211工程”大学,入选“珠峰计划”“2011计划”、“1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为“C9联盟”“卓越大学联盟”、“中俄工科大学联盟”的成员。 威海校区是哈尔滨工业大学“一校三区”办学格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历史沿革

▶1985年,经原航天工业部批准,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分校成立。

▶2002年更名为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简称哈工大威海校区)。

▶2010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山东省和威海市人民政府签署共建哈工大威海校区协议。

▶2014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同国家海洋局签署共建哈工大船海学科协议。

▶2019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威海市人民政府续签共建哈工大威海校区协议。

▶2020年哈工大与威海市人民政府签订“聚力精致城市与一流大学建设”深化校地合作协议。

(二)国家一流本科专业

“双一流”建设学科(9个)

工学:力学、机械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

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

双万计划”(国家一流本科专业)(48个)

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工学: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材料物理、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电磁场与无线技术、飞行器制造工程、风景园林、复合材料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测制导与控制技术、物联网工程、应用化学、

车辆工程(威海校区)、船舶与海洋工程(威海校区)材料科学与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城乡规划、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飞行器设计与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工程力学、焊接技术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建筑学、交通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软件工程、通信工程、土木工程、自动化、信息安全、核工程与核技术

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

管理学:工程管理、工商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文学:英语、俄语

(三)2024年招生章程摘要

1、哈尔滨工业大学校本部、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的本科院校招生代码不同,考生填报志愿时分别填报,分别录取。所有毕业生均颁发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深圳校区毕业证书注明培养校区。

2、哈尔滨工业大学调档时,原则上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最大分值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我校强基计划、艺术类、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3、卓越优才计划录取的学生可在卓越优才计划内申请转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享有申请转专业机会。

4、哈尔滨工业大学拔尖创新人才依托于未来技术学院培养,选拔优秀学生进入永坦班、善义班、小卫星班、智能机器人班、人工智能班、未来技术拔尖班。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和民族班录取的学生纳入卓越优才计划着力培养。

5、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和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各专业公共外语课为英语,外语统考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请谨慎填报专业志愿。

6、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的体检标准: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有化学、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材料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生物技术、生物信息学、整合科学、生物医学科学、智能医学工程、生物工程、环境工程、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应用物理学、材料物理。其他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四)学校转专业政策

一、哈工大(威海)新生转专业的条件

本科一、二年级和专科一年级在校生,在校学习至少满一学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转专业:

1.学生对所申请转入专业具有浓厚的兴趣、志向,转专业后能更好的发挥其专长;

2. 因为身体健康原因,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拟转入专业学习者(须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证明并经学校认定);

3.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者;

4.在原专业学习困难或确因某种特殊情况,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者。

二、哈工大学威海)转专业的申请流程

1. 在每学年初,由教务处统一发布各专业的接收人数、接收条件等事宜。

2.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学院进行资格审查。

3. 教务处对各学院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在限额内按照标准择优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限额时,则按各专业公共必修考试课的平均学分绩点择优录取。初步名单确定后进行公示。

4. 经学校批准后,确定最终转专业学生名单。获准转专业的学生,转入新专业学习,并由职能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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