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就说这事荒不荒唐?
21岁的花季富二代女孩,非要花上15万天价雇凶杀自己那有钱的老爹!
她到底图啥?图继承财产?还是另有隐情?
咱今天就一起来看看!
2008年的秋天,抚顺的天已经很冷了,但对于王鹤彤来说,这是个好日子。因为21岁的她,正筹备着一件听起来荒唐至极的事情——花15万雇凶杀父!
这情节,听起来像是电影里的桥段,但它却真真实实的发生了。
跟王鹤彤一起作案的,是说她的男朋友李某。
李某这个人,说白了,就是一个爱吹牛的“社会人”。平时跟王鹤彤腻歪的时候,嘴里说得天花乱坠,什么“咱们的事我都能搞定”,什么“这社会就没有我摆不平的事”,一来二去,王鹤彤还真信了他。
于是,当王鹤彤和父亲闹到水火不容的地步时,忍无可忍,她真就找上了李某,商量着来点“硬活儿”。
李某一听女朋友说想雇凶杀人,居然一点都不慌,还摆出一副“包在我身上”的模样。
他拍着胸脯说:“这点事儿,小意思!”随即联系上了他的“老朋友”闫某。
这个阎某也不是个善茬,有前科:他曾经因为抢劫进过监狱,出来后整天游手好闲,搞点灰色生意。这回听说能赚15万,闫某顿时两眼放光,连问都没细问,就答应了。
三人一拍即合,闫某很快就进入了“执行阶段”。
第一步,就是买把枪。按他们的想法,有了枪,杀人还不就是分分钟的事?
但这里不得不提一句,2008年,可不是随便就能买到枪的年头。
闫某以为靠点“江湖门路”就能搞定,结果反被盯上了。警方在得到线人的举报后,直接在闫某交易的时候将他一举拿下!
故事到了这一步,基本就宣告了这次“雇凶谋杀”计划彻底翻车了。
闫某被抓后,警方一问,他啥都交代了——“是李某让我干的,我也就是个打工的!”
警方顺藤摸瓜找上了李某。李某一看事情败露,马上就扛不住了,立刻招供:“主意是我出的,但幕后策划的其实是我相好王鹤彤,她才是主谋!”
这样一来,王鹤彤这位真正的“主角”,终于进入了警察的视野。
当王鹤彤被警察逮捕时,态度冷静得让人害怕。她全程都没有挣扎,也没有歇斯底里,只有一句话:“这是他欠我的!他不冤!”
这话听得警察都愣了一下。一个21岁的女孩,怎么就能对自己的父亲产生这么大的怨恨呢?是多大的仇、多深的恨,才能让她走到这一步?
与此同时,王俊——也就是被雇凶谋杀的目标——王鹤彤那有钱的亲爹,在得知真相后,完全傻了。
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疼爱了21年的女儿,居然花了15万,只想要他的命!
他一遍遍地问自己:“我到底做错了什么?她是不是疯了?”
是啊,警察也想知道,王鹤彤是不是疯了?因为王俊对自己的女儿,那真实掏心掏肺,有求必应!
然而,顺着案情这么查下去,真相就出来了。
这对父女俩的仇,那真是比天还大!
王鹤彤从小就对父亲积累了深深怨恨。这份怨恨,像一颗暗藏的地雷,终于在2008年的秋天被引爆了。
王鹤彤的父亲王俊,事业有成。他年轻时靠着灵活的头脑和勤劳劲儿,在抚顺闯下了一片天。这样的男人在外人眼中,称得上是“成功人士”。
他的朋友们经常感慨:“老王这人啊,就是脾气冲点,但对女儿是真不错!”
的确,王俊从不吝啬给王鹤彤花钱——从王鹤彤小时候开始,她就拥有一切同龄人羡慕的东西:昂贵的玩具、时髦的衣服、最好的学校。
这些物质上的给予,似乎就是王俊表达父爱的方式。
离婚后,王俊更是将这种物质付出推向了极致。
他主动承担起女儿的生活费用,王鹤彤考上大学后,她的衣服是名牌,手机是最新款,出门开的是他为她买的小轿车。
可生活是柴米油盐酱醋茶,可不是光用物质就能衡量的。
钱可以买来房子,却买不来家。王俊和王鹤彤的母亲在她六岁那年离婚,原因是两人长期性格不和。
离婚后,王鹤彤随母亲生活,但父亲却没有真正退出她的世界。每逢节假日,王俊都会出现在女儿面前,给她带来一堆昂贵的礼物。
小时候的王鹤彤,天真地以为父母的争吵只是暂时的。然而,母亲的眼泪和父亲的暴脾气,早已刻在她的记忆中。
王俊年轻时脾气火爆,常常因为家庭琐事大发雷霆。他跟女儿和妻子的沟通方式,基本是能动手就不讲道理。
当时年幼的王鹤彤,会在父母争吵时蜷缩在墙角,既害怕父亲的怒火,又无力保护母亲。那些吵闹的声音、砸碎的东西,甚至母亲脸上的伤痕,都深深烙印在她的记忆里。
就这样,在忍受不了王俊的家暴后,妻子跟他离婚了,带走了女儿。
可即使分开了,王俊还是在不断干涉女儿。
当王鹤彤因为成绩不够好或者“惹事”时,王俊会毫不犹豫地对她动手,甚至直接把她拎起来扔到地上。
王鹤彤还记得,有一次因为她考试不及格,王俊怒不可遏,直接把她的课本扔进了垃圾桶,甚至把她关在阳台上“冷静”。
那是冬天,刺骨的寒风吹得她直打哆嗦,而父亲的怒吼声依然清晰地从房间里传出来。
再比如,在王鹤彤读大学时,交了男朋友李某,王俊对李某十分不满。他不仅私下找人打听李某的背景,还多次警告女儿不要和这种“社会人”交往。
在一次家庭聚会中,王俊直接当着亲戚的面说:“我女儿就喜欢这种没出息的货色。”
这话一出,直接让王鹤彤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父亲的羞辱,让她对父亲的愤怒达到了顶点。
在大学期间,王鹤彤尝试过无数次,要“逃离”父亲的控制,但却发现,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她奢侈的生活要靠王俊买单,但每一分钱的背后,都附加着无数的干涉与指责。王鹤彤和同学一起去聚餐,王俊会打电话查岗;她换了一件略微时髦的衣服,王俊会斥责她“不正经”;
王鹤彤选专业时,王俊坚持让她学金融,因为这条路“稳定且赚钱”;可女儿更喜欢艺术,王俊气得直接把她的申请材料撕毁,嚷道:“艺术有什么用?我可不养一个吃不饱饭的画家!”
在父亲的眼里,女儿的一切都必须按照他规划的道路去走,否则就会被视为“忤逆”和“不懂事”。
他对女儿是真的爱,但这种爱,掺杂了太多的控制欲,王俊可能从来都没有意识到,自己强势的性格和暴躁的脾气,正一步步把女儿推向深渊。
偏巧赶上女儿也是个头铁的,两种力量撞在一起,谁也不愿退让,最终只能以悲剧收场。
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王鹤彤从小就种下了一颗“恨”的种子。
于是,才有了后来买凶杀父这一出闹剧。
案件曝光后,王俊得知女儿雇凶谋杀的竟然是自己,最初那叫个愤怒和震惊。
辛辛苦苦养了个白眼狼,他能不气吗?
但回过头来,气消下去,毕竟是骨血至亲,他又开始亲自上法庭给女儿求请了。
说是自己也有错,女儿是被自己逼到绝路的。
看来,感情都是复杂的。他的求情,既是对女儿的爱,也是对自己的救赎。他希望通过原谅女儿,来弥补他们之间的裂痕。
那么,问题来了,被害者亲自求情,法律咋判?
法律有句话叫“罪行清楚,证据确凿”。王鹤彤花15万雇凶这事,虽然枪没买到,人没下手,但“未遂”也是罪。
换句话说,法律里对雇凶杀人这种事可没模糊地带,哪怕计划没成,也已经构成犯罪了。
不过,法律也不是铁板一块,还是要看情节轻重的。这个案子里,王鹤彤出钱、找人、定目标,一套动作下来,犯罪意图是明摆着的。
但从另一个角度看,她也不是那种“凶恶的大反派”,这事背后全是家庭矛盾。再加上有王俊这个被害人的谅解。
最后,法庭的定性还是明确的:王鹤彤雇凶杀人未遂,属于严重刑事犯罪。但鉴于情有可悯,判了王鹤彤一年有期徒刑。
但相比之下,男友李某和闫某的下场就没那么“幸运”了。李某作为关键的“中介人”,策划联系了闫某,被判了三年。
而闫某,因为有犯罪前科,再加上他的社会危险性,直接被判了五年。
这案子一判下来,网上立马就炸开了锅。
有人说这判得对:“女孩本来也不是坏人,是长期家庭压抑给逼出来的。人家父亲都原谅了,法庭宽容一点没毛病。”
但也有人不买账:“这不就是妥妥的纵容犯罪吗?花15万雇凶杀人,未遂就一年?这是不是告诉别人‘没成功就不用负责任’?”
这两种声音吵得不可开交。
但回归到本质,过度控制欲真的不可取。
作为一个父亲,他以“为你好”的名义,将自己的意志强加到女儿的生活中:干涉她的学业、审查她的朋友、否定她的恋爱。
这种控制型教育,在很多家庭中其实并不罕见。很多家长认为,孩子是自己的“私有财产”,所以他们有权利决定孩子的一切——从穿什么衣服,到学什么专业,再到和谁结婚。
这种“爱”的本质,其实是一种剥夺,是对孩子独立人格的压制。
从案件披露的细节来看,王俊和王鹤彤之间,最大的缺失就是沟通。
父亲总是站在自己的角度,告诉女儿“你应该怎样”,却从未倾听女儿的感受。一旦这种关系失衡,矛盾就会越积越多,直到有一天不可收拾。
很多父母并不愿意承认孩子也是有心理需要的,他们只会说孩子“矫情”、“不懂事”。
法律可以裁定一个案件的结果,但它无法裁定一段亲情的未来。如何避免悲剧的重演,还是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