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近日明确,学校若未及时发现并制止校园暴力,需承担侵权责任。这一判例源于一起八年级学生殴打同学并伤害劝阻者的案件,法院认定学校管理失职,判其承担30%赔偿责任。该判决不仅厘清了学校的责任边界,更释放出司法倒逼校园暴力治理的强烈信号。
校园暴力屡禁不止,根源在于部分学校长期以“教育无过错”自居,将暴力归为“学生矛盾”,消极应对。此次最高法判决直指痛点——学校不仅是教育者,更是管理者,若放任暴力发生,便是失职。司法介入并非苛责,而是推动学校建立预警机制,如加强课间巡查、完善监控体系,真正履行保护责任。
呵呵,学校除了教育,你干啥,背锅而已
判30%完全合适,每次发生暴力事件,一些学校为了推卸责任,指责受害人,美化打人者,粗暴草率处理勇于反抗者,把加害人当宝贝一样保护起来。让你承担30%,就是叫你分清敌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