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发布了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景市监处罚〔2025〕1020号”处罚文书:景县银座幼儿园因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复用餐饮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56条第二款的规定,被该局处以罚款7000元。
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4年9月25日,衡水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依据职权进行监督检查时,对当事人店内使用的复用餐饮具进行抽检,结果显示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执法人员接到报告后于2024年11月12日责令其改正,并给予了警告的当场行政处罚。2025年1月7日,衡水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再次对当事人店内使用的复用餐饮具进行抽检,检验结果仍旧为不合格。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