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福建人科考入籍武义及冒籍现象

武义融媒 2024-08-12 14:12:24

清初,浙中、浙南、浙西山区的金华、衢州、处州等地,由于长期战乱导致人口大量减少,于是当地官府从地窄人稠、生齿日繁的福建汀州府各县招来大批民众前往开山。

康熙至乾隆年间,福建长汀、上杭、宁化等县贫困农民掀起移民浙中、浙南、浙西山区的大潮,在此背景下邹、廖、傅、张、赖、邓、邱、华等客家诸姓部分族人深入浙江山区结棚而居,春去冬回,以种植靛青、苎麻、玉米为业,后定居当地逐渐形成村落,繁衍至今。

一份《归籍记》 一族迁籍史

笔者收藏了一份汀州府上杭县迁居武义的傅姓后人书写于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的《归籍记》,其中的内容对清代福建人移民武义的历史和科考入籍、冒籍现象研究有一定参考价值。

《归籍记》200多字,全文如下:

光绪丙戌春,国珍偕弟国栋,往县城应童子试。廪生叶树人先生并汪时亨、王师靖、孙其昌,诸廪生先生等议云:查尔世系,自始祖由闽省汀州上杭县迁居武邑南念一庄新宅,已历十四世,实为土著,有应试者,本不当作冒籍论。但重建文庙暨文昌宫,费用不敷,尔家颇称殷户,须捐洋银伍拾元正,以襄公举。国珍遣弟回禀先父,即蒙许允,由是入场,并无异言。次年科试经瞿大宗师考取正场提覆第十七名,覆试以额满见遗。嗣是先父病故,家务绊身,致读书一事有志未逮,方今朝廷改换新章,乡会试及小试一切停止,专由学堂出身,后或有志功名者,尽可遵照新章而往,无容更为周旋矣,特此谨记。

何为童子试?

明清时期,读书人在没有考取秀才功名之前被称为童生,《清稗类钞》中童子试条目记载:“直省士子之试于郡县及提学,为童子试,俗谓为小考,或小试。应试者曰童生,虽壮丁老叟,但与试,皆得以童称之,未冠者曰幼童。”

童生须参加“童试”,即考秀才。童试三年两考要经过三试,即县试、府试、院试。县试通常在每年农历二月举行,由知县主持;府试的时间在每年农历四月,由知府主持;院试则由省里主管教育的“学政”主持。童生经三试合格,取得生员资格,正式成为一名秀才,才可以进入府州县官学读书。

在《归籍记》中,作者傅国珍叙述了他在光绪丙戌年(1886),携弟国栋前往县城参加童试中的第一场县试。在县学任教的叶树人、汪时亨、王师靖、孙其昌四位先生严格审核下,确认了傅国珍始祖从福建汀州上杭县迁居武义新宅的事实,并认定他已正式入籍武义,拥有参加本地科举考试的身份和资格,因此并不属于“冒籍跨考”。

然而,由于那时武义文庙及文昌宫的重修经费不足,傅国珍最终在缴纳了五十元洋银作为捐款后才如愿进了考场,之后由于诸种原因导致他未能考中。其中,“冒籍”一词引起笔者的兴趣。

禁止“冒籍”  保护原籍应试考生

谈及“冒籍”问题,不得不先提一下古代科举制度中的一项“原籍应试原则”。古代科举考试对考生的籍贯有严格的规定,要求各州县的举人或童生必须在原籍报考,报名时应当如实填报姓名、年龄、籍贯及父祖三代履历,如果以外州县籍冒充本州县籍,就称为“冒籍”。由于各地府州县学额有限,考生“冒籍”参加考试,会占用所“冒”地区的指标,侵害当地考生的利益,还会滋生腐败行为,所以各朝采取诸多措施严加禁止。

据嘉庆版《武义县志·卷之四·学校》记载:“康熙五十八年,武义之小学改为中学,照例考取,额取十六名。”这表明,武义县学的生员名额仅有十六个。尽管朝廷有时恩诏会增加名额,但也仅限于特定的年份。因此,当时读书人要参加各级科举考试,即使流寓在外地游学、或商或宦,考期将至也得赶回原籍。若在居住地应试,那就必须先获得这一地区的户籍,称为“入籍”,即脱离原籍贯,在寄籍地取得户籍。由此可见,科举制度是一项附着在户籍制度上的社会权利。

清代的户籍制度沿袭明制而“参以国制”,《清史稿·卷一百二十·志九十五》记载:

“凡民之著籍,其别有四:曰民籍;曰军籍,亦称卫籍;曰商籍;曰灶籍。其经理之也,必察其祖籍。如人户于寄居之地置有坟庐逾二十年者,准入籍出仕,令声明祖籍回避。倘本身已故,子孙于他省有田土丁粮,愿附入籍者,听。军流人等子孙随配入籍者,准其考试之类是也。”

清政府为严格控制社会人口,对隶属民、军等籍的户民实行了严格的编审制度,各色户民编入严密的保甲组织。因此,寄籍人想“入籍”非常不易。必须在寄居之地置有坟庐逾20年,且具有“室庐以税契之日为始,田亩以纳粮之日为始,扣足20年以上”的资质证明,才准其呈名入籍考试。

这样看来,古代科举的户籍制度和如今高考的户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相似。不同的是,现代有监控和身份识别等技术鉴别考生身份,而古代科举考试,各朝采取审查户籍、用文字描述考生长相、考生“互结”等措施,清代康熙初期甚至在童生试中推行“审音”制度,核对童生口音,以判断是不是本县籍人。如此,清代考生“冒籍跨考”现象仍屡禁不止。

冒籍或代考 考生和“枪手”一起问罪

“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的诱惑实在太大,为了功名利禄的美好前程,许多人还是选择铤而走险。清代,朝廷为了防范“冒籍跨考”,对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非常严格,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填写祖父三代的姓名籍贯,并采取廪生担保、童生互保等方法杜绝作弊。

《清稗类钞》中“廪生保童生”如此记述:

“各州县文童武童应试时,必由廪生领保,谓之认保。又设派保,以互相稽查而慎防弊窦。如该童有身家不清,匿三年丧冒考,以及跨考者,惟廪保是问;有顶名枪替,怀挟传递各弊者,惟廪保是问;甚至有曳白割卷,犯场规,违功令者,亦惟廪保是问。其责任如是之重。故凡廪保之与童生,必与同里闾,谊属戚友,深知其为佳子弟,勿贻先生长者羞,而后为之具结单焉,签花押焉,临场则唱保焉,出图则看号焉。”

综上可知廪生所担保的内容,除了确保考生身家清白、不当枪手替考、没有匿丧三条以外,还强调如果出现“冒籍”情况,惟担保廪生是问。

“廪生保童生”这项措施实例在武义龙潭村《武川龙潭赖氏宗谱》中收录的《入籍志》亦有提及:“吾族,自资友公迁居龙潭,世为武义人。祖、父皆读书,未尝应试,以原籍在闽也!光绪十二年,余弟讳洪旺者,考名有庆,始削闽籍,而入籍武义,助田二百零五把为一县公帑之资,认保廪生叶君讳树人,挨系廪生汪君名时亨,既与土著之例相符,因去故以就新焉。”赖姓一族自雍正年间迁居武义,便在此繁衍生息。但依旧保留着福建的籍贯,武义仅为寄籍地。赖有庆为自身前途和解决将来应试往返不便等问题,在距始祖迁入武义150多年后的光绪十二年(1886)才申请入籍武义。从中也可再次窥得入籍应考的重要性。

除对考生严苛的应考资格及廪生保结的限制外,清廷还采取了相当严厉的“冒籍应考”处罚。《钦定大清会典事例》记载:“生童有籍贯假冒,姓系伪谬者,不论已未入学,尽行斥革,仍将廪保惩黜。若有中式者,在内科道,在外抚按,核实题参,革去举人,发回原籍当差。如另有刑丧过犯,诈伪夤缘等情,依律治罪。如祖父入籍在二十年以上,坟墓田宅俱有的据,取同乡官保结,方许应试。已中科甲,优免户田,亦不得于祖籍、近籍重迭混免。”清代的惩治措施较明代更为严厉,一旦发现冒籍或代考,考生和“枪手”一起问罪,一律革去功名、拔除官职,发回原籍后继续服劳役,并戴枷号三个月,若情节特别严重,涉事者甚至要被流放至偏远之地充军,保结的廪生则一律执行杖责一百下。这种严厉的惩处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遏制了考生冒籍跨地考试和冒名代考的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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