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岁广西女子林美玲,凭惊人美貌5年内与8名男子合法结婚。这一离奇现象引发,让我们深入了解这起案件。
林美玲出生于广西农村,自幼因貌美受瞩目。21岁时,经友人介绍与张某相识并迅速结婚。但婚后仅半年,因张某实施家暴,林美玲决定离婚。
林美玲离婚后未丧失婚姻信心,在老家结识商人王某,迅速确立恋爱关系,并在广西某县民政局登记结婚。
林美玲表示,她认为。
令人震惊的是,林美玲未与王某办离婚手续,却已在广东某市与李某登记结婚。
后续故事愈发离奇,林美玲陆续与五人领结婚证,他们分别是江西刘某、湖南周某、浙江赵某、福建钱某及四川孙某,且均在各地民政局办理。
林美玲事情败露,因第三任丈夫李某迁户口时发现异常。民政部门查实,她竟持有8份有效结婚证,且均在不同民政局合法办理,令人震惊。
民政局工作人员称,他们表示将严格按照规定办理事务,确保流程顺畅且符合政策要求,同时提供优质服务,以满足民众需求。
八位得知真相后深感震惊。张某表示:“这结果实在出乎意料。”
调查发现,林美玲更从多名男性处骗取巨额财物,她借结婚之名,收取彩礼及礼物,总计价值超过280万元,令人愤怒。
八名原告联合起诉林美玲,要求她归还所有财物及赔偿精神损失。关于此案,法院将如何判决,尚待揭晓。
八名男子指控林美玲重婚,违反婚姻法,认为她欺骗感情与财物,要求返还全部财产并赔偿精神损失。
林美玲辩称,所有婚姻均基于双方自愿,结婚证合法取得,未涉及任何欺诈行为。
法律规定,已婚者禁止重婚,重婚则后婚无效。若借婚姻信任实施财产诈骗,将构成诈骗罪。
林美玲已婚却多次与他人登记结婚,此行为既违法,又显故意骗取他人财物之意。
法院终审判定:林美玲因重婚与诈骗获刑十年,需退280万彩礼及财物,并赔偿精神损失费40万元,每人5万元。
颜值非正义,此观念荒谬至极。利用制度缺陷与男性真情,实为蓄意欺诈。对于这类事件,个人持批判态度。
我就想知道现在婚姻登记全国联网可查,她是怎么办理8次结婚登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