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的广州,醉酒儿子强奸了自己的亲生妈妈,妈妈悲恨交加中持刀将其刺死,儿子怎么会性侵自己的母亲?这位母亲又是怀着什么样的心情杀了自己的亲生儿子?
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近日,广州海珠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的一份判决书,还原了这桩强奸杀人案的完整过程。
相依为命的 母子“幸福的人生,用童年治愈一生,不幸的童年,用一生治愈童年”,这句话道出了童年对人生的重要性。父母的行为、言语以及思想对于孩子的一生影响极为重大。
本案中的儿子名叫石头,少年时期的石头,记忆中自己的爸爸非常爱酗酒,喝酒后就闹事,经常有外面的人拿着棍棒跑到家中,一边大喊着爸爸的名字,一边找父亲理论。
直到有一天少年的时头,看到一辆警车开往家里,在那之后父亲便四年没有回家。
石头的妈妈是个要强的女人,她知道自己嫁了个脾气不好的老公,如今又进去了,这让她觉得低人一等。
于是,她就努力的工作,争取不让人看不起。因为需要工作,她就把石头放在奶奶那里带,奶奶哪管教育孩子,只是管好孩子的吃喝,
因为没太多的时间陪孩子,妈妈于红总是带着一种亏欠的心理面对着孩子石头。
偶尔周末陪孩子,虽然发现孩子同他父亲一样,性格乖张,脾气暴躁,但是于红很少责骂石头,这让石头逐渐养成了骄横、暴躁的性格,一旦有一点不合心意的事情,就必须要摔打东西。
青春期的孩子缺乏管教,学坏的很快。在学校中,这位缺乏管教的少年,更是老师和同学们眼中的恐怖分子。
也不知道从哪里收了几个小弟,每天手里一盒烟,搞得自己像黑社会一样。
石头的老师跟于红沟通过几次,于红也没放在心上,觉得青春期的孩子都叛逆,也许过了这段时间就好了,于红的放任,让石头更加肆无忌惮。
就这样,18岁的石头,一个躁动青春期的男孩子,毅然决然地向母亲提出了辍学的要求。因为于红看石头也不是读书的料,就同意石头辍学打工
那时候的父亲出狱后,因为跟于红已经产生隔阂,两人协商办理了离婚。
躁动的青春期外出打工的石头,因为没有学历,没有技能,只能去工厂打工。18岁,刚成年,正是荷尔蒙躁动的年纪,石头在工厂中无法自拔地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子。
但这个女孩对石头这样的脾气暴躁的男生并不感兴趣,经常拒绝与石头的单独交往。
于是按捺不住青春期的躁动,石头在又一次被女孩拒绝后,心中产生了邪恶的想法。
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傍晚,石头假借自己有急事,利用女孩子的善良,将她骗到了工厂不远的小树林中。当女孩意识到事情不对的时候,石头凭借自己的蛮力,用手掩着姑娘的口鼻对其进行了强奸。
警察通知石头母亲的时候,母亲匆匆忙忙赶到看守所,看到儿子,无声的哭泣,看到儿子与父亲无比相似的脸,于红内心说不出的无奈。
出狱以后, 石头性格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在家中几乎不说话。于红以为石头只是在监狱里面受了苦,改变了性格,每天对孩子嘘寒问暖,但是石头几乎对她爱搭不理。
于红的钱总是莫名其妙的消失,刚开始她以为石头没找到工作,拿出去花了,但是于红的钱每天都在丢失。
她想弄明白石头每天都出去干什么,这一看不知道,儿子竟然走上了吸毒道路。这可吓坏了于红,这也让他深刻的意识到,如果再不管儿子,儿子会做出更加无法弥补的错误。
儿子的侵犯于是她毅然决然的带儿子离开了家乡,去另外一个陌生的城市帮儿子戒毒,并在当地打工。因为刚到陌生的城市,还没找到工作,还要给儿子戒毒,于红为了省钱,就租了一室房子,母子两就睡在一张床的两头。
然而这些年的动荡,让本来就穷苦的家庭雪上加霜。打工挣来的钱勉强够补贴家用,但给儿子找个老婆却是难上加难。
眼看儿子三十多岁了,于红也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但是想着只要孩子能正经上班,健健康康的,其他的都不重要。
然而,“儿大避母,女大避父”的确是千古真理。这天,喝醉酒的石头,看着躺在那头的母亲,抑制不住荷尔蒙的冲动,顿时压在了母亲身上,儿子就这样性侵了自己。
这让五十多岁的石头妈妈绝望了,她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生出来的儿子竟然做出如此禽兽之事。
绝望羞愤的于红看着躺在床上呼呼大睡的儿子,默默的去厨房拿上菜刀,一刀捅进了儿子的腹中,顿时鲜血洒满了握刀的双手。
看着倒在血泊中的儿子,她终于知道自己错了,不该杀人,更不该溺爱儿子。坐在地上的于红,反应过来以后,抱着儿子失声痛哭,哭累的她拨打了报警电话,“我儿子性侵了我,我亲手杀了他!” 闻讯赶来的警方逮捕了于红。
法制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最终广州海珠区人民法院以防卫过当判处她有期徒刑3年,但缓期5年执行。于红杀死儿子事出有因,但在当时,侵害已经结束,她可以选择自保的方式很多。
在诸多的自保方式中,于红选择了杀死儿子这一条。从她拿起刀的那一刻,就注定会出现正当防卫过度的情况。 法院也是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认为于红是防卫过度造成儿子石头死亡。
有期徒刑3年,但缓期5年执行,意味着于红很大概率不会坐牢,五年是考察期,五年期于红没有犯新罪的话,那三年就不用执行了。
石头的成长历程跟母亲于红的溺爱脱不了关系,他知道自己强奸母亲有违人伦道德,但是内心倚仗着母亲对其一向的纵容和放肆,助长了他的龌龊之心。
石头成长路上,父亲的缺席让石头对母亲产生过度依赖,最终酿成了悲剧。父母是成长道路上的领路人,切不可因为溺爱,毁了孩子的一生,屏幕前的你有什么想说的,欢迎评论区留言。
生而不教,最终自食苦果!
举报就对了
一时冲动,想开就好,谁玩也不是一样,杀人就不对了
哎
这种事情讲究你情我愿,不该用强。
杀了好,以免再祸害她人
胡说八道,胡编乱造!既然性侵结束就谈不上防卫过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