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这样的行为显然是违反社会公共场所的秩序和规矩。毕竟,大街上是公共场所,是所有人都可以进出和经过的地方。在这样的场所上,如果有人大声喧哗、嬉戏打闹、争吵甚至打架,都会受到他人的不满和谴责,更何况是进行“做运动”这样的私密行为。这不仅影响到其他人的视觉和心情,也可能对路人的身心健康造成影响。因此,进行此类行为是违反社会秩序和规矩的,不应该被容忍和纵容。
其次,这种行为也是违背道德伦理和家庭美德的表现。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其他国家,家庭美德和道德伦理一直都是社会秩序和文明礼仪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都知道,爱情是美好的,但它应该在适当的场合和环境下表达和展示。如果在公共场所、尤其是在白天公然进行私密行为,就会伤害到社会大众的敏感神经,容易引起公愤和社会不满,从而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最后,这种行为也违反了个人隐私和尊重的原则。虽然每个人都有自由和权利表达自己的情感,但在公共场合进行私密行为,显然会侵犯到其他人的隐私和尊重。这样的行为可能会被其他人看到或拍摄,进而传播到互联网或其他媒体上,对个人形象和尊严造成伤害。因此,个人在行为和言论上应该注意尊重他人的权利和隐私,遵循公共道德和公共规则。
总之,进行此类行为是毁三观的,它不仅会影响到个人形象和尊严,也会给社会秩序和文明礼仪带来不良影响,因此需要引起广泛的关注和反思。